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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猜想这该是一位清秀脱俗的美人。
然而蕉叶微移,冲眼却是诡异的褐黄。
常留瑟蹙眉,半天方才看出那原来是片额角。
手上又慢慢地揭开,看见褐黄受延,直罩了半个面颊,枯萎皱缩,倒像个风干的老橘皮。
心中大骇,忙将另半边也揭开看了,倒是再正常不过的肤色。
想是离了毒气的保护,又尚未有药汁灌入,尸体便起了腐败。
常留瑟方才想到没了自己的帮助,陆青侯的尸首最终也将化为尘土,垂丝君怕就是为了这个,才折返头山,将他抱回来的吧?他心中气苦,伸手遮了那褐黄的半脸,眼前忽然有了位年近不惑的文雅儒士。
谈不上惊艳或者俊朗,却是温文的书卷之香,叫人看了生不起抵触、加害之心。
就是这样一个人,夺去了垂丝君的心神。
十年、二十年甚至更多。
君子如水,温和风雅,常留瑟痴痴地看着,自己怕是永远得不到这份从容。
整天被人追求的,又怎会明白追在别人身后的痛苦?装疯卖傻也好,机关算尽也罢,不都是为了填补两人之间那原本鸿若云泥的距离?然而就连这点苦心却也是错的,正像剖了一腔的血肉喂了只兔子,豁了性命出去,倒还不如一根萝卜更得欢心。
常留瑟为了自己荒唐的比喻而低头苦笑,垂丝君已取水归来。
他见了蕉叶间的那张脸,眼皮猛地跳突。
青侯的身体,终是未能不腐。
他心中微痛,却依旧仔细地将水喂了常留瑟喝下。
未料到小常刚啜了几口,便将水囊放下,平静地说道:「现在可以赶路了。」
垂丝君也想尽早走出树林,为陆青侯的遗体防腐。然而见常留瑟如此主动,心里反而犹豫起来。
呆立了会儿,还是取了药膏坐回到常留瑟身边。
「先治了你的伤口再说。」
他让常留瑟靠在自己身上,伸手褪下沾血的衣袍,昏黄跳动的簧火下,伤口呈现出淡淡粉红色,分明是遭人以刀削而成,而外袍上却没有同样的破口。
垂丝君用药膏抹了伤口,一边轻描淡写地问,「怎么弄的?」
常留瑟答道:「那个明妃用的是钩爪,我被她伤了,害怕中毒,自己用剑剐了点肉下来。」
垂丝君听了,立刻询问他身体可有特殊不适,确认无恙才用布巾扎了伤口,又上上下下检查了一遍,脱下大氅罩在常留瑟身上。
尔后男人转身出洞,也不知怎么擒了只山鸡回来,侍弄好了架在火上烤得滋润,整只交与了常留瑟。
其后二人默然无语,又休息了小半个时辰,方决定启程,由垂丝君背了陆青侯,而常留瑟走在他身边。
树林直到第二天傍晚才见了尽头,两人趁夜将陆青侯带回破屋,垂丝君从地下挖出了药汁与器具。一边常留瑟缓了口气,便来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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