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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没有弄到很晚,夫妻俩今天睡到自然醒也才九点。
迎羡叫了外卖,拿到后去餐厅吃了两口,发现平时比她起得早的人迟迟没有下楼。
奇了怪。
她来到楼梯口,伸长脑袋仰头问上面的人:“你吃早饭吗?”
往日这种情况,都是程邀在楼下叫她,现在身份互换,感觉还真不太一样。
好像莫名其妙有了个牵挂的人,会自然而然想把吃的留一半给他。
上面没有回话,迎羡疑惑,踏上阶梯准备上去看看是什么情况,却在上到拐角时呼吸一滞。
他正准备下楼,两人迎面对上,他居高临下地望着她。
这个时常出现在新闻镜头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高达三百天都是白衬衫黑西装打扮的男人,此时却穿着黑色卫衣和灰色运动裤,少年感十足地站在她面前。
活脱脱的一副肤白貌美的小狼狗模样。
迎羡脑袋宕机一秒,他挑起半边眉,一双丹凤眼邪气横生,微笑唇撩人于无形地勾起:“好看吗?”
她显然没反应过来,他一步步靠近,带着点蔫坏和无赖,一点不害臊地在她耳边用气声唤了她一声——
“姐姐。”
轰!
迎羡傻了。
脑子里看小说脑补的小狼狗突然有脸了!
别说,她还真喜欢这样的。
比他穿西装新鲜多了。
迎羡咽了咽口水,回避他的问题,招架不住后退一步,背脊和墙严丝合缝贴在一起。
她定了定心神,视野里是他性感的喉结,又忍不住悄悄吞咽了下口水,视线下移望着他身上的衣服问道:“你怎么……穿着我的衣服?”
这件卫衣是她今年春天买的,不分性别,男女都可以穿。
那个时候她热衷oversize,穿的时候松松垮垮的,没想到穿在他身上却意外合身。
他的长相本来就显嫩,再配上今天的穿着,走出去说是大学生也一点不违和。
“我的衣服都太老成了,你不是喜欢小狼狗?”行动力强的人,在制造惊喜方面俨然比常人高出一筹。
他的手来到她的脸颊,拇指摩挲在她的唇角,“刚好找到这件,就想穿了看看效果。”
“嗯,不错,”迎羡眼观鼻鼻观心,正起神色给予中肯的评价:“看上去一下子年轻了十岁。”
程邀听后嘴角瞬间耷拉下来,掐了掐她的脸蛋:“我本来就没有多老。”
“嗯嗯嗯。”迎羡一副“你说什么都是对的”的表情敷衍他。
毕竟谁都不喜欢被别人说年纪大。
程邀不满,见她神色平平,松开她就要上楼。
迎羡追问道:“你怎么又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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