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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还是有很多其他乱七八糟的想法,但‘千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嘛,薇薇安很快就决定了,就去做手工皂——而且说起来奥斯汀先生是卖化妆品的,以此时的观念来看,他兼卖肥皂是挺合理的。
因为主流风气不提倡化妆,此时很多化妆品都打着清洁、护理产品的名头在销售。
这样一来,初期的销售渠道都有了呢!
打定主意之后,薇薇安就要去和奥斯汀先生说。然后就非常巧合地,或者说,不巧地,在商店前遇到了‘老熟人’。
‘老熟人’是两个大女孩儿和一个小姑娘,她们都衣饰华丽,穿的是绸缎、细纱和丝绒。其中的大女孩儿们戴着此时非常流行的、镶着流苏、装饰花边的荷叶帽,佩戴缠藤式样古代头饰仿制品,戴着的两片卷卷的假发十分精巧,就垂在脸颊旁。
当然是假发,真发要烫的那样精巧、恰到好处,实在是太难了,风险也很大呢。
年纪小的那个女孩,穿戴没有姐姐们复杂,但她不用像姐姐们一样穿盖住脚背的裙子,因此露出一双染成亮色的条纹长袜,以及镶有粉色缎带玫瑰的白缎鞋,十分惹眼。她没有戴帽子,一头棕色的卷发披散着。
她们是住奥斯汀家不远,维吉尔家的姐妹。两个姐姐,以及与薇薇安同龄的罗丽莎·维吉尔,罗丽莎·维吉尔还是薇薇安的同学。
罗丽莎原本在缠着自己的姐姐,想要在对面的一家商店买下一把装饰精巧的阳伞。见到薇薇安之后,注意力似乎一下就被转移了,再看到奥斯汀先生,她很快就意识到这间商店是奥斯汀家的(她当然不知道这是奥斯汀先生和保罗先生合租的)。
出于某种对立的心情(她不喜欢薇薇安,最初是因为薇薇安在学校和她不是‘一伙儿’的,后来则情况复杂,充满了小孩子的古怪与多变),她故意装作没看到薇薇安,然后直接踏进了商店。
“哦,丽莎(昵称),你还不到年纪了解这些呢!”罗丽莎的姐姐们发现她在摆弄那些各种颜色的粉末,便微笑着打趣她。不过也因此她们同样注意到了这家店,注意到了店主是熟面孔。
简单地道‘日安’之后,她们也顺势挑选起了化妆品和香水。
薇薇安并不想陷入和小孩子对峙的局面,没有上辈子的记忆时还好,现在她实在无法‘幼稚’地以牙还牙了。
但同时,对于一个熊孩子,她也不可能心平气和,真的像很多吃瓜路人说的一样‘算了算了,不和小孩子计较’…那些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慷他人之慨而已,换了自己没几个能不心态爆炸。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躲开,薇薇安干脆就去了隔壁卖乐器的商店。
虽然一开始只是为了避开罗丽莎而已,但之后她却入迷了……
虽然水平很一般,但她上辈子确实是学过唱歌的,曾经还是区文化宫少儿合唱团的成员,直到高二才彻底放下了唱歌——她甚至考虑过做音乐生,就算考不上有名的音乐学院,也有很多艺术类院校,或者综合性大学的相关专业可以去。
不过最终还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放弃了…嗯,主要是家里觉得她天分一般,学唱歌未来没什么出路,相比之下走大家都走的路,未来要稳定的多。
但至始至终唱歌都是她的爱好,做up主的时候她还认真考虑过要不要做翻唱直播什么的呢。
这辈子之前即使没有上辈子的记忆,她也凭本能爱上了唱歌。甚至说,音乐课她都是很喜欢的,而对于一个喜欢音乐的人来说,逛乐器店确实很快乐,特别是这些乐器都是她买不起的,就更是这样了。
薇薇安所在的那所女校,音乐课主要教授识谱和唱歌,四年级才开始教乐器。钢琴和竖琴,女学生们可以选一种来学。新学年开学之后,薇薇安就要读六年级了,已经学钢琴两年了。
不过不同于唱歌备受称赞,她弹钢琴在同学中很普通。因为离开学校之后,她没有机会练习。
“奥斯汀,你也喜欢钢琴啊?”罗丽莎表情傲慢,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进了这间乐器商店,首先就看到了薇薇安正在试谈一架钢琴。
“弹得太不熟练了,你应该多练习才对,你显然没把沃尔夫小姐的话放在心上。”‘沃尔夫小姐’是教她们的音乐老师。
罗丽莎显然不只是批评薇薇安弹琴不熟练,缺少练习,而是在讽刺奥斯汀家的贫穷。
她可能向她的母亲和姐姐学习了更高明的‘说话艺术’,尽可能让讽刺的话也完全合乎体统。正如上流社会的绅士淑女那样,即使是刻薄,也要‘体面’和‘优雅’。只是罗丽莎才刚刚开始学习这些,缺乏技巧,所以显得尤其矫揉造作。
如果是以前,薇薇安难免会回击,阴阳怪气一两句是免不了的。但现在,如果仅止于口角,薇薇安决定当罗丽莎不存在。‘哦’了一声之后不做回答,跳下琴凳之后就要离开。
“小姐,您打算试试这琴吗?”
“不必了,我可没有某些人的厚脸皮,我如果一点儿购买的意思都没有,是绝不会去碰那件物品的。”
背后这样的对话传来,足够让此时的小女孩窘迫了。不过薇薇安显然不是普通的小女孩,完全不care的,就非常坦然地离开了——反而是注意到这边情况,过来看了一眼的奥斯汀先生非常在意。
之后的几个小时,不自在地看了薇薇安好多次。
对于奥斯汀先生的想法,薇薇安大概能猜到。凡是疼爱孩子的父母,对于不能提供给孩子其他人都有的物质条件,总会有些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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