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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被隔绝起来的。我们潜伏在海底的三千米。是只属于我们的幽暗寂静的绿色海底。仿佛可以长久交欢。直至死去。
她说,今天我不再让你送我回家。一会我们必须在门口到别。他说,不行。她说,那我一会就能够想到办法逃脱。他说,你做不到。到哪里我都能把你抓回来。那我们试一下。好。你可以试。但你逃不走。你可以想任何方法。但最后你只能认命。相信我。
我先去一下洗手间,顺便查看一下地形。你怕不怕我即使不穿大衣不带包,我也会在门口拦住一辆出租车就逃。他说,我信,我一样可以再追上你。那我走了。好的。你走。他的眼睛盯着她。
她独自走到酒店的大堂里,看着大落地玻璃窗外面灯火阑珊的城市。已经凌晨两点了。他们需要再次道别。而这一次。是真的要走了。是拖无可拖的告别。她回到酒吧,看到他已经结帐。桌子上的香烟又已经空空如也。抽光了所有的烟,就是告别的时候。
她在第三天的早晨醒来。想象他即将离开。独自去一家熟悉的日本小面馆吃面条。她戴着一副红色珊瑚的旧银耳环。珊瑚很老了,上面有虫咬的噬洞。他说过,我们都很老了。为什么会在变老的时候遇见。她坐在空荡荡的店堂里,看到阳光透过格子穿透下班驳光影,移动在她素白的手指上。但是她能这样的年轻并且美好。
我是一个你以前从为曾遇见的女子。这样的好。你以后不会再碰到。即使有其他的女人,那亦是另外的。他说,是。我很清楚。你知道。你很少会有机会遇见这样清楚分明的感情。你有痛吗。如果有,那么你在爱。他说,我有。
她独自一人,一下午都坐在面馆的角落里,一枝接一枝地抽烟,无知无觉地流下眼泪。眼泪滚烫,根本止不住。从眼睛,从手指缝隙,从嘴唇边上,静默的,连续的,滚落下来。没有任何声响。她拿起数码相机,对着自己潮湿肿胀的眼睛,拍下一张照片。是经历三天三夜的真实恋爱,然后与之告别的女子的脸。
[老去]
下了那么长久的雨。临走之前却以外地有了一个晴天。阳光虽然稀疏但却温暖。照在额头上,让人感觉浑身松松散散,皮肤会渗透出积蓄已久的阴郁湿气来。仿佛滋滋响着就一切干燥清朗。久违的阳光。她和埃里克一起去了喜洲。
喜洲是这样寂静的一个小镇。,路上晒满玉米屹立粒和黑色芝麻。白族民宅,房间里都是被灰尘覆盖的淡色壁画和荒芜太久之后的气味。在后花园里,看的袄荒废却繁盛的植物。大棵大棵。坐在那里,连鸟飞过去的声音都听得到。
她找到一家小小的古玩店。店主是温和的男子,货品是有分量的老东西。她花了很长时间逗留在这里,补好带来的翡翠镯子。那道不知何故出现的裂纹,被一块银皮包起来,上面镂刻了细致的花纹。她又挑了很多东西。两根金发插,镂刻精美细致的古典花纹。一对镶着绿色玉块的圆环金耳环。两枚镶琥珀和珐琅的银戒指。一只淡绿岫玉镯子。玉比翡翠温润。翡翠是硬冷的。
一个老妇人过来推销银手镯。她对着她的絮叨耐心地微笑,最后才指指她戴在手腕上的一只桌子,说,我只要这个。她便脱下来卖给她。大俗大雅的凤凰与牡丹花纹。戴得非常旧的老银。
他说,你喜欢旧的东西。她说,旧的东西上面有气。有人的精魂。东方有一些难以被解释的事物。埃里克。他说,我知道。你有一颗老去的心。
她想起她在背景的时候,慢长的时间,有时间独自坐车到郊外的古典家具市场,或古玩市场,一家铺子一家铺子慢慢地走,慢慢地看。屏息抚摩老家具上面繁复细致的古老刻花,有书生和小姐,牡丹兰花蜻蜓蝴蝶,蝙蝠和狮子……即使一把小小的明清木椅子,鸳鸯的羽翼一笔笔细细刻画,嵌着磨损的金芬。这样令人惊叹的耐心和技巧。她搜集青花瓷,玉石,和木刻雕版。一遍遍地去寻找它们。
