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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会发现,你必须做出难以两全的取舍,才能达到目标:有些功能就是不适合电子产品做,有些功能就是不适合用塑胶、玻璃材料做,或是工厂就是做不到。
设计一款产品,你脑海中可能要记住超过5000件事,把这些概念组合在一起,经过运作,达到你要的效果。
每天你都会发现新东西,这同时代表新的问题和新的机会。让最终的组合有一点点不一样,这才是真正的“流程”,也是真正的魔法所在。
批注:我们经常会有这样的错误想法:我有个很棒的点子告诉别人,别人去做就成功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你要把一个想法变成产品,中间需要大量的辛苦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调整,不断地反复。
很多公司都会产生幻想,包括我在内。我幻想着,我有这么多员工,我只要不断地告诉他们好的想法,就能源源不断地产生好的产品。但这只是幻想,好的产品是持续不断地打磨出来的。
我是中国最早做搜索的人之一,搜索对我来说并不是新东西。我帮雅虎也做过很好很快的搜索。做搜索的这个点子可能人人都知道,行业里也有无数的人预言该如何去做。但是真正要做搜索的时候,你会发现不能只有一个想法,还要投入很多人力物力。比如我们要找与众不同的地方,要考虑在产品体验上怎么颠覆对手,在推广方式上怎么颠覆对手,在商业模式上怎么颠覆对手。这不能只靠一个点子,需要不断地调整、尝试,不断地试错和更正。
很多年轻的创业者往往有个误区,总以为有一个想法就能成功。很多人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就把自己当成诸葛亮,不出茅庐,也知天下事,以为自己在屋里看看书,看看行业评论,想出一个点子,只要再拿到一笔钱就能够一举成名。这都是一种误导,一个好的想法就算方向对了,也仅仅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
经常有人写信给我,说他有一个点子可以教会我怎么击败谷歌,怎么击败百度,怎么击败腾讯。这种信我都不会去看了,因为我觉得他们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光有一个点子是没有意义的。
上次有一个年轻人写信给我出了一个点子,说刷机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其实当时我们行业里已经有好几家公司在做刷屏了,所以我们当时也已经在谈投资类似的公司。结果当这个年轻人知道我们投资了这家公司之后,他来找我们要钱,因为他给我们提供了这个点子……
其实我觉得这件事并不可笑,但我恰恰觉得这种想法会把人给害了。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行业里经常会宣传一些文章,一个点子就能拯救一个企业,这就把人导向了错误的方向。我觉得很多点子刚开始都是二流的点子,要有一流的人才不断地打磨,才能最后实现转换。所以这个行业里有很多公司,做成功的时候,和创始人最开始的点子已相差很远。
