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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2页)

白天我给小孙解乳罩,那东西“嘭”的一声弹起来,像两个风帆一样飘在前面,就像要远航一样。这件事使我联想起揭高压锅的盖子,假如里面有压力的话,也是“嘭”的一声,搞不好还会撞到鼻子。后来她像个青蛙一样趴在紫色的床罩上。紫色池塘里的白色青蛙。我也像青蛙一样爬到她身上,然后那个硬邦邦的东西就把我们连起来了。这东西很重要。

我和小孙在漆黑的房子里做爱时,感觉到自己就像热带雨林里一根大树枝,她是一只白色的树獭,在漆黑的夜里,她在我身下爬动,大概是要横渡一道小河吧。或者我是一只大猴子,正在树枝上爬动,她是一只小猴子,挂在我的肚子上,有一根特殊的脐带把我们连起来。这根脐带就是她像掐黄瓜一样掐过的那东西。这种景象就如一张黑白底版一样。在我们周围有无数的叶子在响。在黑暗里看不见叶子,大概都有锅盖那么大吧。还有些雨点落下来,打在叶子上发出些金属的声响。这种时候小孙就说:老这样,不要停。可惜好景不长,一会我就想到费尔马那里去,雨林和猴子全不见了。后来她就敲我的脑袋,说道:你真讨厌!费尔马不是早证出来了吗?我说证出来不等于写了出来,想要写成像样的论文,还要费些脑筋。再说这也不碍你什么事。她说她宁要大马猴,也不要数学公式。这样身上像是堆了一大堆的数学符号,好像碎玻璃,站起来一抖,稀里哗啦。这真是怪诞的想象,费尔马可以使我变成硅酸盐。要是在白天干这种事,我就能看见红土山丘,自己也咴咴地叫唤,好像是变成了我的马兄弟。人这种动物干这种事时实在呆板,躺在那里一动都不能动;而马则是在跑动中完成,难怪小马一生下来就会跑。时隔二十多年,我的马兄弟大概也死了,顶多剩下几块皮,也被制成了革,做成了皮鞋。不管在这种时候我看到的是什么,闻到的气味总是一样的,是含有酵母的生面味道,甜甜酸酸的很好闻。这大概就是她的味道吧。闻到这种气味,我就觉得那个地方热辣辣的,一些粘粘的东西流了出来。这件难以置信的事就算发生过了。

等到我证明了费尔马定理(这件事马上就要讲到,它是我这辈子遇到的第三件不合情理的事)后,在和小孙干事时,就把老花镜戴上。其实这是故作郑重状,因为老花眼隔得远时是能看见的。这时候我心里正在得意,想到我已经成为了人瑞,还有因此我生活将要发生的变化。这时她把两手平伸开握住床栏,全身构成一个白色的Y字形。我还想吻她一下,但是她把头躲开了,说道:你小心眼镜!我把眼镜摘了她还是不让吻,还说,你不要装神弄鬼。这种说法十足是不讲道理,活在这个世界上不装神弄鬼怎么成。我的问题不是装神弄鬼,而是装不像。据我所知,别人和女人做爱前,总要说些“我爱你”之类的鬼话,然后再亲吻她几下。这种事想必她是喜欢的,要是不喜欢,何必要和我好呢。她说:放屁,谁和你好。我说要是不和我好,何必要干这种事。她说这是因为没有别的事可干。我说那好,咱们就干吧。她说混账,你现在在干的是什么?我们俩当时精赤条条,正在性交,但我把这件事给忘了。我总是这样的,所以不足为奇。奇怪的是这个女人总是和我拌嘴,却不妨碍达到性高潮。当然我也有贡献,我虽然愣愣怔怔,五迷三道,干得却是相当生猛。事后我对她说:你不要怪我。心不在焉,胡思乱想,这是我的生活方式。这时候我倒是相当正经。她说:谁怪你了?口气也相当温婉,我们俩就搂在一起。过了一会,她说:你有什么话就说吧。我说没什么话。她说:回你房里去,我要睡了。我站起来就走,走了一半,忽然想了起来,说道:对了,我爱你。她说:滚蛋!拿上你的衣服!从这天晚上的事,你就知道我为什么当了四十一年的光棍。小孙老说我有病,让我去安定医院(这是北京最大的精神病院,用做一切精神病院的代称)看看。但我坚信我没有病。我只是保持了年轻时的光荣传统。

