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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袍口袋里还藏着什么?
掏出来却是牙刷和牙膏,崭新的没拆封过。崔善挤出小抹牙膏,擦在可能发黄的牙齿上,对着最近的高楼顶,咧开嘴巴大笑。
原来的内衣裤扔了,早已脏得不能再穿,浸满流产的鲜血,容易引起细菌感染。现在习惯于真空穿睡袍,无拘无束,有时暴露在光天化日下,放肆地敞开身体。
当墙上的数字刻到&ldo;39&rdo;,给她运送食物的航模机舱里,多了一支小小的录音笔。
底下附着纸条:&ldo;说说你的童年吧。&rdo;
玩什么禁闭与审问游戏?她攥紧了录音笔,只说一句:&ldo;变态去死!&rdo;放到耳边听了几遍,只觉异常刺耳,茫然地看着对面高楼,不知该说些什么?童年?
整个白天,她都对着录音笔发呆。当高空陷入深夜喧嚣,崔善躺在薄薄的干糙堆上,看到了那只猫。
既有老鼠出没,必有野猫捕食,人类不再处于食物链顶端。一双绿幽灵般的猫眼,在墙顶注视她。月光抚摸白色皮毛,丝绸般反光,尾巴尖烧成火红斑点。它跳进空中花园,姿态撩人地趴着,宛如贵妃醉酒后披了一袭白貂裘。猫脸像古墓壁画中的女子,因漫长岁月而褪色变形。她不能轻举妄动,稍微挪下手指,甚至某个眼神变化,都足以令其消失。
崔善认识这只猫。
不要轻易给小动物取名,一旦叫惯名字,便有了亲人般的感情。它的妈妈是只白色大猫,终日在幽静的庭院中晒着太阳,它的爸爸则是只精瘦的斑纹野猫,每夜流浪在垃圾桶与餐厅门口。猫绝不是忠诚的动物,总想着逃出家门,在黑夜树丛中寻找刺激。它肥硕温顺的妈妈也不例外,墙外一声刺耳的猫叫,就让它心旌摇荡地窜出去。在公园长椅脚下,绿化地的冬青丛中,贫民窟的瓦片上,放纵地彻夜交配。此起彼伏的尖叫声,让即将高考的学生们难以安睡。有个考生家长把毒药塞在咸鱼肚里,贪婪的公猫一命呜呼。
两个月后,一窝小猫来到这悲惨世界。主人不喜欢这些小家伙,嫌弃它们是不忠又y荡的老猫带回来的野种,更怕跳蚤之类脏东西。小猫依次死去,每次都让母猫哀嚎整夜,所有奶水留给最后的幸存者‐‐它有着近乎纯白的皮毛,尾巴尖上火红似的斑点,这是它爸爸的唯一痕迹。等到它不再依靠母辱,却被主人送走。母猫被关在小屋,将墙壁与家具抓得千疮百孔,猫眼隔着玻璃窗,看着孩子被菜篮子装走。三天后,老猫饿死,猫碗里的穿条鱼完好。
小猫被转送了好几次,差点做了猫肉煲,在街头漂泊一年,终究无法捕食到老鼠,因打架而遍体鳞伤,遭到中华田园犬追逐险被咬死,经常连续挨饿多日,几乎冻死在积雪墙角下。
一个小女孩发现了它,将瘦弱不堪的猫抱在怀中。猫骨头很轻,又圆又滑。手指穿过它的胯骨,搂住苗条的腰身。它没有任何惊慌,沉静优雅地蜷缩,鼻孔里喷出的热气,与人的呼吸混杂在一起。它真热,小女孩有些出汗,反而把它抓得更紧。它越发温顺,为了躲避寒冷,顺势用两只前脚搭住女孩肩头,收缩爪子,让她抚摸脚掌心几块软软的肉垫。小女孩大胆地抚摸它全身,从两只薄薄的耳朵到透过长毛纤细可人的脖子,从两排轻灵的猫肋到变化多端最不顺从的尾巴,并不顾忌流浪的污垢与异味。就像抚一把古桐琴,小女孩抚遍了它身体的三匝,就差在猫唇上轻轻一吻。
小白,我们从小就认识,不是吗?
