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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暗淡的月光下,阿拉莫纳“林荫大道”路旁的贫民窟和芝加哥的贫民窟除了几处显著的区别以外,它们大体上并没什么两样。
芝加哥的贫民窟——像在哈瑞森和运河的那些一样——都是大城市中的小型迷你城。不过,住在这里的全是一些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再有就是各种各样的社会渣滓。民宅虽然看起来很破败,可是它们却相当骄傲而齐整地排列在“街道”的两侧。在尘土飞漫的人行路和“街道”两旁,有着灌木丛和低矮的树木,它们点缀着光秃秃、单调的“街道”垃圾罐中的火整日整夜地燃烧着,它们一年到头地点着,或是用来驱赶寒气,或是用来驱赶蚊子。
阿拉莫纳的贫民窟也有灌木丛和树木,这里的那些破棚房大多是用油毡纸、波纹铁皮、棕榈叶、板条箱、压平的锡铁皮、破电线或其他能找到的任何东西搭起来的,而且它们分布得杂乱无章。在这里,也没有在垃圾罐中熊熊燃着的火焰。要知道,在这儿,最冷的季节也用不上它,而岛上那些温和的蚊子又大多回旋在附近的城市垃圾场和阿拉迈的沼泽地里。
陈阿帕那和我坐在他的t型车里。我们的车停在了路边,在我们的前面还停着许多车,这使我感到十分迷惑不解:什么样的贫民窟居民能买得起一辆福特牌小汽车呢。
当然,是我弄错了
“本地人建起了这个地方,”陈说道“可是就在几年前,政府让我们把所有的住户都从这里赶走了。”
我听得见海浪的声音,可是却看不到大海的影子,它已经被四处蔓生的灌木丛挡住了。
我不解地问陈:“那么你们为什么不干脆拆除这个地方,把它清理出来呢?”
陈耸了耸肩,回答说:“这不是警察的工作。”
我继续问着:“那是谁的工作?”
陈回答说:“至今还没人管呢。”
我好奇地问:“那么,现在谁住在这呢?”
“现在没有人住在这里。不过那些私酒贩子、皮条客和妓女在这儿找到了栖身之所,在这儿做他们的生意。”
我明白了,这就是城市里警察们网开一面的地方,或源于受贿或基于常理,毕竟这是一个靠旅游和军队支撑的城市,你总得让城市的客人或“庇护主们”能够在度假和休息的时候找到一个用来发泄他们多余精力的地方。
“那么,如果大溪地说得不错,”我说道“还有其他的一些人住在这里。”
陈默默地点了点头,什么都没说。大溪地定期来这里买他的私酒,告诉我们他在这个地方的边缘地带曾经见过雷曼几次。他还说那也就是前两周的事。当时,那个胆小的男孩,被雷曼的出现吓坏了,偷偷地向私酒贩子打听了一下那个臭名昭著的逃犯的情况,得知雷曼正给一些半白人血统半其他血统的女人拉皮条,他这么做是为了筹一笔钱好逃往美国本土大陆。在罗斯上校率领的州警察的四处围捕中,雷曼一直在山里,或是小镇里,或是火奴鲁鲁的贫民区里(我和陈刚刚查过的那个地方)东躲西藏。现在他准备逃走了。
我也有着同样的打算。
我和陈曾商量是否通过吉登与罗斯上校取得联系,然后再对这里来一次梳蓖式的大搜捕。不过,我们决定还是先确定一下雷曼是否在这里,如果只凭我们两人的力气就抓住他,那么就再好不过了。因为在大规模的袭击行动中,总会有人员伤亡的,而且可能还会有人死去,可是我必须得让雷曼活着。
陈说:“我得呆在暗处,因为这里可能有人认识我。”
不是可能,而是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认识他。
“好主意,”我一边说,一边下了车“我可不想被他们当作警察。”