我年轻时在生产队里干农活,烈日如火,肚子也没吃饱,就难免要两眼发直。那时候不光是我一个人这样,人人都是两眼发直。还有后来上了大学,听政治课时系里要求双肘在桌面上,双眼直视老师。这个时候大家也都是心不在焉,有以下事实为证——下课铃一响,我后心上就挨了狠狠的一拳,打我的小子说:王二,昨天那道题我做出来了!然后他就讲给我听,用的纯是数学用语,不带一点政治课的内容。事实证明,在我们年轻时,只有心不在焉、三心二意才能够生活。我只是把这种品行保持到了中年罢了。我把这些事讲给她听,她却不肯相信,说道:我比你小不了几岁,你经过的事我差不多也经过。我怎么没有你这些毛病?因此我又解释道,这毛病是在数学系里养成的。我们班有个女同学结婚后给她丈夫下挂面,把拖鞋下到锅里面。她漂亮极了,像天仙一样,但是后来找了个糟老头子。我们班上也有些英俊的小伙子,但是谁都不找本系同学结婚,因为两个糊涂蛋生活在一起,就有生命危险。

我们提到卫公建立的长安城时,给它一个负面评价,其实它也不是一点优美之处都没有的。尤其是在早上阳光斜射的时候,这座黄土碾成的大城被露水滋润,呈现出浓烟的黄色,房屋墙壁棱线分明。这也是槐花香味最浓的时候。偶尔会有几个姑娘曲线毕露,婀娜多姿地到井边去取水。但这只是昙花一现的景象。等到太阳刚升起来,大街又充满了嚣张的人群和粗粝的嗓音,还有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尘土飞扬。幸而这时小巷还有一些安静和清凉。但是过一会小贩就要侵入小巷,挨家挨户地敲门,卖咸鱼、卖柴火、卖招苍蝇的臭黄酱、卖豆面饽饽,到处是吵人的讨价还价声。现在只好退回家里去。但只清静了一会,一个小孩子又嚷了起来,絮絮叨叨,没完没了,要吃饽饽。很快就有五六个童稚的嗓子加入了这个大合唱。然后一个粗哑的女声就骂道:操你妈(该孩子的妈就是她,难道要和自己搞同性恋吗?)才吃了早饭又要吃饽饽!再过一会又说:我没钱,找你爸爸要钱!没有钱,这伙小崽子就会把当爹的耳膜吵破,衣襟扯碎,而住在小胡同里的人,钱可不能够这样花。好吧,就让他去和那些缠人的小崽子纠缠吧。但此时你不胜诧异地发现,该爸爸就是你呀!我说过,我一个小时能做二十个小时的梦,所以一睡着了就在时空里漫游,一不留神就可能跑到大唐朝去,在那里变成一大窝小崽子的爸爸。我以为这比做梦变成了一只猫被车轮子轧了尾巴还要糟,所以在梦里和女人做爱,我都忘不了戴避孕套,甚至有幸梦成了大唐皇帝本人时也是这样。皇后对我说:圣上,你这是干啥?咱们又不是养不起。我就答道:梓童,咱们还是防着点好。万一过一会你变成个蓬头垢面的老婆子(这在梦里是常有的事,与此同时我往往也要变成一个穷兮兮的糟老头),咱们就养不起了。因为这种事,常挨皇后的大嘴巴。人活在世界上会做各种各样的梦,梦里一切事都有可能发生。但是对我而言,最常做的一个梦就是我是王二,坐在家里冥思苦想,要把费尔马定理证出来。我把这个梦叫做真实。我想,这样说是正确的吧。这说明我生活在长安城里也要发愣,或者是人活在世上不发愣根本就不成。不管是长安城还是洛阳城,哪里都有合情合理的地方。但是正如我们都知道的,最为合情合理的就是我们眼前的世界。

