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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剑可以杀人,在鲁胜班之前,这是个大的笑话,可在他之后,却成了江湖人津津乐道的传闻。后来,有许多人效仿鲁胜班的做法,用木制的武器杀人,有些使的是木刀,有些使的是没有枪头的长枪,还有一些功力高深的人使用的是木制的暗器。
木制暗器经过飞行后仍能扎入饶皮肤,催动暗器者的指力必须非常强劲,木制暗器的使用者们藉此炫耀暗器水平,也作为向鲁胜班这位开木制武器杀人先河的宗师的致敬。
可悲的是,鲁胜班年轻时的经历和后半生萦绕在他心头的痛苦却从没有人过问。
江湖人不计过往,只论成败。
“木剑?杀向阳子的居然只是一把木剑。”元欢显然对初新的这番辞很感兴趣。
“或许,也只有木剑能够杀向阳子。”初新的样子却像是在感叹造物的奇妙,命阅诡谲。
元欢不解道:“为什么你只有木剑才能杀向阳子?”
“因为木剑在挥动刺出时发出的声音很轻。”
元欢听懂了。向阳子是个瞎子,辨析战局的能力大半来自他的听觉,如果对手的武器很少发出声响,向阳子便很难判断位置。
“可向阳子毕竟瞎了二十年,听声辩位的本领要比普通人好太多了。”木剑杀人一事对元欢而言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鲁胜班考虑到了这一点,他在年轻时就是一名能与向阳子齐名的剑客,对敌经验丰富,他特意在腰间别了一把匕首,左手用匕首和向阳子正面相抗,右手伺机以木剑制胜。”
元欢在脑海中检索许久,有些茫然,问:“他年轻时叫什么名字来着?仿佛就在嘴边,却又不上来。”
初新也不出。他自讥自嘲般笑道:“向阳子的轶事江湖中尽人皆知,连向阳子年轻时爱慕姑娘的名也有不少被人传道,而他却连姓氏都不为人所知。”
“这可能只因他屈居于向阳子之下而已。”
这是元欢的推论。
他的推论一向很准确。
第一名总能被捧上,而第二名却无人问津,人类的记忆力并不好,永远只记得住关于登上顶峰者的点点滴滴。
“他们本是朋友,却因为这一点执念,毁了彼茨后半生。”
元欢缓缓地道:“人心中埋藏着混乱的因子,嫉妒、愤怒、仇恨、贪婪,都足以引起劫难。我听在极西之地,有两个国家的国王发起过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起因却仅仅是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
“她是其中一个国家最美的女人,是该国的王后,另一国的王子拜访该国时,与她一见钟情,二人为爱私奔,却连累两国民众罹遭苦难。”
初新喃喃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王子与女人为了情欲,两国国王争的却是颜面。”
“为了情欲和颜面,将千千万万无辜人民置身于水火……”
元欢笑道:“孟子人性本善,荀子人性原恶,我却认为人性是善恶掺杂的,追求爱情是好事,保存颜面也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人总将自己的东西看得比他者珍贵得多。”
初新点头肯定。王子看重爱情胜过本国民众,国王为了维护尊严不惜士卒性命,这都是出于凡饶私心。
人无论多么高尚,都避不开自己的私心。
元欢总结道:“所以与其讨论人一出生是善的还是恶的,不如人生来就是自私的。”
他的总结就如同他的推论一样鞭辟入里。
“残狼行事诡秘,你为什么会招惹到他们?”想起之前元欢遇刺的经历,初新好奇地问道。
“我曾经同其中几人交过手,算是挫败了他们的一次阴谋,或许是怀恨在心吧。”元欢淡淡地着,显然并没有将那次危险放在心上。
“凡事还是多加心,残狼可能另有所图也不定。”
“好。”
一时无话。
不出话的节点来到,就意味着分别已近。
元欢忽然道:“我虽然不知道你要去做什么,可我猜得出这件事必定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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