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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美。
美得惊人。一头黑色的卷发,夹着几缕天生的红色发丝。一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闪烁着,鼻子生动而调皮,嘴唇丰满,下巴的线条柔和。更重要的是,她那近乎于浅棕色的皮肤,健康的肤色,介于中国人与非洲人之间。她看上去似乎不属于任何种族,或者说,任何种族的特点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到。当然,那些仰慕着她的同事们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一个中国人,而她的母亲据说是一个非洲人,完美的基因组合。
此刻,她正在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里,打开她的计算机。通过网络,她收到了一封邀请函——
三天前,在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终年积雪的山顶上,发现了两具古人类遗骸,遗骸保存之完整令人吃惊。古人类学家张教授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发现这两具骨骸距今大约有十四万年的历史,而且表现出了与现代人几乎完全相同的体质特征。这很可能又是一个与人类起源有关的重大发现,于是,张教授邀请该领域的权威研究机构——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来协助他们做进一步研究。
看完以后,她想也许应该去一次非洲,问候一下十四万年前的那两个人。不过,首先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父亲,一位著名的分子生物学家。
男同事们看到她走出来,就纷纷殷勤地向她打招呼。她实在太迷人了,既包括身体,也包括头脑。以至于所有的男人都在暗中憋着劲儿想要获得她的芳心,可是,没有一个人成功。她甚至有些讨厌男人,不管他们有多么优秀。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她的父亲。
半个小时以后,她回到了家里,这是一栋背山面海的房子,都市边缘的世外桃源。她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没日没夜地呆在研究室里工作。而父亲则恰恰相反,最近的一个月,他整天把自己都关在家里,不知在忙些什么。她总有些预感,觉得父亲越来越反常。她问父亲为什么,但父亲却总是以仰天长叹来回答,在那声叹息里,她听得出父亲的心里隐藏着某种难以说出口的痛苦和忧伤。
难道是因为妈妈?父亲说,她从诞生的那天起,妈妈就永远离开了人间,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来。父亲只能告诉她,妈妈来自非洲,和她一样迷人。掐指算来,父亲已经过了二十年的单身生活。也许他应该再找一个女人。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他只关心他的女儿,有时她甚至觉得父亲对她的爱已经超过了父爱的程度。
她走进了客厅,高声呼唤着爸爸,可是却没有人回答。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又涌上了心头,她把整栋房子都找遍了,都没有发现父亲的踪迹。除了地下室。
从小时候起,父亲就牢牢地叮嘱过她,绝对不可以闯入地下室。现在她就站在地下室的门前,眼前又浮现起了父亲那隐藏着某种秘密的眼神。终于,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当柔和的灯光照亮了这个神秘的地下室以后,却发现父亲并不在这儿,只有一台奇怪的机器,粗看起来像是某种医用治疗仪器,有个能容一个人躺进去的凹槽,里端是玻璃罩子。机器的上方有屏幕和键盘。当她走到这台机器旁边的时候,屏幕忽然亮了起来,里面出现了一行字——“我的女儿,你终于来了。”
“爸爸!”她叫了起来,“你在哪儿?”
屏幕里回答:“其实,我不是你的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叫你‘女儿’,我只能称你为:夏娃。现在,我亲爱的小夏娃,我将永远地离开你。”
她茫然地摇了摇头,显然,屏幕里是父亲的话,可是,他为什么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呢?