有关豆面饽饽,我有一点要补充的地方。小的时候,姥姥常给我做这种东西吃。其实把它叫做豆面饽饽是一种夸大其词的说法,它是用玉米粉掺入少许黄豆粉,贴在底部有水的铁锅里烤成,另一个名称叫做贴饼子。虽然不难吃,但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唐朝没有玉米,所以是用小米粉,这一来就不好吃,尤其是用连壳碾的小米粉来做,相当拉嗓子。但是比之高粱粉制成的各种食物,就算是相当好吃。大唐朝种植的是矮秆的杂交高粱,这是穷人的标准食物。过了一千多年,又在华北平原上大量种植供农民食用,那种物质在煮好以后是灰白色毫无光泽的一堆,质地及气味都属怪诞,如果拿去喂猪,猪也是一边掉泪一边把它吃下去。考虑到这种情况,假如有小孩子向我要豆面饽饽,我就给他。当然,给不起的情形例外。在这种情形下就只能给孩子一嘴巴,虽然简便易行,但是惨无人道——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戴避孕套的必要性。我们的四大发明里居然没有避孕套一项,李卫公也没把它发明出来,我们只是发明了打死人的火药、擦屁股的纸、印刷红头文件的印刷术,还有指南针——没有它咱们也能找着路。咱们这叫发明了些啥。

我和小孙干这种事从来都戴套——越是非法性交,这种东西就越不可少。它可以把这件事的意义变成只是玩玩而已。就在玩着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费尔马定理的证明——这纯属偶然。数学和性没有一点关系。绝不能由此得出一个结论道:当你想数学题想不出来时,就该和女人发生性关系。

小孙对我说,我最讨厌的就是你那个费尔马定理。你居然在这种时候把它证了出来,真叫人恶心。我想一个数学定理没有任何令人恶心之处,她讨厌的是我那种一心二用的方式。我想这个定理都想了半辈子了,随时随地都要想,简直就像感冒了就要打喷嚏一样。你总不能要求一个感冒了的男人在性交之前用胶纸条把鼻子粘上吧。而且只有现代才有胶纸条,古代只有贴膏药。膏药贴上就揭不掉,揭下了纸背,剩下的是乌黑的一团,好像得了恶性黑瘤。这就未免得不偿失了。

我把费尔马定理写成了论文,亲自送到了学报,送到一位大学同学手里。在此之前我还送给几位教授看过,他们笑呵呵地说:证出了费尔马?好哇好哇,放下吧——好像我在行贿,要放下的是钱一样。这些老家伙谁要是看了一页,太阳肯定要从西面出来。我同学告诉我说,这论文他一定要看,因为我证得也不容易。然后又告诉我说,他在这里待不了多长时间了。这是因为他很快就要到一家计算机公司里去干事,以便多挣些钱。我一听,就知道他纯粹是在扯淡,他根本不会看这论文。这定理我证了十年,他要想看懂,起码要全心全意看一两个星期。三心二意永远也看不懂。所以我告诉他说,这论文我还要改,就把它拿回来了。我走的时候已经和他搞得相当的不愉快。那位同学说:你搞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处?他的意思是说,我证明费尔马定理,这件事不够有害。因为有用就是有害。举例而言,我的那个东西,假如戴了避孕套,那就什么用也没有,但是也无害。假如不戴套子,就十分有用,但也十足有害。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半天回家,几乎中了暑,而且想到我十年的心血,得到的居然是这种对待,一怒之下点火要把论文烧掉。小孙看见了猛扑过来,把火熄掉。这件事叫我感到一丝快慰——毕竟还有人珍视我的劳动。后来她翻开那份从火里强抢出来的稿子看了看,又递给我说:接着烧吧——我还以为你在烧小说哪。这件事使我愤怒异常,我把所有的数学书都扔了,发誓以后把数学全忘掉。但这件事又有不合情理的地方——我在数学系供职,把数学全忘了怎么混饭吃?

晚上小孙对我说,你以后就写写小说吧,别弄数学了。数学又费脑子,又没意思,而且派不上什么用场。我告诉她说,她的意见有偏颇之处。她不懂数学,又识中国字。假如反过来,必定要说,别写小说了,就搞数学好了。要学会繁难的中国字,绝不比学数学用力少。更何况读小说还需要文学鉴赏力,不仅仅是识字。事实上任何事都得费费脑子才能有意思。只有最后一句话还有些道理,就是无论纯数学还是小说,都没有什么用处。一泡屎屙出来还可以肥田,而数学定理和小说在这个方面简直连一泡屎都顶不上。当年在卫公的长安城里就有这样的规定:有敢证数学定理和写小说的,一律杖三十。其实杖三十的不光是数学和小说,还包括一切无用的想法。所以每个十字路口都有人在监督,见到有两眼发直的人走过来就把他拦住问道:你想什么来着?如果你是死了妈,或者是对眼,天生两眼发直,就要街坊开出的证明。没证明一律要打。犯这种错误的净是男人,所以衙门里打男人的衙役算重体力劳动,每月供应五十斤带皮的谷子,比打女人的多了十斤。

