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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幕,众人恍然大悟,原来是有备而来。陆老爷子眉头紧皱,管家附在他耳边轻声说道:“这件寿礼并没有登记造册,也没有存入库房。”潜台词是并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那就是早就准备好了的。陆老爷子心里有数。今天这一幕,就是冲着庭蕤来的。别看那青年人好像释放出了几个烟雾弹,话里话外又表现出一副急于炫耀,想出风头的样子,可陆老爷子这几百年的岁数也不是白活的,还能看不出他打的小算盘?估计等他炫耀完了他的礼物,下一步就是要求庭蕤的礼物也拿出来让大家品评了。庭蕤确实也是送了礼物的。那是陆老爷子亲手接过的,一个半臂长的锦盒,陆老爷子收到之后就很高兴,已经让管家收到他的书房里了。其实他也清楚庭蕤目前的境况,知道他送不出什么价值连城的礼物来,可他看重的又不是礼物的价值,到了他这个地位难道还缺钱?他看重的是这份心意。只要是庭蕤送的东西,他都喜欢,就算一文不值他也视若珍宝。可要是让在场的人看到一份寒碜的礼物,他们可不会想什么“礼轻情意重”的,反而会觉得庭蕤上不得台面。这是陆老爷子无法忍受的。他办这场寿宴是为了给庭蕤长脸撑腰的,可不是让他来受人奚落的。“你去库房里翻一翻,找一件合适的……”陆老爷子低声吩咐,他知道管家能领会他的意思。犹豫了片刻,他又说道:“……你把庭蕤送的礼物也一起拿过来。”以防万一。此时那青年人已经吊足了大家胃口,便不再卖关子,笑吟吟地把绒布揭开,说了句“请看”。“哇!”人群中传来了此起彼伏的抽气声,还有啧啧的感叹声,这让青年人愈发得意了。绒布之下是一个巨大的玻璃箱子,箱子里没装什么金银珠宝,也没装什么珍禽异兽,只有一株绿意漫漫的植物。可它也不是一株普通的植物。看它的外表已经体现出了它的不凡。它的根呈现出一种接近土壤的深棕色,密密麻麻地铺满了整个玻璃箱的底部,茎叶沿着玻璃箱的一面壁面攀延而上,营造出一片碧蓝带云的天空。再仔细一看,这玻璃箱中如画的风景里,灰色的山岩是它,碧色的湖泊是它,火红的枫林是它,就连那只捧着桃子,寓意献寿的毛绒绒小动物也是它。仅凭它自己,就在这玻璃箱中造出一张美不胜收、浑然天成的风景画。“百日娇!”已经有人叫出了它的名字。青年人骄矜地点了点头,回答道:“正是。”这个名字一叫出来,大家看青年人的眼神就变了,不再觉得他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愣头青。这百日娇其实是十区的特产,当年有人慧眼识珠,把它带到了中区,让它从一棵不起眼的野草摇身一变成了权贵手中的爱宠,可谓是身价百倍。百日娇之所以受到权贵们青眼,全靠它自身独一无二的,不可复制的可塑性。一株百日娇,从它发芽生长,到最终定形,时间只有短短三个月,一旦定形,任何外力因素都无法让它再产生任何变化,“百日娇”也是因此而得名。而它在生长过程中,却是极其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可以说是拥有极强的模仿性。若是让它长在一朵牡丹旁边,不出三天,它就会变成一朵一模一样的牡丹,即使用放大镜观察,也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差别。根据它的这个特性,中区的权贵们就用它来造景,把它放在想要让它模仿的景物旁边,它就会自然而然地向那景物靠拢,最终长成跟那景物一般无二的模样。但如果有人认为用百日娇造景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养它可是一件极其费财费力的事情。跟其他植物一样,百日娇也有上、中、下品之分,如今市场上买卖的大多是中、下品的百日娇,上品的百日娇可以说是有价无市。而且越好的百日娇模仿能力越强,却也更加容易受到外界影响。有时候一个错眼,它就不知道会长歪到什么地步,一个微小的差错就会让三个月的努力功亏一篑。再来说一说青年人展示出来的这一株百日娇,他确实是有骄傲的资本的。百日娇爱好者里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单景易造,群景难得。