我们最早做360安全卫士的时候,有一个点子就是查杀流氓软件。看起来很简单,但是真正去做这件事时,你就知道要历经多少艰辛。当时,360变成了公敌,因为捅破了行业的潜规则,被人不断地骂,被人耻笑。
团队内部有些人也不认同,投资人也觉得奇怪。即使360取得了一定的用户量,还有很多人觉得你把流氓软件杀完了,你不就没有市场了吗?但是我们从杀流氓软件转换成杀木马,再转换成免费杀毒。免费杀毒也不赚钱,再转换成去做浏览器,再做网址站,再做导航。这和乔布斯说的很像,需要不断改善原来那个很棒的想法,不断地成长。
我觉得乔布斯确实是一个很有经验的人,所以他说的这些话跟我们很容易产生共鸣。看乔布斯的文章,没有企业运作经验的人会一头雾水,甚至会误读。这就像你没有练过武功,给你一本《九阳真经》,你读起来可能会走火入魔。但是你如果本身有一定的功力,你再看它就会感觉字字珠玑。
做出好产品的关键因素,不在于很会管理流程
1984年我们从惠普聘请了一批人(设计图形界面电脑),我记得和一些人大吵过一架。他们认为最酷的用户界面,是在屏幕底部加上软体键盘,他们没有等比例间距字体的概念,也没有滑鼠的概念。
他们对我大吼大叫,说鼠标要花5年来设计,成本高达300美元。最后我受够了,就去外面找到大卫·凯利设计,结果90天内就有了成本15美元的滑鼠,而且功能可靠。
我发现苹果缺少这种人才,能多面向掌握这个想法的人才。的确要有一个核心团队,但由惠普人马组成的团队显然不行。
这和专业的黑暗面无关,这是因为人们失去了方向(指惠普团队无法多面向思考),随着公司规模越来越大,他们便想复制最初的成功。许多人认为当初成功的过程,一定有其奇妙之处,于是他们开始尝试把当年的成功经验变成制度。
不久人们便感到困惑,为什么制度本身变成了答案?这就是IBM失败的原因。IBM拥有最好的制度管理人员,但他们忘了设计流程的目的是找到最棒的答案。
苹果也有这个问题,我们有很多人很会管理流程,却不知道如何找到答案。最好的人才能找到最棒的答案,但他们是最难管理的人,你不得不容忍他们。
会找答案——这就是好产品的关键因素——不在于管理流程而在于答案本身。
批注:乔布斯比较反对大公司的烦琐流程,我也喜欢一竿子插到底。我觉得所有的管理流程,实际上都是为公司的业务服务的。如果我们抛弃了业务的目标,变成了为管理而管理,天天在那儿搞架构,搞流程。但一旦脱离了产品,实际上就脱离了市场,脱离了用户需求。这种公司基本上就是靠惯性在发展,它很快就会被市场颠覆。
但是随着公司的壮大,公司的人越来越多。公司小的时候不需要流程,公司大了没有流程确实管不了。然后我们就请一些专业的管理人才进来,建立管理流程。流程建立之后,一方面让你觉得公司易于管理了,但另一方面给很多有创造力的人又增加了麻烦。
A级人才是为了理想,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做事情的。这样的人是不需要管理的,也不需要流程去约束,这样他们才能做出伟大的产品。但是这样的人真的很少。公司大了,你需要的人多了,就意味着你不得不用很多平庸的人。用普通人你就需要一个管理流程,就要把有些东西给模式化流程化。但这种管理一定会带来一个平庸的公司,这就是管理上的一个悖论。
所以我认为至少要像开设经济特区一样,在一块特殊区域,放弃流程,聚集一帮很特别的人才,把眼睛聚焦到产品之上。360就有这样一些很小的小组,都是由我亲自领导,直接向我报告。我与其说像他们的领导,不如说更像他们的教练。我希望用这种小团队、目标明确、快速推进的方法,产生一些新的、有创新力的产品。
我们不羞于窃取伟大的想法
你问我对产品的直觉从哪里来?