至于李卫公夫妇吃多少斤定量倒是不难考证,他们两口子的定量都在五千石以上,每人一个月的粮食,一百口大肥猪吃一年都吃不完。每个月初用一百辆粮车拉到卫公家里来,他睁着一只眼出去点收之后,就全卖到粮店里去了。他配给自己这么多粮食不是因为他是个大饭桶,而是他是全城最有用的人。直到不久之前,我还吃三十二斤粮食定量。这说明我很不受重视,比打女人屁股的人还没有用处。但是我对这一点并不在乎。我只在乎自己是不是很有趣。小孙说,对对,有趣,有趣!哇!她用腿死命地夹我,并且乱撕我的头发。我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我认为她是乱打岔。我有趣可不是只在那个地方。也许我该找个女数学家做老婆,她一听说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就性欲勃发,跑到卫生间换上性感内衣。不过女数学家可不太多,偶尔有几个长得也不好看。现在我搜索枯肠,只想起了一个女数学家,叫做某某某某娅,不是波兰人就是俄国人,贡献在概率论方面。她要是还活着,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了,所以不能指望她。假如不是这姓孙的勾引我,我可以谁都不指望。现在已经不能后悔了。女人这东西就如海洛因,染上了就放不开。

我因为投递费尔马定理的证明和小孙闹翻了,她一见到我就说:你和你那个一百多岁的俄国老太太做爱去,我不勾引你!然后就在我面前把自己的房门摔上了。你知道,我是个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人,虽然自己心情很坏,又受了她的刺激,但还是恍恍惚惚地把厕所刷了。过了一会,忽然想到厨房也很脏,就去刷了锅台。这些事证明了我心地善良,但是姓孙的却在门后笑。后来她打开房门,说:混账!还不快滚进来。有一件事我很满意,就是无论厕所还是锅台,后来我都没再刷。而且我还发现她的腰很细,在一片昏暗的灯光下就像一座白白的小窄桥,我从上面从容地走了过去。她的腿又细又长,非常好看,跷起来时绷直了脚尖,好像芭蕾舞女,非常的优美。这跟她练过艺术体操有一定关系。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很坏,从小就没守过规矩,长大了又没有干好过任何事。我死了以后肯定要进地狱,但是还没有死。根据一切标准,都该把我的屁股打烂,它也没有烂。不但如此,我还在和一个相当美丽的女人做爱,她因为我喜欢数学而仇恨我,但我还是骑在了她身上。我对世界都充满了恶意,但我未受惩罚。我占了很大的便宜。小孙说,你正在满足我的需要,占便宜的是我。但她是装神弄鬼。事毕她哭了起来。本来我应该想到:我把她气哭了,我又占了便宜。但是我又想:不能够这样心肝全无。我在黑暗里陪她坐了一会,然后说:好吧,别哭了。我再去刷厕所。但是她一把揪住我说:难道你非要把我气死吗?我说:不把你气死该怎样呢?她说:搂着我躺一会。这件事我会做,于是就这样躺下了。躺下以后她又哭了一会,然后不哭了,问我说: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就是个二百五?我说:十岁。想了一会又说:三岁。她猛地翻过身来骑住我,抄起一条长筒袜子勒住我的脖子,喝道:说你爱我,不然勒死你。我说:我是个二百五。她说:不管你是不是二百五。我就说了。与此同时,有个毛扎扎的东西顶在我后心上。这也没有什么,反正现在是阴盛阳衰。有一件事我必须说明白,我说自己是个坏蛋是往我脸上贴金——我坏起来没心没肺,根本是个操蛋鬼。我成天失魂落魄,做坏事也做得很糟。我在床上抱住她——双人床很大,就是让两个人躺的,她身上很光滑,就是让人抱的——心满意足,进入了梦乡。

我说的这件事都有不合常理的地方,所谓的不合常理,就是它不合现实世界的常规。在现实世界里有个数学家王二在证费尔马定理,证了十年没证出来,这是合乎常规的。假如他证了出来,无法发表也合乎常规。气得昏头涨脑地回家,把论文手稿烧了,这也合乎常轨。最后有个漂亮女邻居和他做爱,安慰了他,这就是不合常情。合乎常情的说法是他在绝望中手淫甚至自杀。还有一件不合常情之处,就是那论文的手稿我有两份,烧了的是复写稿。从小孙那面来说,像她那样的单身女人,所到之处都有常理在,但那是她的事,我不大清楚。回到家里,邻居住了一个操蛋鬼,这是她不合常理的最后机会。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没什么可挑的了。”好在我们俩又吵又闹,已经使这件事尽量地合情合理了。

