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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他像一个烟民寻到大烟馆一样,摸到我的房间门外,一边鬼鬼祟祟地张望着,一边敲敲门,我警惕地开门放人进来。
他吃完一整盒的鸡腿饭,打个嗝,开始思考人生,“你说,当初我想养家糊口,才进这一行的,如今我好不容易赚了点钱,却连一口鸡腿都吃不上,我到底得到了什么?”
我不知道他到底得到了什么,但我从他身上参悟出,人还是不能吃得太撑,容易胡思乱想。
《满月》的票房成绩亮眼,离不开大手笔的投资和后期宣传,更是所有参与电影制作的人的功劳。
余高幸凭他既有特点,又没有攻击性的脸,博得绝大部分观众的好感,我也重新回到大众视野,收获了许多的褒奖,但我心知,出于对我心态的保护,我身边的人不会让我听到不好的评价。
电影宣传期间,我和余高幸经常赶同一个行程,收工再一起吃顿饭,即便至今没有再合作,只要我们在同一个城市也会见见面,被路人偶遇已不是新鲜事。
狗仔只登过一次我和他的绯闻,没有激起什么水花,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暧昧气氛,比同性之间更容易捕捉,而我和余高幸坦坦荡荡,玩得再晚仍然各回各家,看不到任何超速发展的潜质,牢牢搭建起酒肉朋友的情谊,他们便不再把精力浪费在跟踪我俩守在马路边等烧饼出锅上了。
烧饼店的具体地址就不说了,当时余高幸听信传言,带着我去一探究竟,按我的口味来评价就是:还行。
尽管被狗仔放弃,却不妨碍粉丝朋友们喜欢把我和他凑成一对。
我是不介意,余高幸也无所谓,可他的经纪人和我的芳芳姐一致认为要避嫌,所以前年一整年,我与他形同陌路,不是友情破裂、分道扬镳,是从三天两头约饭,转型成‘见光死’的网友,而且是地下网友,因为芳芳姐说,“你们最好连微博都不要互动。”
直至,余高幸有幸认识了乔思思,也想将她介绍给我认识。第一次听到乔思思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上网搜索才了解到她是内地的电视剧演员,与我同龄,出道五年,在她出演的首部电视剧播出的时候,我已搬到香港,对内地的电视剧关心甚少。
不管如何,余高幸要介绍朋友给我,我是非常感兴趣的,一则,我不是没有遇到过,只知道喝酒泡妞和摆架子的男性同行,以及脾气非常可怕,一上午抽光一包烟的女性同行,甚至有将不满发泄在工作人员身上的人。我晓得无论身处哪个行业,总会碰上不尽人意的同事,他们不打扰我,我也不干扰他们。
二来,我在圈中的朋友寥寥无几,所以我很珍惜余高幸,他不需要我努力把目光放在他的优点上,才可以合作下去,他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如此珍贵。他想让我结交的人,肯定是不会差的。
果不其然,我与思思一见如故,沆瀣一气,不是,趣味相投,无话不谈,撤三岔五要约着出门下馆子,或者她来我家里蹭wifi,一起熬夜刷美剧。
冬天来了,没有人再阻止余高幸加入我和思思的火锅局,可能是相信三角形的稳定性,开个玩笑,应该是我与余高幸各自有新的‘对象’。
有些微妙的是,当初他们要我与余高幸避嫌,却不用我们直接在镜头前发誓永远不会成为恋人,是不是担心某一天,我真的和余高幸在一起?
如果是这样,我认为这个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不是对方那杯茶。
虽然我不能下定论,我喜欢什么样的人,他没有一个完整的轮廓,但余高幸的理想型是非常坚定、清晰的,而我是怎么知道的呢,这件事情,就像孟老师说的‘有妙趣’,可我该从哪里开始讲起?
我写写删删,想不出如何描述,才能达到我要的递进感,说来好笑,我又不是作家。不过,我的性格就是这样,如果我可以把一件事做好,那么一定要把它做好;如果预想中就做不好,干脆躺下睡一觉,也比白费力气有意义。
于是,我拿起手机来偷一会儿懒,也找找灵感,偶然看到余高幸的采访,记者问他,如何评价你的损友汤奕可?
余高幸说,“她……不算损友,她从来没有损过我,对我只有肯定和鼓励,这一点值得我向她学习。”
从来没有吗?我想着,好像有一次的,可能是因为只有那么一次,所以我记得很清楚。
我豁然开朗,可以从这里讲起!
时间是去年的年初,我接到时尚杂志举办的慈善晚宴邀约,但前一天,我还在另一个城市,出席一个腕表品牌的剪彩活动。到了晚宴那一日,我是一大早起床,飞来首都,又从中午开始化妆吹头发,生生把我困得睁不开眼睛。
傍晚六点多,都怪车行得四平八稳,我头上还夹着几个定型的发夹,也能打起瞌睡来。
到达举办晚宴的酒店,一眼望去全是举着相机的媒体记者们,黑压压的,后头还有两架高高的摇臂摄像机,另一侧是宽敞而冷清的红地毯,等着人来走,我的呵欠就咽了回去,彻底醒了。
走过红毯,结束采访,在礼仪小姐的引领下,我走进晚宴大厅,穿过西方酒会式的布置,来到距离舞台最近的长桌,她跟我说,这里的座位我可以随意选。
在或端庄地寒暄,或谈笑风生的众人之中,我看见了西装革履的余高幸,便朝他走过去,他抬头见是我,却问着,“这是哪路仙女下凡来?”
我答,“南贺路179号国惠大酒店来的。”
他笑起来,帮我拉开椅子,我顺势落座在他的旁边,不敢懈怠心神,周围都是摄像机,即使他们尽量藏在暗处,仍用着镜头记录下所有人的衣着打扮,脸上的笑容和轻轻的声音,比高脚杯相碰还要轻,他们聊着近况,满溢赞美之情。
我想是因为他们之间还不太熟络,相熟的人,大概会像我和余高幸这样,感觉是来蹭饭的。
真的,他已经抓上第三把坚果了。
我们悄悄谈论的,也是桌上的陈设。他说,“这是真花吧?”
我问,“什么花?”
“花毛茛,你不知道?”
“你居然知道?”对不起,虽然余高幸看起来跟不学无术的小混混不沾边,却也不像是聪明的学霸,他像是那一种不迟到不早退,上课就打盹,下课就疯跑,运动细胞发达,头脑简单的孩子。
曾经我也认同做明星的门槛是长相和气质,入行后才发现,有人靠包装和运气,有人靠家世背景,当然,也有人是长相气质兼有之,真正的出类拔萃。
这会儿我说的不是余高幸了。
我说的,是我的正对面,另一张长桌前坐着的人,他皮肤白净,脸庞偏瘦,不过,他应该很年轻,穿着意大利奢侈品牌的格纹外套,里头是象牙白的西装,恰到好处的灯光倾泻在他的脸上。
我知道没有人是完美无缺的,可是他缺憾的地方,正符合我的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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