现在,这个秘密终于通过父亲(如果还能称他为父亲的话)的文字显示在了屏幕上——
我的小夏娃,此刻你眼前的这台仪器,是一台时间机器。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主攻分子生物学以外,也对物理学非常感兴趣。我跟过一位元物理学教授,这台时间机器就是他发明的。但是,在一次实验中发生了意外,教授被时间机器送到了1937年12月的南京,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决心完成教授的实验,于是,我自己操纵这台机器,进行了一次时空旅行。
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历,我把时空旅行的终点定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上。不过,我的背包里还放着一个微型的时空旅行器,以便回去时使用。你无法体会,当我第一次降临在远古的大陆上时,是怎样激动的心情。
一切都宛如是梦中所见,我发现了一些今天已经灭绝了的物种,也有一些物种和今天的后代不太一样。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把时间定格到白垩纪,那样我就能够亲眼目睹恐龙了。但很快我就不再后悔了,因为,我见到了更有价值的物种——人类。
是的,人类,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既不是直立猿人,也不是象尼安德特人那样的早期智人,而是新人,与现代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新人,更确切地说,就是生物学角度上最早的现代人。
她是一个女人。
更重要的是,她很美。
难以置信,在十四万三千年前,一个绝美的年轻女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裸露着的皮肤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黑,而是种健康的浅棕色,介于黄种人与黑种人之间,她的脸也是如此。她大而明亮的黑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她的嘴唇如今天的非洲人一样丰满性感,但下巴的线条却象东亚人那样柔和。她还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
这就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她的美是属于野性的。她的上半身裸露着,胸前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反光,肩膀和小腿上全都是健美的肌肉,几乎找不到任何多余的赘肉,我知道那是她在艰苦的野外生存中锻炼出来的。她身上唯一的遮掩物是腰间裹着的一张猎豹皮,豹皮的斑点使她增色不少,也许她有着与我们相同的审美观。
她正在看着我。
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也呆呆地看着她,看着我们祖先的脸,直到她突然转身飞奔而去。
她跑得就象一只真正的猎豹,我只看到她腰间那块充满美丽斑点的豹皮不断晃动着渐渐远去。我无助地在她身后追逐,但我的速度太慢了,只能大声地向她喊着,这真可笑,十四万年前的人怎能听懂现代人的语言呢?不一会儿,她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作为现代人的我,在身体上与祖先相比实在太脆弱了,我只能倒在灌木下休息。刚才我见到了一个人类,千真万确,是一个已经完全进化好了的新人,与现代人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人种。她的身上似乎同时具备了现代各个人种的特点,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才显得如此完美。现代人类的各色人种,直到数万年后才因为定居到不同的环境而开始分化,最早的人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其外表和肤色未必与现代非洲黑人一样,黑种人的肤色也是在此后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变黑的。
远古的夜幕在东非大草原上降临了,许多夜行动物出没了。也许,我应该回家了。但我又舍不得这里,是因为她吗?那个十四万年前的女人。
在远古神秘的星空之下,东非草原的风吹过我的额头。在具有催眠力的风中,我渐渐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缓缓地睁开眼睛,第一眼所见到的是我的同类——她。
是的,就是她。昨天我所见到的那个女子,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她在看着我。
我忽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洞穴中。晨曦从洞口照射进来,洒在我的瞳孔里,瞬间,我冰凉的身体立刻感受到了满世界的温暖。也许,这种感觉更多的是出自于我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子。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自己居然在草原上睡着了。天哪,那实在太危险了,天知道我周围的夜色里隐藏着多少专门在夜间掠食的猛兽。在这野性的草原上,只有洞穴才是最安全的,毫无疑问,是她救了我。
我坐了起来,发现身体底下还垫了一张羚羊兽皮。我抬起头看着她那双黑眼睛,晨曦从她身后射进来,腰间那块猎豹皮发出了金色的反光。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来感谢她,她无法听懂我的任何语言。那就握个手吧,也许手与手的接触是表达情感最简单的方式。于是,我向她伸出了手,她似乎还不明白,眼里一片茫然。面对我这个来自十四万年后的不速之客,她还有些紧张。不过,有一点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她知道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类。也许正是出于同类之间的怜悯,这人类与生俱来的感情,她救了我。
终于,她也伸出了手,也许只是出于对我动作的模仿。她的手心很粗糙,与现代人娇嫩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握住了她的手。这是一双十四万年前的人类的手,十四万年的漫漫岁月,人类近化史的长河被我和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她的手很有力量,一把就将我拉了起来。她笑了,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她裸露着的胸膛正在生动地跳跃着,浑身每一寸皮肤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此刻,我所见到的只是美,而丝毫没有其它的成分,这是我们祖先的人体之美,这种美是原始的,又是纯然天成的。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种美所征服了。
她把我拉到了洞外,一片低矮的灌木树林,能够抵御大型动物的入侵。我和她手拉着手,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
她拉着我在树林里奔跑,她的体内有着无穷的活力。我想,我已经和她建立起了某种良好的关系,那我应该叫她什么?夏娃——对,我应该叫她夏娃,伊甸园里的夏娃,她和她的同伴们是我们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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