“当你需要我的时候,你一定会看到我的。”陈自信地向我说着。于是,我孤身一人深入了贫民窟——只有我自己和腋下的那把“九毫米”今晚,我穿着棕色的西装,里面是那件红色的有着鹦鹉图案的阿罗哈衬衫。我在弯曲的小径上闲荡着,绕过树丛,走过了草棚。在我的脚下,玻璃碎片吱嘎直响,糖纸粘住了我的鞋子,路上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障碍物。这条破旧街区上的路灯是绑在竹竿上的橙色灯泡,在幽暗的灯光下,每一个路人的脸上都被涂上了一层可怖的黄色。
我在人群中显得一点儿也不起眼。这里是一个多种族混合的小社会,有来猎奇的鬼佬游客,有便装的鬼佬士兵(没有水兵,这得归功于斯特林将军,他取消了海军士兵们的休假),还有那些在罐头厂和甘蔗田里拼命工作了一天的本地工人们。当然,还有那些十七、八岁和二十出头不安分的小伙子们,就像荷瑞斯伊达和乔卡哈哈瓦那样的年轻人,以及那些充满着骚动欲求的各种肤色的男人。在这里,各种各样的人来来往往。
妓女们,倚在她们的草棚门口,她们也是各种肤色的大聚会:日本人,中国人,夏威夷和各种肤色的混血女孩。她们都光着脚穿着印有热带图案的纱笼,每一个女人的肩膀和膝盖以下全都露在了外面。在她们的脖子上和胳膊上挂满了各种颜色的珠子,她们猩红的嘴唇上叼着香烟。在我看来,每一个女人都长得一模一样,都有着玩偶似的脸,玩偶式呆板的眼睛。
我已经牢牢地记住了雷曼的面容,所以我一路上仔细察看着那些行人。这里的大部分住户是穿着松松垮垮衬衫的皮条客、私酒贩子和流氓阿飞之流的家伙,他们的手大都插在兜里,可能随时从里面掏出钱,或是大麻烟,或是枪,或是刀。在他们黝黑的脸上有着黑色的眼睛,眼睛里闪烁着冷漠的神情。不论他们是圆脸,还是方脸,或是长脸,什么样的脸上都毫无笑容。
在这样一个罪恶待价而沽的地方,自然缺乏任何快乐的气氛。
在这地方的中心有一小块空地,在一个浅的石质野餐炕上放着一把肮脏的咖啡壶,在咖啡壶的下面,火光一闪一闪地发出橙色的光。就在旁边。一对叼着烟卷的波利尼西亚皮条客正蹲在一张小木桌旁玩着。我看了一眼,发现他们正在玩纸牌。其中一个人长着宽肩膀,留着胡子,穿了一件肮脏的白衬衫,脚下跌着一双拖鞋。而另一个人呢,穿着黄色和橙色相间的阿罗哈衬衫,他是一个肥猪式的家伙,长着稀疏的胡子,他下巴上的皱纹比火奴鲁鲁电话簿的页码还多。我正要跟在两名本地的学生后面离开的时候——那两名学生的手里拿着两瓶私酒——正在这个时候,我差一点撞上了一个人。我转身一看,那是一个椭圆脸的中国女孩,她和这里的其他人不同,在她的眼睛里,闪着生机。
她娇艳地向我笑着,柔情地低声问道:“不想玩玩吗,帅小伙?”
今天晚上已经是第二次有人和我说这样的话了,可惜的是,那个这么叫我的男孩要比这个漂亮的女孩显得更加真诚一些。我靠她很近,以至于那距离足可以使我吻到她。不过,我并没有这么做。我小声问道:“你想挣五美元吗?”那张猩红的小嘴笑了。她的牙齿是黄色的,也许只是因为路灯晃照的缘故。她身上浓郁的香气虽说不是香奈儿五号香水的味道,不过自有它的廉价魅力。我看着她,她可能只有十六岁——“甜蜜的十六岁”达伦曾这样形容过泰拉,在她那张天真的脸旁,垂着直直的黑色短发。
“进来吧,帅小伙。”她说着。
这次口气听起来要真诚得多,也许她真是这么认为的。我向她说:“我和你想得不一样。”
她皱了皱眉,警惕地说:“别把我绑起来,五美元也不成。”
“不是的,”我笑了一下“我只想打听点儿事。”
“只想聊聊?”
“只想聊聊,”我轻声说道“我听说这里有人想找一条船去大陆。”
她耸耸肩,满不在乎地说:“许多人想去呢,难道你不想周游世界吗,帅小伙?”
我非常轻声地说道:“他叫丹尼尔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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