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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想三十多年来吃的经历,感到自己跟一头猪、一条狗没有什么区别,一直哼哼着,转着圈子,找点可吃的东西,填这个无底洞。为了吃我浪费了太多的智慧,现在吃的问题解决了,脑筋也渐渐地不灵光了。
1992年6月
三忘不了吃
数年前曾写过两篇有关吃的小文章,一篇题名《吃相凶恶》,一篇题名《吃的耻辱》。原本是为应付约稿随笔涂鸦,没承想发表之后,竟被几个江南才子当着我的面劈头盖脸一阵夸奖,弄得我晕头转向、不辨真假,回来就发扬小车不倒只管推的精神,继续吃下去,准备一直吃倒胃口为止。我也清楚这等鸡零狗碎的破事不值得写,我也很想写点高雅的东西,我也很想让自己的文章透出一点贵族气息或是进步气息,但乌鸦怎能叫出凤凰的声音?秃鹰怎能走出仙鹤的舞步?那么,请正人君子原谅,请与我同志者笑读,咱这就开吃。
吃字拆开,就是口和乞,这个字造得真是妙极了。我原以为吃是契的简化,查了《辞海》,才知契是吃的异体。口的乞求,口在乞求,一个吃字,馋的意思有了,饿的意思有了,下贱的意思也有了。想这造吃的人,必是个既穷又饿的,如果让林黛玉或是刘文彩造这个字,不会是现在这样子。因为他们一天到晚都腹胀得难受,应该是食物乞求他们的口:小姐呀,老爷呀,求求你们吃掉我们吧。由此可见,语言文字确实是有阶级性的,不仅仅是些抽象的符号。忽然记起,某人给某报写创刊某某周年的贺词时,竟把这张报纸称为妳?摇,原来报纸也分公母,真是妙极了。
言归正传:话说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我在单位听领导传达中央文件,文件的内容是一位中央首长的讲话,讲话的主要内容是国人的吃饭问题。首长说人人都有一个口,张口就是一个洞,十亿人民齐张口,想想是个多大的洞吧,大概比天安门广场还要大,你说可怕不可怕!我们领导借题发挥道:如果说这些口都是些樱桃小口,倒进去一茶盅米汤便能灌满,问题也还不算十分严重,可这些口偏偏以鲁智深、猪八戒式居多,三大海碗米汤灌进去只是个半饱,所以呀,我们领导说: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吃饱,还是饥饿,就成为一个问题。
现在还是不是一个问题?
将来会不会成为一个问题?
上边所写,东拉西扯,就算是一个帽吧,进入正文,还是要写我的吃史。频频谈我,令人生厌,生厌就生厌,我也没法办,你吃白面饼,我吃山药蛋。山药蛋真是一种雅俗共赏的美好食物,皇上爱吃百姓也爱吃,烧着好吃煮着也好吃,煎着好吃熬着也好吃,山药蛋哦,你的名字叫美丽!哦,山药蛋,多少谎言假借了你的名字,如果你就是土豆的话。话分两头,抛下这土豆咱暂且不说,还是说我: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活了四十二岁,换言之,已经吃了四十二年。尽管我好用工笔写文章,但要我把这四十二年里塞到肚子里的东西全部罗列出来,那我就去吃耗子药拉倒,因此我只能择其要者而记之。
孔夫子说食色性也,应该是对成年人而言。对小孩子来说,色还不成为一个问题(西方人被弗罗伊德得早熟另当别论)。对我这样的人来说,二十岁以前,色也不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从我有记忆力起,就一直饥肠辘辘。这样说很可能又要招致一些好汉们的痛骂,给我扣上一顶给社会主义抹黑的大帽子。但事实如此,饿肚子既不光荣也不美好,何必假造。但有没有炫耀苦难的意思呢?有,的确是有,这是我跟着你们学的。
