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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沈夏把钟点工辞了,说男人反正闲着没事,就负责家里的卫生和三餐吧。
秦严骞住着小孩的房,睡着小孩的床,寄人篱下,不得不看小孩脸色,忍气吞声做起了保姆。
整理东西时候他意外翻出小孩丢进衣柜深处的袋子,拿到小孩面前,问他:“你怎么不围这条围巾?”
治疗的那段时间,因为一直呆在病房里不愿意出去,医生说做手工对缓解他的病症有好处,妈妈便主动教他打围巾。
秦严骞那时反应一直很迟钝,做什么事都笨手笨脚的,学了好久,才织出这么一条还算像模像样的围巾,爸妈问他要都没给,专门留着给小孩当礼物了。
沈夏看电视看得正入迷,皱眉道:“丑死了,我不戴。”
“这么花,哪里丑?!”
就是因为花里胡哨的才丑!
沈夏当时拿到围巾时就觉得无语,蓝粉蓝粉,这么粉嫩的颜色,跟五六岁小孩戴的似的,而且这么花都能看出针脚不匀,一看就是男人自己织的,还赖到杜阿姨身上。杜阿姨的审美怎么可能这么差。
沈夏不耐烦跟他说那么多,偏头绕过男人:“快走开,我要看电视。”
小孩看的还是陆阳舒的电视剧。
秦严骞对这个即使消失了还要时不时在自己家里出现的男人十分厌恶,气道:“你总看他的电视剧干什么?他有那么好看吗?”
“好看啊。”沈夏回答他时眼睛都懒得从屏幕挪开。
“他能有你老公我帅??”秦严骞冒火道。
“……”
小孩眼神怪异地看着他:“怎么可能。”
秦严骞胸口刚暖化一些,就听到下一句。
“你怎么能跟陆哥比。”
电视屏幕里穿着一身医生白大褂的陆阳舒神采奕奕,脸庞俊美无暇,气质禁欲迷人。而眼前的男人还未完全从伤病中痊愈,看起来苍白而消瘦,穿着松垮的睡衣,胸前还因为要打扫卫生系了条粉色围裙,黏人的小猫窝在男人脚上的毛绒拖鞋上,看起来又可怜又滑稽。
沈夏真不知道秦严骞哪里来的自信说出这句话。
秦严骞虽然不怎么在乎相貌,但好歹高中是学校校草,知道自己长得还行,结果现在被小孩打击得一颗心碎成了渣。
围巾也在小孩这不吃香,反倒受到了三只小猫的热爱。
小猫们把上面的流苏当成了逗猫穗,争先恐后往上面扑,被秦严骞轰走,还不高兴地邦邦给了男人几拳。
这个家里,沈夏地位第一,猫猫第二,秦严骞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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