有关情理,还有一点补充。假设我们俩两情相悦,欲望如火,但是始终克制,不逾矩,直到某位领导或者某位长者注意到了这一点,站出来给我们撮合——这样就像一台合情合理的电视剧。但是也可能没有这样的领导和长者出来撮合,这样的剧情不合情理,却能让我们倒一辈子的霉。对于情理这样的东西,我们不可以太天真。

最近我出了好几次差,比方说,去开学刊会。我兼着《数理化》的数学编辑,这种事是推不掉的。走到火车站里,闻见一股尿臊气,大家横七竖八地躺了一片,这股气味就是从人身上冒出来的。古怪的是厕所里没有这样的味,只是觉得杀眼睛。车厢里热得厉害,简直是蒸笼,所有的人都在不停地吃东西,把蛋皮、果皮扔下车去。所以我想到应该把育肥中的猪牵上车来喂,因为坐火车是这样的刺激食欲。到了这种时候就想到自己应该成为人瑞——售票处挂着牌子,凭十四级介绍信售给软卧包厢票,据我所知,人瑞相当于行政十三级。所以我又把费尔马定理的证法尽量简化,期望别人一看就能承认。人只要做过了行人,就会发生一些改变,不论古今。

我当了人瑞后(这事的详情见后),也行万里路出了一次国,去美国参加一个数学年会,是和加州伯克利一块去的。提着大箱小箱,穿过了海关机场,既晕机又晕时差。然后穿上了不合身的西服,到会场上坐得笔直,十句话里倒有九句听不懂,感觉实在是很不好。影影绰绰听见加州伯克利说,费尔马定理是他和我一道证出来的。很想驳他几句,却只有干瞪眼的份儿,因为舌头落家里了。开完了会我跑到三个X的电影院里躲了一夜(这是因为不想看见加州伯克利),决心以后再也不出来。等到回到了家里小孙说我的模样变了。原来是一副浑浑噩噩、天真未凿的样子,现在风尘仆仆、眼露凶光,很是成熟。这说明人都是在路上成熟的。

现在可以说说我怎么成了人瑞,以及费尔马定理是怎么发表的。我们系里那个加州伯克利的副系主任找到我说:听说你证出了费尔马?我回答说:对。他说:拿给我看看。我说:不。他又说:你不要保守,也有自己证错了还不知道的情况。我心里说:小子,论爷们你还得叫我大叔!但是也不能不给他看。据说他看完以后说:不管怎么说,他也没去加州伯克利留过学。——这就是说我证对了。假如我证错了的话,准是这么说:先去伯克利留了学,再来证费尔马。——仿佛费尔马定理和加州伯克利是拴在一起的。后来系里出了证明,论文在校刊上登出来。以后我总算成了一个校级的人瑞,每月可以多得一百块钱,这比我以前指望的要少,纯数学没有以前值钱了。不管怎么说,对别人总算有了交待。但是我心里非常不高兴,不知自己这辈子干了些什么;在我当过的扒土的人、变态分子、头发灰白形容枯槁的人,和我现在当着的人瑞之间有什么关系。我只做到了人瑞,还没有当上领导。假如当上了领导,还不知该会怎样的晕头涨脑。

等到我也成为了人瑞,才知道自己过去的浅薄。原来我以为是领导的人,也只不过是些人瑞。我现在作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学者”,也能够出席一些头面人物的会,会场上不光有过去常在我后心上击一猛掌的黑胖子(我后心现在天阴时还有点麻痒),有险些把我送去卖咸鱼的加州伯克利,还有书记,有校长,还有些更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系里那两个领导到了这种地方就掏出了笔记本,听见一句没咸没淡的话就马上记下来。领导——他们哪里配。我自己到了这种地方也不敢睡觉了,甚至连想入非非都不敢,只敢瞪大了双眼,等着校长的目光扫到我脸上就装出个会心的微笑。与此同时,我生理上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来一上午要尿三次尿,现在长到了六次。原来每周要和小孙做三到四次爱,现在减到了一次,而且在这唯一的一次里也不够硬,这使我暗暗心惊:原来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的东西,当了人瑞就如此的不行,要是当了领导,岂不是要缩回去?