她说,我喜欢一切已经过去的,古典的东西。喜欢收藏有记忆的东西。其实我并不是太清楚自己在需索什么。也许是一种静。一种跨越的沉潜。她看着眼前这双漂亮的蓝眼珠。她说,大概是想以此获得生命中的静默的自知。并且可以不需与任何人知晓。
[但是]
但是我为什么要去西藏。她问自己。是的。因为我想去墨脱。她告诉自己。
在昆明做夜机抵达成都的时候,已经是深夜12点多。她在机场一边等待行李,一边给宽巷子小观园打电话,让他们为她保留一个房间。天气这样闷热。她在出租车里带着大行李包,疲倦得嗓子干疼。这个小旅馆。曾有人说坐在廊下吃新鲜核桃,晒太阳,便可以飞快地打发掉时间。但此刻她只觉得有可沐浴的充足热水,便是最大的幸福。一楼的房间,关不上窗子。有人搓麻将到凌晨,哗啦哗啦地洗牌。她不知道是否会入睡。飞往拉萨的机票就压在枕头底下。
我曾对你说,我要走到很远的地方去。是的。总有一天,我会抵达。
在成都飞拉萨的航班上,隔壁的男子凑过来问,是第一次去西藏吗。她点头,觉得他很热情,但却不愿意对他多说话,也不想对任何陌生人说话。两小时的沉没,可以觉得很静。在异常湛蓝的天空和大团白云之中,看到有三座雪山山峰穿透了云层,突兀地矗立在云天之间。在万籁俱寂处,万物寡言。从来,越是超越众生的精神,就会越深藏不露而难以触及。它们这样寂寞地高过了一切连绵起伏的山脉。她把头靠在玻璃窗上,一直看着它们。
拉萨。海拔3215的高低。在飞机降落的时候,她长久地凝望着连绵欺负的青色上峦。没有浓密的树木踪迹。湛蓝的天空。没有一只鸟飞过。
[忘记]
忘记也好。忘记。以此来作为我们对时间的纪念。
他们分开的那个夜晚,她对他说,让我们来比赛谁忘记谁的速度更快。他说好。干干脆脆。不用否认任何时间的假设。你知道。我会记得这一刻。凌晨三点。北京的大街。他即将离开。这样冷。大风呼啸。2004年与2005年的交界。北京19年以来最寒冷的一个冬天。他裹着身上的外套,走在她的身边。拿出一枝香烟给她,又给自己,然后打亮火机。
街道两旁疏朗的树枝没有剩余任何叶子。纵横的枝干线条分割了深蓝的天空。没有一只鸟飞过。人亦稀少。他们像少年一样快步行走,牵着手飞奔过绿灯闪烁不定的路口。一个路口。又一个路口。风在身边产生滑翔的速度感。刮在脸上,凛冽刺痛,仿佛一朵膨胀的要绽开来的花。
他终于还是伸出手拥抱她,她让他把手插在她大衣的腋下。这里最暖和。她说。他俯下头对她微笑。黑色短发。单眼皮眼睛的眼稍轻轻拖延。眉色干净。仿佛十六岁与之初恋的少年。这样相对,仿佛繁花错落,相看两不厌。心神荡漾。一模一样。
那一定是我们最相爱的时候。我知道。
衣服脏了明天要拿去干洗店,冰箱空了所以要去超市购买食物。一盆花每天早上起来都需要浇灌。寂寞的时候知道需要在街上看看陌生人不停行走。一切有迹可寻,安全可靠。只有我们的告别,仿佛是地球的最后一次末日。没有任何希望所在。因为它在最开始,就以最工整的方式出现。各自回归空虚的意义。像洗干净之后依旧要脏的衣服。满了之后依旧会空的冰箱。浇灌之后依旧要缺水的花盆。走过所有的街道之后,依旧要回归的空无一人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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