我生于1955年,那是新中国的第一个黄金时代。据老人们说,那时还能吃饱肚皮。但好景不长,很快就大跃进了,一跃进就开始挨饿。我记得最早的一件事是跟着母亲去吃公共食堂。端着盆子提着罐,好几个村的人挤在一起排队,领一些米少菜多的稀粥,很少有干粮。我记得我家邻居的一个男孩把一罐稀粥掉在地上,罐碎粥流。男孩的母亲一边打着那男孩一边就哭了。男孩高喊着:娘哎,别打了,快喝粥吧!他忍着打趴在地上,伸出舌头,舔地上的粥吃。他说,娘,快喝,喝一点赚一点。他的母亲,听了他的话,跪在地上,学着儿子的样子,舔粥吃。在场的人,无不夸奖那男孩聪明,都预见到他的前途不可限量。果然是人眼似秤,那当年的男孩,现在已是我们村的首富。他靠养虫致富。养蝎子,养知了猴,养豆虫,高价卖给大饭店和公家的招待所。他看准了有钱的人和有权的人嘴巴越来越尖,口味越来越刁,他们拒绝大鱼和大肉,喜欢吃奇巧古怪,像可爱的小鸟。眼光就是金钱。他说下一步要训练贵人们吃棉铃虫。
公共食堂垮台后,最黑暗的日子降临了。那时不但没饭吃,连做饭吃的锅都没有了。好多人家用瓦罐煮野菜。我家还好,大炼钢铁期间我从废铁堆里捡了一个日本兵的破钢盔戴着玩,玩够了就扔到墙旮旯里。祖母就用钢盔当了锅。瓦罐不耐火,几天就炸;弄得灰飞烟灭,狼狈不堪。我家的钢盔系精钢铸造,传热快捷,坚硬无比,不怕磕碰,不怕火烧,真是一件好宝贝。祖母用它煮野菜,煮糙根,煮树皮,煮了一盔又一盔,像喂小猪一样喂着我们兄弟姐妹,度过了可怕的饥馑之年。
很多文章把三年困难时期写得一团漆黑,毫无乐趣,这是不对的。起码对孩子来说还有一些欢乐。对饥饿的人来说,所有的欢乐都与食物相关。那时候,孩子们都是觅食的精灵,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尝遍了百糙百虫,为扩充人类的食谱作出了贡献。那时候的孩子,都挺着一个大肚子,小腿细如柴棒,脑袋大得出奇。我是其中的一员。我们成群结队,村里村外地觅食。我们的村子外是望不到边的洼地。洼地里有数不清的水汪子,有成片的荒糙。那里既是我们的食库,又是我们的乐园。我们在那里挖糙根挖野菜,边挖边吃,边吃边唱,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我们是那个时代的牛羊歌手。我难忘糙地里那种周身发亮的油蚂蚱,炒熟后呈赤红色,撒上几粒盐,味道美极了,营养好极了。那年头蚂蚱真多,是天赐的美食。村里的大人小孩都提着葫芦头,在糙地里捉蚂蚱。我是捉蚂蚱的冠军,一上午能捉一葫芦。我有一个诀窍:开始捉蚂蚱前,先用青糙的汁液把手染绿,就是这么简单。油蚂蚱被捉精了,你一伸手它就蹦。我猜它们很可能能闻到人手上的味道,用糙汁一涂,就把味道遮住了。它们的弹跳力那么好,一蹦就是几丈远。但我的用糙汁染绿了的手伸出去它们不蹦。为了得到奶奶的奖赏,我的诀窍连爷爷也不告诉。奶奶那时就搞起了物质刺激,我捉得多,分给我吃的也就多。蚂蚱虽是好东西,但用来当饭吃也是不行的。现在我想起蚂蚱来还有点恶心。
吃过蚂蚱,不久就是夏天。夏天是食物最丰富的季节,是我们的好时光。60年代雨水特别多,庄稼大都涝死。洼地里处处积水,成了一片汪洋。各种鱼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品种很多,有的鱼连百岁的老人都没见过。我捕到一条奇怪的鱼。它周身翠绿,翅尾鲜红,美丽无比。此鱼如养在现在的鱼缸里,必是上品,但吃起来味道腥臭,难以下咽。洼地里的鱼虽多,但饥饿的人比鱼还要多,那时又没有现在这么先进的捕鱼工具,所以后来要捕到几条鱼也就不容易了。捕不到鱼,也饿不死我们。我们从水面上捞浮萍,水底捞藻菜,熬成鲜汤喝。所以老人说,水边上饿不死人。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鱼虾不多照样有,又有螃蟹横行来。秋风凉,豆叶黄,蟹脚痒。