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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社会生活史(..)”!
第四节
明人观念与生活的变迁
生活与观念密切相关。人们的日常生活,除了受到他们本身所具的经济条件的制约之外,其中渗透于人们内心的观念也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人们的生活。
“发现生活”是学术界在研究社会史方面提出的最新观点,其特点就是从思想史的领域考察生活与社会的变迁。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早就提出过“百姓日用即道”的观念,这事实上是将日常生活提高到了伦理的高度。明朝人的生活观念,同样继承着这一命题,但又基于新的社会土壤之上,对这一命题作了创造性的发展,使生活观念有了新的转向。
一生活观念的转变
“生活”一词,按照传统的观念来看,大多含有劳作之义。从生活一词之偏重于劳作之义,到“生活”一词更多地包含享受之义,这不仅仅是一个词汇的意义变迁,其间所反映的则是明人生活观念的历史性转变。
从劳作这一层含义来看,明朝人的语言中,很多就将“生活”一词与所做的事情联系在一起。关于此,明人吕坤有一段话:
流传俗语,最有深意。事业谓之“生理”,勤者谓之“做活”,懒者谓之“没营生”。或谓“做生活”,言奔走营运则生活,安逸惰慢则死亡也。
可见,在宋、元以来尤其是在明代民间所流行的俗语中,“生理”、“做活”、“做生活”都是同一含义,也就是将它当作一种“事业”,一种“生计”。在传统的民间生活观念中,生活是需要“做”的,必须勤劳,必须奔走营运。惟其如此,才能“生活”。假若安逸懒惰,只会“死亡”。
在明代的俗语中,将生活视为一种劳动的例子,同样俯拾即是。如将人干事不干净、不利索者,称作“猫儿头”,或称为“猫儿头生活”。
这里的“生活”一词,就与“干事”有关。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做事,还是干活、劳作,无不需要工具,离不开一些必备的器物或者器用。在明代的方言俗语中,一般将家中日常所用的器物或器用称为“家生”,或称“家火”、“家私”。
明代民间所传的一些谚语中,也无不反映了当时人们的生活观念。如“积财千万,不如薄艺随身”,“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三世仕宦,方解著衣吃饭”,“三世长者知被服,五世长者知饮食”。
传统的劳作生活内容,无非就是男耕女织。《元仓子》云:“男子不织而衣,妇人不耕而食。男女贸功相资为业。”显然,男耕女织,男女互相依靠,则被称为一种“圣王之制”,也是传统生活的主要内容。这不能不提到饮食在一般民众生活所占据的重要位置,以及农业与民众饮食生活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马一龙在《农说》中有言:“农为治本,食乃民天,天畀所生,人食其力。”徐光启正是从这句话的意思中,化出了下面另一句话:“君以民为重,民以食为天,食以农为本,农以力为工。”
民以食为天,而农业显然又是维持民众之食的根本。这已将“农政”与传统的民众生活的关系容纳其中。
自明代中期以后,传统的观念已开始面临挑战。首先,“生活”的内涵已不仅仅是耕织,而是扩大到了商业买卖。明朝人已经将商业买卖视为一种“治生”的合法手段,甚至是致富的手段,于是在“生活”一词之外,在小说中出现了“生意“一词。
传统的观念仅是将“力农”视作“勤”,而经商买卖仍是归于“游惰”之列,明朝人却已不再将经商视作游惰,而是视为一种治生的正常手段。于是,就将做买卖之事也视为“生理”,即使是在皇帝下发给农民而且其目的是劝农民力农的诏谕中,也是鼓励农民在农闲时间,去忙一些其他的“生理”。
明代的男子不乏从事织事之例,妇人也从事耕作,其结果却是男不得衣,女不得食。对此,明朝人田艺蘅感到疑惑,他推测,这或许是“撙节爱养之道”尚有未尽。
他的推测有部分的道理。原因很简单,晚明的社会正好处于一个从农业社会向商业社会过渡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其劳作的方式,显然已不是简单的男耕女织,即使是男织女耕,也是一种合理的存在。但更为重要的是,劳作生活开始从男耕女织的“本业”扩大到了工商一类的“末业”。而在商业社会中,衣、食的取得,已与传统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完全不同: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只要勤俭,男子一心耕作,女子一意纺织,完全可以维持男有衣、女有食的生活;而在商业社会中,并非勤俭即可维持生活,尤其是致富,或许需要更多的智慧。
