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厉墨森用勺子喝了两口汤,就再吃不下去。
小丫头的喋喋不休的‘哄人’方式,实在是让他生气不起来。
厉简悦‘深思熟虑’了一晚上,只找到了这一条自己惹厉墨森不开心的错误。
她不该只顾着自己开心,把厉墨森忘掉的。
说完这些,她又想起今天中午,她问厉墨森是不是不喜欢权靖亦的时候,厉墨森那个看不透的眼神,就继续说道:“墨森哥哥,权靖亦现在是我的朋友,他其实真的是个挺不错的人,我……”
不等她把话说完,胳膊忽然被人攥住,身后的人拽着她的胳膊,用力将她摁在了一旁的墙壁上。
俊朗而又棱角分明的面容,突然紧凑到她的眼前,漆黑的双眸带着压抑的情感紧盯着她的双眸。
厉简悦一脸呆滞的瞪大眼看着厉墨森,忘记了自己要说的话,也忘记了动作。
女孩白嫩的皮肤细腻的如瓷娃娃一般,黑漆漆的大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浓密且长的眼睫毛微微抖动了一下,厉墨森的心一下子柔软了下来。
他微微垂下眼,目光落在那张粉嫩而又饱满的小嘴上,微微凸起的喉结不自觉的上下滚动了一下。
她就触手可得的在自己的面前,只要他愿意,现在就能吻过去,品尝到她的甜美。
厉墨森抬眼看着她,厉简悦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漆黑的大眼笑的弯弯的。
她笑嘻嘻的看着他问:“怎么了墨森哥哥?”
厉墨森一动不动的看着她,嘴唇微微抿紧。
他不知道在脑海中脑补了多少次这样的场景,可是这一刻,他却犹豫了。
厉简悦那么的单纯,他不忍心伤害到她。
半天后,他才捏了捏她的脸颊,淡淡道:“他并非是你表面看到的那样,不要跟他走太近以后。”
厉简悦张了张嘴,想要提权靖亦辩解,可是看着厉墨森的脸色,她默默的将喉咙里的话咽了回去。
厉墨森站直身子转过身:“我要洗澡睡觉了,你回去吧。”
厉简悦乖巧的点点头,嘱咐道:“那宵夜墨森哥哥你一定要记得吃完哦。”
“嗯。”
回到房间,厉简悦脱掉鞋子摊在床上,大眼望着天花板沉沉的吐了口气,心里思索着,以后要怎么跟厉墨森解释,才能让他不讨厌权靖亦。
正在这时,桌子上的手机震动了一声。
她翻身拿过手机,打开后看到是权靖亦给她发来的消息。
【权靖亦】:明天放学一起走吧
厉简悦眨了眨眼,回复了句:我都是跟墨森哥一起回家的~
消息发过去,那边半天没有回复。
厉简悦刚准备放下时,权靖亦的消息再次发了过来:没事,明天见。
随后,他又发了张照片过来,是她今天穿着皮卡丘玩具套装时的照片。
她双手抱着皮卡丘头套,白皙可爱的小脸上笑容格外的明媚灿烂。
在权靖亦的画笔下,她的眼睛里溢满了温暖而清澈的光,使整个画面都变得美好了起来。
这张画,比之前权靖亦发给她的那些,还要好看许多倍!
重生之与桐一生 武道吞天 不如长生 逆皇叛姬之陛下请自重! 海贼之正义之海 诡谲的爱情 赴约之入骨相思 重生校园:叶少,宠上瘾! 随身带着王者峡谷 至尊邪妃:魔帝,抱不得 恶魔住我家:甜心,太撩人 萌徒来袭:国师,要抱抱 黑光修魔传 一杯残酒一思君 游幻记 缥缈仙尘 凤临天下:倾霜之铭 总裁大大小小妻 明末之君临天下 逐江山
惊鸿一瞥,他不惜动用所有势力,大海捞针,只为找到那个相似的她。一场交易,两番景色,他步步为营,处处设计,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将她禁锢在身边。面对巨额医药费,她茫然无措,四处打工,操劳过度送医治疗,他傲立在床边,声音清冷要钱很简单,只要你嫁给我。刚毅的铁臂让她无处可逃,被迫承受他的所有,她以为自己很幸运被他看中,就在一片芳心沦陷时,他发泄过后,趴在她身上,嘴里念着的却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婚后她的生活天翻地覆,拿下奥斯卡,打败心机婊,开了挂的人生让她从此闪耀夺目。人人都说他爱她,她却笑的心里发凉,因为她知道,自始至终。他爱的不过是这张酷似前妻的脸,而不是她但恢复记忆的那一刻,她却潸然泪下...
英雄联盟职业ADC刚踏上最高舞台lpl,甚至来不及打一场比赛,就被一手带起来的徒弟排挤出了战队,并带上了一个终身不碰ADC的紧箍咒。是就此放弃电竞梦想,还是转型重新开始,上演王者归来?失败并不可怕,但尊严却不能被践踏!当站上那荣耀的舞台,享受万千瞩目的时候,那些曾经看轻自己的人们,是否会感到羞愧?踏过这条满是荆棘的成功之路,只为证明自己,逆转人生!...
封神之后三万年,西游之前六百年。一名后世穿越而来成为妖族的家伙,在西牛贺州崛起,成就绝世大妖的故事!...
...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南宋末年,金国衰落,蒙古崛起,中原大地群雄纷起,烽火燃遍,上演着一场混乱的三国大战。那一年,成吉思汗五十二岁,老头儿一个,还能蹦跶十三个寒暑那一年,忽必烈一岁半,只是个吃奶的屎娃娃那一年,穿越重生的孟九成十八岁,风华正茂,意气风发。那一年的某一天,孟九成突然激灵一下,产生了宏伟的想法,发出了心底的呐喊再也不能这样活啦!俺要革命,不,是造反。俺要打老的,欺小的,纵横四海,天下无敌呃,先从死人头系统换个小镜子,贿赂,不,请示一下俺那天下无敌的老婆大人,俺想再娶个软妹子给你当闺蜜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