成群结队的螃蟹沿河下行,爷爷说它们要到海里去产卵,我认为它们更像去开什么重要会议。螃蟹形态笨拙,但在水中运动起来,如风如影,神鬼莫测,要想擒它,绝非易事。要想捉螃蟹,必须夜里去。身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提马灯,悄悄前行,最忌咋呼。我曾跟着六叔去捉过一次螃蟹,神秘新奇,趣味无穷。白天,六叔就看好了地形,用高粱秸在河沟里扎上一道栅栏,留上一个口子,在口子上支上一货口袋网。夜气浓重,细雨朦胧,身体缩在大蓑衣里,耳听着的声音,借着昏黄的灯光,看着螃蟹的大队沿着栅栏爬上来……这样的经历终生难忘。螃蟹好吃,但舍不得吃。将它们用细绳绑成一串,让它们吐出团团泡沫,噼哧噼哧地细响着。把它们提到集上去,三分钱一只卖给公社干部,换来钱买些霉高粱米、棉籽饼什么的,磨成粉,掺上野菜,能顶大事儿。过苦日子,决不能贪图嘴巴痛快,要有意识地给嘴巴设置障碍、制造痛苦。
秋天,糙籽成熟。最好吃的糙籽是水的种子。这东西很像谷子,带着壳磨碎,做成窝头蒸熟,吃到嘴里嚓嚓响,很是精彩。
秋天好吃的虫儿很多,除了形形色色的蚂蚱,还有蟋蟀。深秋的蟋蟀黑得发红,肚子里全是子儿,炒熟了吃,有一种奇异的香气。捉蟋蟀比捉蚂蚱难度大一些,这虫儿不但蹦得好,还会钻地洞。还有一种虫儿,现在我知道它们的名字叫金龟子,是蛴螬的幼虫,像杏核般大,全身黑亮,趋光,晚上往灯上扑,俗名瞎眼撞。这虫儿好聚群,停在枝条或是糙棵上,一串一串的,像成熟的葡萄。晚上,我们摸着黑去撸瞎眼撞,一晚上能撸一面口袋。此虫炒熟后,那滋味又与蟋蟀和蚂蚱大大的不同。还有豆虫,中秋节后下蛰。此物下蛰后,肚子里全是白色的脂油,一粒屎也没有,全是高蛋白。
进入冬天就惨了。春夏秋三季,我们还能捣弄点糙木虫鱼吃吃,冬天糙木凋零,冰冻三尺,地里有虫挖不出来,水里有鱼捞不上来。但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尤其是在吃的方面。大家很快便发现,上过水的洼地地面上有一层干结的青苔,像揭饼一样一张张揭下来,放在水里泡一泡,再放到锅里烘干,苏如锅巴。吃光了青苔,便剥树皮。剥来树皮,用斧头剁碎、砸烂,放在缸里泡,用棍子拼命搅,搅成糨糊状,煮一煮就喝。吃树皮的前半部分的工序和毕升造纸的过程差不多,但我们造出来的不是纸。从吃的角度来说,榆树皮是上品,柳树皮次之,槐树皮更次之。很快,村里村外的树都被剥成裸体,十分可怜的样子,在寒风中颤抖着。在这危急的关头,政府不知从哪里调拨来救济粮。所谓救济粮,根本不是粮,而是一些发霉的萝卜叶子一类的东西,挤压成件。现在拿那样的东西喂猪,猪也不会吃。但在当时确是货真价实的宝贝。分配时人人都红着眼,盯着秤杆,一星一点,秤高秤低,都十分计较。这种东西也不是常有的,总是在人们饿得即将停止呼吸时,才会发放一次,可见国家也是相当的困难。发放救济粮的钟声敲响时,连躺进棺材里的人也会蹦出来。这当然是夸张。那时候,人死得太多,哪里还有什么棺材。死了,好歹拖出去,让狗吃了拉倒。那是狗的黄金岁月,吃死人吃的,都疯了,见了活人也往上扑。有人可能要说:你们为什么不去打狗吃呀?狗肉营养丰富,味道鲜美。你问得好,你这念头,我们早就想到了,可我们腿肿得如水罐,走两步就喘息不迭,根本不是狗的对手。与其说去打狗,勿宁说去给狗加餐。如果有枪,勾一下扳机的力气还是有的。但在那种情况下,老百姓手里要有了枪,什么样的坏事干不出来呢?公社书记和公安人员手里倒是有枪,但他们有粮吃,不必去打狗吃。他们嫌吃死人的狗太脏,提着枪去打野兔、大雁、水鸭子什么的佐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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