最近加州伯克利又升了一级,当上了理学院的副院长。他找到了我,管我叫老王(这是当了人瑞的好处,否则就是王二),说要和我合写文章。他还解释说,我的文字很好,总能把乱糟糟的理论说得很清楚,他自己的文字原本也很好,但是现在英文太好,中文就退化了。我听了以后也没有什么话说,我们俩合写了一本教科书,那本书里百分之百的段落全是我写的。现在正在写第二本,伯克利还答应在学术委员会里施加影响,让我早日评上教授。对此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有一句话:生活就是这样的。假如我不遇上一位懂数学的副主任,费尔马证出来也是白证。以中国人总数之大,智商之高,谁都觉得应该做出恒河沙数的成绩。但是掰指头一算,也算不出什么。这就是原因之所在吧。

我现在正在写一本数学史专著,名叫《中国无算式》,这个名字是从雷马克《西线无战事》里变出来的。所谓算式,就是英文algorithm,也可以叫做程式。这本书的内容是说中国的数学有问题,有答案,但是没有算法算式。凡是研究过《九章算术》《周髀算经》的人,都会同意这个结论——比方说,勾三股四弦五,勾三股四是问题,弦五是答案,算式不见了。这里面涉及到了一个带本质的问题,就是中国人认为算式就是人本身,所以没法把它写出来。举例言之,一个人会开平方,他不是以为自己学会了开平方的程式,却以为自己身体(准确地说,是在心脏部位)有某种构造,以致能够开平方,因此就没有开平方的程式,如果你硬要这个程式,就只好开膛破腹,把心脏血糊淋拉地掏出来给你看。同理,假如要在勾三股四和弦五之间写出个算式,就只能把个大活人捆在那里。这是个带有根本性的发现,可以解释很多数学之外的问题。加州伯克利没做过数学史方面的研究,甚至不知道雷马克是谁,却硬要把名字署在我前面。而且我不让他署也不行了,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他的研究伙伴和助手,所以就算我在稿子上没写他的名字,也会有人不容分说地添上。

再次写到这一段时,距我证出费尔马定理已有一年了。一切都是去年夏天发生的事:我和小孙从合居到同居,写完了《红拂夜奔》,发表了数学论文,当了人瑞。这一切已经经过了一个烟雾腾腾的冬季和一个忽冷忽热的夏季。这本小说原来就到这里为止。在我看来,一切线索都已完备。有李靖,他才智超群,性格天真,探索人生,等待机会;有红拂,姿容绝代,在石头花园里终日徘徊,偶尔也出去看看;有虬髯公,和红拂合居,并把这看做领导上对他的考验。还有我和小孙。只有一点没有明确地写出来,但它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大家都有所期待,就如出席一个没滋没味的party,之所以不肯离去,是在等待一个意外惊喜。后来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他们从城里逃走,这party就结束了。再写什么纯属多余。

在我看来,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无不在做白日梦。乞丐在做黄金梦,光棍在做美女梦,连狗都会梦到吃肉而不吃屎。一个数学家梦想证出个大定理,也是合情合理。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点可能好梦成真,但也可能不成真就到了梦醒时分。我们需要这些梦,是因为现实世界太无趣。我现在已经没有了梦想,但还活在人世上;因此风尘三侠逃出了洛阳城,故事还远没有结束。

*本书这一部分受到了乔治·奥威尔的经典之作《一九八四》的影响。有人说,《一九八四》受到了摩尔爵士《乌托邦》的间接影响,假设如此,本书作者就是从这两本书内获得了益处。虽然本书是如此的粗陋,得到的有益影响又是如此令人遗憾的微不足道(这是因为本人的鲁钝),但是作者仍要在此表达对两位前辈大师的感激之忱。

抱天揽月传  节日里的诗歌盛宴  女总裁的战神狂婿  我在幕后调教大佬  每天被迫和大佬谈恋爱  中国通史  德国  历史的教训  人间富贵花的日常  古代女子生存指南  春禧宫谋  唐诗三百首  快穿之我不要做白莲  游戏从被全服追杀开始  我有一尊炼妖壶  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  变异成最强生物的老婆你们喜欢么  飞毡  龙凤双宝:妈咪太迷糊  超可靠的洪荒小师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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