这就不能不说到“事业”一词,及其所蕴涵的范围的扩大。有“事”必有“业”,诸如学称“学业”,农称“农业”之类,无不说明根本不存在做其事而无其业的例子。但“事业”一说,是否仅仅限于“居官可立”?显然,按照明末清初学者张履祥的观点,诸如学业、农业,都属于事业的范围。
我们当然承认,饱读儒家诗书的知识分子胸怀治国平天下的大志,这是他们的本色当行,事实证明,在明代确实有一批儒家士人以谈论玄虚的“道”为职责。在这中间却有一个新的动向值得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就是从儒家知识阶层中分离出来一批人,他们更多地关注国计民生,有些甚至注意日常生活的琐屑小事。如邝璠所著之《便民图纂》,都是那些“细民”所必须了解的日常生活的事情,是一部关于民生日用的书籍,诸如民间农、圃、医、卜之类,很多均是关于“衣食之源”。
即使在一般文人士大夫的笔记中,同样可以找到很多基于他们自己生活经验之上的人生日常生活的小窍门。他们将这些记录下来,无非是为了适合当时社会注重治生、生活的新趋势。如郎瑛所著《七修类稿》中,就有《食用制法》一篇,所讲就是平日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小问题。
这当然可以视之为士人兴趣的俗化,而且与整个社会世俗化的大趋势若合符契。
按照传统的观念,生活就是“家常”加上“身常”。换言之,纲常始终贯穿于生活的各个角落。所谓家常,就是一门之内,父子兄弟与长幼尊卑之间,各有条理;所谓身常,就是饮食起居、动静语默,都要守一“中正”的原则。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而言,所谓的家长,就是一家之君。家长被称为“严君”,就是因为他们必须担当起既使一家之人欢爱而敬重他,又使一家之人对他有所畏惮的职责。这是传统的齐家之道,也是将生活贯穿于家常之中。到了晚明,齐家之道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随之生活的观念与内容也发生变化。从“家常”而言,出现了一种从“齐家”向“治生”的历史性转向。这就是说,很多家长已不再讲过去所一直奉行的齐家之道,而是转而以治生为急务。
中国的传统文化,无论是儒家之戒声色货利,佛家之戒色声香味,还是道家之戒酒色财气,其终极的归宿都是要达到“无欲”这么一种境界。从本质上说,儒家也是一种快乐文化,如将“仁”当作己任,死而后已,这是一种大担当;希望达到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的理想境界,并视此为自己的一大快乐。但儒家所谓的“大快乐”,是一种利他主义的东西,而不是利己。从明朝人的生活观念来看,所谓生活的享受,从其观念的层面来看,则完全是一种享乐主义,而这种享乐或者说快乐,其实也可以析为“世乐”与“世外之乐”两种。正如公安派文人袁中道所言,一个人如果处于繁华之中,还能做到不忘清净之乐,或者说处于寂寞之中,却又能断绝繁华之想,这当然属于上根之器,但实在很难做到。而对于一般的人来说,假若“世乐”可得,就享受这种世间之乐;如果世乐不可得,就只好去寻“世外之乐”。
从物质的层面来看,晚明生活的享乐化,又可析为俗、雅两个层面:世俗百姓所谓的愉快,无非就是喝酒、赌博,有二八佳人作伴,也即一些物质的享受与娱乐,诸如:兰膏明烛,二八递代,徘徊于觞俎之间,穷日夜而不能自休;叫枭盱卢,挪手交臂,离合于一枰之上,掷百万而不满其一睨。稍为清雅并喜欢鉴古玩物之人,看到这些,就会说:“此何其垢且浊也!”于是,就追求一种清雅、旷达的生活享受,无非就是收藏书画、古董,弈棋弹琴,甚至招邀一些游伴,与名山胜水为侣,过一种清适的生活。尽管生活的享受有清、俗之别,但其根本的特点则是一致的,这就是明人焦竑所说,都是“狥物”,“丧己以逐物”。
这是明代生活内容趋于享受化、世俗化的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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