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martin被太阳晒得受不住,二话不说就钻进了车里,对于女子的问话只是简单地回答了一句:“下属!”
martin从车里探出头来,喊道:“快进来啊!还站在那干嘛!我还没吃饭呢。”女子看了万言一眼,也笑笑说道:“快进去吧,太阳晒。”
万言看着女子脸上皮笑肉不笑的客气就觉得全身起了鸡皮疙瘩,饶是这大太阳底下,万言都觉得有阵阵凉意。
“你说到上海来出差,顺便看个人,这个人就是——”女子开着车,在后视镜里看了万言无数次,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万言yvonne,我们公司市场部的。”martin不以为然地接口道。
“哦。”女子拖长了声音,慢慢应道。却在后视镜里狠狠地看了万言一眼。
听到martin介绍自己,万言也只能堆上笑,问女子的身份。
女子冷哼了一声,没接话,却斜了一眼martin,娇笑道:“你让他说。”
“人家问你呢?我说什么?”martin横了女子一眼,丢了这么一句话,就自顾自地倒腾起广播了,说是车里没音乐,坐着无聊。
女子脸色沉了沉,似乎是当着万言的面有点挂不住,但是看着martin吊儿郎当的样子却也是毫无脾气。只能假笑着,看着后视镜中的万言,说道:“我是陈晨,martin的好朋友。”
万言笑着应了一声,也不知道该接什么话,车里一时陷入了沉默。还好martin适时地找到了音乐调频,一阵歌声响起,恰到好处地掩盖了这浓浓的尴尬。
好不容易到了一家粤菜厅,万言发现martin吃东西真是挑的可以,不吃辣的,不吃闲的,不能有味精,不能吃葱姜蒜。比女人还麻烦。万言心中想道。
吃完了饭,martin又要去看海,总之各色花样搞得万言一个头两个大,难为这个陈晨居然对martin有求必应。好不容易吃完晚饭,martin要回酒店了,万言忍不住地感恩上苍,终于要让这个妖孽休息了。陈晨把martin送回酒店,接着送万言回另一个酒店。万言虽然心中不愿,但也不好拂人家的好意,还好两家酒店路程也就5分钟,眨眼即到。
万言礼貌性地感谢陈晨,正要开车门,却听得“嗒”的一声,陈晨将车门锁上了。
万言一愣,陈晨笑着说道:“yvonne,我和你特别投缘,想和你聊聊。”
投缘?你在路上就没正眼看过我,统共只说过3句话,这也叫投缘?而且,聊天就聊天,你锁门干嘛?
万言满腹疑惑,看着陈晨艳丽的妆容和大大的笑容,突然觉得有点瘆的慌。
“聊什么?”
陈晨不顾万言的紧张和戒备,自顾自地看了天窗,靠在椅背上,感叹道:“你看,夜色多美!”
我可没心情和你欣赏什么鬼夜色。万言摸不准陈晨的意思,只能安静地等待她继续往下说。
“你知道martin和我求婚了。”陈晨带着幸福的笑容甜甜的说道。
绝武仙尊 三皇子又在被追杀 霸道总裁的蛮娇妻 重生八零刚刚好 魔炫四陆 苏生梦醒 总裁宠妻太霸道 我把世界玩坏了 神魔录重生之神 乡村小神棍 极品女上司 我还记得你来过 万尺晴空终遇你温甜甜纪景琛 我有三千界 铁路大亨 绝世战神 血云仙魔剑 情深不问归期 且歌南风 重生元末做皇帝
惊鸿一瞥,他不惜动用所有势力,大海捞针,只为找到那个相似的她。一场交易,两番景色,他步步为营,处处设计,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将她禁锢在身边。面对巨额医药费,她茫然无措,四处打工,操劳过度送医治疗,他傲立在床边,声音清冷要钱很简单,只要你嫁给我。刚毅的铁臂让她无处可逃,被迫承受他的所有,她以为自己很幸运被他看中,就在一片芳心沦陷时,他发泄过后,趴在她身上,嘴里念着的却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婚后她的生活天翻地覆,拿下奥斯卡,打败心机婊,开了挂的人生让她从此闪耀夺目。人人都说他爱她,她却笑的心里发凉,因为她知道,自始至终。他爱的不过是这张酷似前妻的脸,而不是她但恢复记忆的那一刻,她却潸然泪下...
英雄联盟职业ADC刚踏上最高舞台lpl,甚至来不及打一场比赛,就被一手带起来的徒弟排挤出了战队,并带上了一个终身不碰ADC的紧箍咒。是就此放弃电竞梦想,还是转型重新开始,上演王者归来?失败并不可怕,但尊严却不能被践踏!当站上那荣耀的舞台,享受万千瞩目的时候,那些曾经看轻自己的人们,是否会感到羞愧?踏过这条满是荆棘的成功之路,只为证明自己,逆转人生!...
封神之后三万年,西游之前六百年。一名后世穿越而来成为妖族的家伙,在西牛贺州崛起,成就绝世大妖的故事!...
...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南宋末年,金国衰落,蒙古崛起,中原大地群雄纷起,烽火燃遍,上演着一场混乱的三国大战。那一年,成吉思汗五十二岁,老头儿一个,还能蹦跶十三个寒暑那一年,忽必烈一岁半,只是个吃奶的屎娃娃那一年,穿越重生的孟九成十八岁,风华正茂,意气风发。那一年的某一天,孟九成突然激灵一下,产生了宏伟的想法,发出了心底的呐喊再也不能这样活啦!俺要革命,不,是造反。俺要打老的,欺小的,纵横四海,天下无敌呃,先从死人头系统换个小镜子,贿赂,不,请示一下俺那天下无敌的老婆大人,俺想再娶个软妹子给你当闺蜜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