它幸运地有了新主人。小县城里的一户人家,底楼天井种着花糙与藤蔓,夏天结满葡萄,简直是猫儿的乐园。它没像妈妈那样红杏出墙,而是乖乖地守在庭院中,每夜瞪着猫眼驱赶硕大的老鼠。小女孩快要读书了,很少有六七岁的女童,像她那样留着茂密的披肩长发,如同日剧或港片里的漂亮女生。她很乐意接受这些夸奖,但更喜欢与小动物相处,她相信自己与小白是青梅竹马,甚至是上辈子失散的恋人。
然而,小女孩的幸福像猫尾巴上的绒毛般短暂而易逝。七岁生日过后不久,爸爸有一晚喝醉了酒,在麻将桌上赌输了几万块钱,回到家看到他的新鞋子里有团猫屎,便怒不可遏地抓起猫尾巴,将它整个身体抡在半空中,重重地砸到天井墙壁上。
猫仅仅惨叫了一声,熟睡中的小女孩惊醒。当她慌张地跑出来,才看到小白的脑袋被砸烂了,各种颜色的脑浆涂在墙壁与泥土上,月季花的叶子全被染红,只有猫腿与尾巴还在抽搐,直到彻底僵硬冰冷……
突然,被囚禁在高楼之巅的崔善,没来由地抱头痛哭,心像被浸泡在盐水中,似乎浑身都被撕碎,脑浆砸得飞溅四溢。
她的第一只宠物是被爸爸杀死的。
月光益加凄冷,不知道几点钟了,凌晨两点?空中花园里转世投胎的猫,被崔善的哭声惊得打颤。一眨眼,尾巴尖扫到她的腿肚子,热热的,毛茸茸的,很痒。它在石榴花墙上无影无踪,仿佛一跃跳下高楼的错觉。
记忆,像黎明的天空幽光,每一秒都越发明亮,近乎透明的宝蓝色,静得如同世界尽头。
她想起了爸爸的脸。
一张还算不错的、有几分英俊的脸,个子消瘦而挺拔,高而细直的鼻梁,不大但很锐利的眼睛,颇为吸引异性的目光,包括女儿。
伸出手,在空气中触摸他的嘴唇与下巴,面孔的轮廓如此真实,他那热烘烘的呼吸扑面而来,伴随酒精与烟糙味。
崔善读小学前,更喜欢爸爸而非妈妈。
老家的县城郊外,有条宽阔的流花河,偶尔有野天鹅出没。三十年前,当她还没出生,候鸟迁徙的深秋,有个猎人意外发现一只天鹅,隐身在河滩的苇丛中,开枪将它she杀。天鹅肉分给附近村民吃了。那年爸爸刚从部队退伍,从乡下亲戚手里,好不容易买到大半斤天鹅肉,带回家腌制成风鹅,储存到过年的餐桌上,全家人吃得终生难忘。
爸爸当过三年兵,在老山前线的猫耳洞,但从不承认杀过人。战争让他学会了野外生存,没有任何工具,赤手空拳用树枝野糙制作陷阱,每次能抓住十几只鸟。
在流花河边的荒野,崔善跟着他学会了钻木取火,她亲手杀死猎物,清洗小鸟内脏,放到火上烤成新鲜野味‐‐爸爸就用这种方式把小白吃了。
他说他爱吃猫肉,真的不酸。
这辈子,只要再闻到那种味道,崔善就会呕吐。
七岁那年的夏天,爸爸杀死她最心爱的猫,全家离开小县城,去了那座海边的大城市。
从此以后,她恨爸爸。
并且,怀念小白。
直到现在,她还觉得,猫是一种会死而复生的动物。她的小白并没有死,随时可能回到身边,或在某个夜晚趴在窗外看着她,放she幽幽的目光。可是,将近二十年过去,再没看到过任何相同的猫‐‐全身白色唯独尾巴尖上有火红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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