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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所以那么难忘,
就是因为敢为爱痴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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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有一条很美的街道,路两旁种满了法国梧桐,一年四季都有不一样的风景。
我和小忽高中放学回家时,总是坐车绕远路,然后到这个地方下车,就是为了能一起走这段很长的回家路。
秋天的时候,这里是童话里的金色,阳光下更加耀眼,我们两个人一起踩树叶,一起聊天,一起不知疲惫地走很久很久,走到路的尽头就是我的家了。
青春之所以那么难忘,就是因为敢为爱痴狂。
人真的是一种奇怪的动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停留在记忆里的那些事物,似乎全剩下美好了。相识是美好,相恋是美好,争吵和别离似乎都是一种美好。
如果时光机能带我再回到2003年的那个夏天,我真想好好拥抱阳光下那个戴着眼镜的青葱少年。
我不会告诉他将来你会娶我,我们会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也不会告诉他,你会很早地因病离世……我不想改写历史,因为我知道命运不会因为你的更改而变得更圆满,改写的历史可能会让我们再遭受另外的痛苦与失去。
我想回到过去,只是想再重温一次这段回忆,只是想和小忽从头开始再爱一次。
一见钟情,一定是这世上最浪漫的事情了。
在没遇见小忽之前,我其实是个特别男孩气的女孩子。从小到大,我的头发一直在耳朵以上,所以我没有扎过辫子,也很少穿裙子,都是短裤和小凉鞋。
老照片里留着小短发的我被晒得黑乎乎的,我很喜欢和小朋友一起疯闹,我很少哭,我一直觉得不会有人喜欢我。
高中新生报到那天,我第一次见到小忽,忽然眼前一亮。那个时候韩剧《冬日恋歌》非常流行,主演裴勇俊就是我当时心目中的男神,那酒窝、那眼神、那微笑、那副眼镜,让我痴迷不已。
小忽的出现让我体会到人生中的第一次怦然心动,他有着和裴勇俊一样白皙的脸庞,都戴着眼镜,有酒窝,连笑起来也是一样的温暖。
有了喜欢的人以后,他的喜怒哀乐,似乎都能影响到自己。想告诉他自己的心意,又害怕被拒绝;期盼着他能和自己心意相通,又害怕只是一场单相思;欣喜着他好像看到了自己,又突然发现他好像这样看了很多人。琢磨着是自己主动开口告白呢,还是一直这样默默地在背后喜欢着他……
最终,还是小忽先开口找我讲话了。
在嘈杂的新生开学见面会上,我专注地看着小说,根本没空理会任何人,直到小新拍了拍我说:“那个男生要我问问你在看什么书?”
我想真有意思,居然有男生找我要书看。我不经意地抬头一看,才发现那个男生是小忽。当时我的心率估计得有180吧,耳朵一下子屏蔽了所有声音,看着他的眼睛时,我的脸红了。
我的惊慌失措也让他害羞了,两个人不由自主地避开了对方的眼神。我把书借给了他,然后他就再也没还给我。
后来小忽跟我说,借书是个借口,实际上就是想跟我搭讪,然后等着我找他还书,这样就又能有机会再跟我讲话了。
再后来,因为这本书我们熟悉了起来。
我们读的是美术学校,每天下午还能去画室一起上绘画课程。在这段学画画的时间里,我们总是坐在一起画画,他会帮我削铅笔,给我清理颜料,我会给他改画,教他画色彩。那种不知道要怎么跟对方开口说话的尴尬,很快就因为常常一起画画而慢慢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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