终究可以归结为品位,这是品位的问题。重点是让自己接触人类的精华,努力将之融入你在做的事情里。我的意思是,毕加索曾说过,“好的艺术家懂得复制,伟大的艺术家则擅长偷窃”,而我们不羞于窃取伟大的想法。
我觉得麦金托什成功的原因,在于其创造者是音乐家、诗人和艺术家、动物学家和历史学家,他们正好也是全球最棒的电脑科学家。如果没投身电脑科学,他们在其他领域也会有杰出成就。我们都为电脑带来了人文气息,这种人文的态度让我们从其他领域引进想法,眼光狭隘是不可能做到的。
我们能做出一个小东西,来控制巨大的东西。
批注:乔布斯没有讲自己的灵感像孙悟空一样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所有的想法都是大脑想出来的。他承认别人的东西给了他灵感,不过他用了“窃取”这个词,我认为他很谦虚。其实很多产品的概念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是从一个别的想法中诞生出来的。
现在,很多人都在鼓吹创新就等同于发明了一个新东西,或者说要做一个别人从来都没有想过、从来都没有做过的东西,还说乔布斯很擅长干这个。但是乔布斯自己都承认了,他的很多想法都是从别处借鉴而来的,包括他小时候做的第一个产品正是因为读了别人一本书。他当年做的那个界面操作系统、鼠标,这些概念都不是他发明的。乔布斯做得最牛的产品最早是iPod,但MP3播放器也不是他发明的。iPhone卖得火,但智能电话这个概念也不是他提出来的,甚至平板电脑也是微软最早做的。所以乔布斯并不善于发明新东西,而善于在大家已经觉得习惯的市场里换一种不同的做事方法,要么是商业模式上不一样,要么是产品体验不一样。这个产品体验就是一次能装很多歌,不是装几十首,而是能装成千上万首;就是你到他的网上去买歌,一首只花1分钱。
做iPhone,乔布斯实际上进入一个很成熟的智能手机市场。当时在这个领域,有摩托罗拉、诺基亚、黑莓,包括微软都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但是乔布斯重新定义了智能手机的体验。为什么需要键盘呢,为什么不能用触屏呢?这里面主要的功能为什么一定是打电话呢,为什么不能是玩儿游戏和用别的应用呢?所以你会发现乔布斯一方面总是在借鉴别人的东西,但是又用“thinkdifferent”的方法实现了一种超越和突破。“我们不羞于窃取伟大的方法”,就是说我们不要怕去借鉴,但是一定要在别人的方法上加上自己独特的东西,那和抄袭是不一样的。
除此之外,乔布斯还说过一句经典的话“Stayhungry,stayfoolish”(求知若饥,虚心若愚),我对此也深有感触。我认为我有一个能力,就是我很善于学习,特别是在我不懂的领域我会问很多问题,然后我就可以快速获取别人积累的知识和经验。我认为学会问问题是很重要的,就是你能从不同的视角看问题。在内部我们提倡丰田的一种方法论,丰田有一个理念叫“五个为什么”。意思就是,你对于任何一个问题不要看表现就得出结论,而是要不断问“为什么”,不断地深入下去,这样你才能够探究事情的本质和由来。我也非常认同这一点,这和乔布斯讲的“stayfoolish”的概念是一样的,就是说你要把自己当成一个傻瓜,这样你才能够真正地放空自己,才能去问出问题。小孩子是最容易发问的,大人反而心智被塞满了之后,对很多东西没有好奇心了。我们觉得事情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就司空见惯了,不再去问“为什么”。乔布斯还说要“stayhungry”,保持一种饥渴感,就是你如果觉得自己都很好了,就不会保持进取心了。这实际上也体现了乔布斯的一种学习能力。但是现在很多人有了太多的知识后,特别是有了经验之后,再有点成功的记录,往往会变得比较自我、自负,老是说“我认为”,“我觉得”,已经忘了去问问题,去问“为什么”。问问题实际上是一种非常好的沟通方式。否则大家在讨论的时候都是试图拿自己的东西来说服对方,就容易形成无谓的争论。但是如果大家都能够抱着问问题的态度,可能最后我们能一起找到真正的答案。
我第一次接触电脑是10岁左右,是去美国宇航局艾姆斯研究中心时看到的。当时的电脑根本没有图像显示,那实际上是印表机,是有键盘的电传打字印表机,你可以键入指令,等一会儿,机器会开始运作,然后告诉你答案。但即便如此,还是很了不起。
后来的故事你也听过,我们在《君子》杂志上读到,有个叫切奇队长的家伙,据说他可以打免费电话。我们被这事给迷住了:怎么有人做得到这种事?有一晚,在斯坦福大学线性加速器中心的技术资料库某个角落的最后一个书架上,我们发现了AT&T(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技术期刊,上头列出了整个原理。那也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一刻!
这实在很神奇!我们制作了这些小盒子,这种装置被称为“蓝盒子”,我们在底部加了张小纸条。我们的标语是“一手掌握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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