越是复杂的景物模仿起来越容易出错,经常会出现树上生海,山峦倒转一类让人哭笑不得的奇观。如今圈子里最具盛名的还是一个假山造景,那人用三株百日娇分别造了假山、草地和庭院,已经足够让人啧啧称奇。而青年人却是用一整株百日娇造了一个更加复杂,景物更多的风景,并且彼此和谐,毫不突兀,寓意美好。这难度跟那个假山可不能相提并论。这时已经不需要青年人再自吹自擂,已经有圈子里的人替大家科普了一番,重点突出了这份礼物的难得与珍贵,语气里是止不住的艳羡。“怎样?不知道我的这份礼物能不能让陆老爷子您满意?”青年人看向陆老爷子,毫不畏惧他的冷脸,话锋一转,问道,“与庭公子的礼物相比又如何呢?”有人说道:“这样的礼物已经是珍贵至极了,怕没有什么其他的能比得上了吧?”周围有人点头附和。青年人乘胜追击:“我话都说了这么久,怎么不见庭公子露面呢,莫非是知道比不过我,怕丢脸?不好意思出面了?”这话说的虽然有点刻薄,但却不无道理,周围人被他带偏了思路,觉得庭家公子那么久不露面确实有几分蹊跷。难不成他还真是怕了?众人正这样想着,却听见一个清朗的声音传来:“我有什么不好意思露面的?”第三十七颗樱桃庭蕤为什么那么久都不露面呢?原因挺简单,他需要安抚一下愤怒的a先生。“他这么说,你都不生气?”陆其森紧紧盯着庭蕤的脸,想要从他脸上看出一丝一毫的不愉快来。这位先生一本正经的面瘫脸下藏着一颗爱脑补的心。他想,是不是庭蕤过去受了太多的委屈,吃了太多的苦,却又无人倾诉,无人心疼,才修炼出如今八风不动、波澜不惊的态度来。想到这,他的目光变柔,声音放的轻轻的,好像把庭蕤当成了什么易碎的玻璃娃娃,一大声就会把他震碎似的。“别担心,有我为你出气。”庭蕤:“……”按照合理的剧情发展,此时他应该要被感动得无以复加了吧?然而庭蕤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陆其森,你有没有觉得,你实在管得太宽了?”陆其森的心脏受了重重一击。他恍然发现原来玻璃心的应该是他才对,听到庭蕤这么说,他仿佛听见胸腔里有什么东西缓缓裂开,“咔嚓咔嚓”的声响。“我……”我做错了什么吗?庭蕤看着他茫然无辜的眼神,虽然有一种想要冲上去抱住他安慰的冲动,但还是强行按耐住,硬下心肠,说:“我不知道你对其他人是否也是这么一种态度,但是陆其森,你不觉得从一开始,你在对待我的事情上表现得太过了吗?我们只是见面还不到三个小时的陌生人……”“不是陌生人。”陆其森出言反驳,眼神执拗,“我们之前就是认识的。”“……好吧,就当我们之前认识。”庭蕤放弃在这个问题上跟他纠缠,“可是再见面跟陌生人也没差多少吧?”这次陆其森无法反驳。还需要自我介绍,确实跟陌生人没什么区别。“然而你做的事,却完全已经超过我们关系之间应有的那个度了。”“说一句不识好歹的话,你为什么认为我一定需要你的帮助?你不觉得你的态度太过于理所当然,一点都不尊重我么?”庭蕤说这一番毫不客气的话并不是因为他自尊心太强,不愿意接受陆其森的帮助。而是因为他发现,陆其森对待他的方式充满了保护欲,以及隐藏得很好的控制欲。他好像还当他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固执地要为他安排好一切,固执地要把他认为好的东西全部给他,全然不在意旁人的想法,这个旁人,大概也是包括庭蕤自己的。然而庭蕤却不是无知的孩童,他对事有自己的看法,见解,有自成一套的行事态度。他也并不是娇娇弱弱的菟丝子,并不需要攀附大树才能存活。对于大树带着强迫性的好意,他是不想接受的。除此之外,还有一点是庭蕤这么直截了当地拒绝他的重要原因。他发现,陆其森这个人,好像本能地缺失一种跟人交流的能力。对那个胖子,以及对封航,甚至是对庭蕤,他都是视自己的心情来决定对待他们的态度,对方的感受却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爱则加诸膝,恶则坠诸渊,十分鲜明。庭蕤可以理解,却不代表这样做对陆其森自己没有坏处。他知道十二区是个以武力为尊的地方,说话并不需要什么弯弯绕绕,拳头硬就是老大,他这样的行事风格在十二区非但没有问题,反而十分合适。然而在中区,这样完全却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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