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翁厌讥讽地瞧着萧慕,没说好或不好。
萧慕受不得那眼神,将楚灯青放到床上就走了。
翁厌咳嗽几声,问楚灯青去哪里了。
楚灯青说找血奴玩去了。
翁厌说她有奶就是娘,不给她血了就要乱跑,不肯乖乖呆在承宁殿。
楚灯青心道,翁厌就算肯给,她现在也不敢喝,万一真死了怎么办?
而且他病了,病中的血液滋味不够好,楚灯青宁愿永远维持着那份美好的回忆,也不想叫此刻的口腹之欲破坏那份醉丽。
翁厌看出来了,说她就是只嗷嗷待哺的兽崽子,穿得再像人也不是人类。
楚灯青委屈起来,心道翁厌是拿她发脾气,偏她还不敢反驳。
她确实是妖,为什么要做人。都是她食物,只有个别是饲主,需要稍微尊重一些,免得血没了着落饿坏肚子。
翁厌叫她过去,楚灯青只好脱了鞋袜凑到他身边。
翁厌抬起楚灯青面庞,冷声道:“萧慕那贼子,想叫朕再给他一个替身,痴心妄想。”
楚灯青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翁厌又道:“你一个饮血的就够了,再来一个,朕受不了。”
翁厌松开手,说他不会碰她,若真要成婚,也只是做做样子,叫她不要怕也不要闹,顺从即可。
楚灯青根本不在乎翁厌碰不碰她,在山野时这是很平常的事。
那时候她胃口不大,伏曳一人就能喂饱她。
伏曳喂完她就要收取报酬,草丛里、泉水边、树干上,哪里没做过。
她早就习惯了,甚至自得其乐。
她是野兽,伏曳是半个野人,两人都没有受过文明世界的熏陶,男欢女爱就如饮食吃喝,寻常到小魅妖以为饮了血就要做。
出了山野偏僻处,到了繁华人世间,楚灯青才后知后觉那样在人类眼中是不知羞耻的。
她本想给翁厌说自己不在意,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能够不付出就得到,这是好事,既然她不亏本,管翁厌亏不亏。他又不是她的谁,只是一个长得特别特别好看的饲主罢了。
别的人死了,她是不喝死人的血的。可若翁厌死了,她会趁翁厌的身体还温热时,把他体内的血饮尽,就像对待伏曳那样。她不爱厚此薄彼,都是她饲主,当然应该同等对待。
以往她的饲主一般只有一个,这次却有两个。翁厌以自身的血喂她,萧慕以血奴的血喂她。
前者保质,后者保量。一个美味,一个管饱。
都很重要,都不能缺。楚灯青发现自己胃口越来越大,她担心没有供养自己会死,所以能讨好卖乖时绝不惹人生气。
飞升后我穿越到了影视城 上司为何那样 栗色 轻易动心 [综英美]这个反派没话想说 我始乱终弃了一条龙 曾见楚亦笑 我的男友总在变[抽卡] 在年代文里卖辣椒 大摄影师 没完 女配,独自美丽 我在末世开超市 嫁给死神[末世] [清穿]坑死快穿女主 前任的自我修养[娱乐圈] 一个退圈明星的自白 [清穿同人]龙崽崽是清宫团宠 亦已歌 [综漫]我靠抽卡维护和平
千年前穿越异世,成就一代儒圣,却遭武帝暗算身陨。千年后再世重生,武帝尽绝儒道传承,独尊天下,飞升天外之天。昔日儒圣秦枫面对武帝神像,握紧手中剑天外天重逢之日,便是你血债血偿,身死道消之时!纵横老司机,7月冲榜,每日五更,日更一万,群89798139...
这一世,我为山贼,指尖即是江湖,眸中即是人生。...
为了给女儿找个爸爸,宋夜雨随便拉了一个男人契约结婚。原本以为只是做做样子,约定互不干涉,可那个男人好像不简单!...
一万三千多年,林呈依靠对老婆和孩子们的留恋,脚踩千万修仙者的尸体,终呈现成帝尊,实力万神之上,察觉到孩子们有危险,不惜耗费大半修为劈开时空,回到2027年的地球,他亲眼看着骨肉被人虐待抽血,修仙界最强大佬pk修炼界蝼蚁,众人跪地卑微哀求,大佬,求跪舔!...
人类是天生的指挥官,拥有很强大的智慧。兽人是天生的战士,勇敢彪悍。精灵是天生的弓箭手,容貌俊美。而龙族,则拥有强大的魔法免疫能力。达克。埃文斯,来自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贵族,有着高贵的血统,却没有继承祖辈的天赋,被人称为废物。拥有四大种族血脉的他,因为一次巧合,灵魂被来自现代的大学生赵枫融合,死而复生。此时,他的天赋觉醒了。魔法免疫天赋,弓箭天赋,狂战士天赋,加上现代的科学技术与智慧。集各类天赋于一身的赵枫,成了一个无敌的全职领主。...
莫名从陌生人身边醒来,已被吃干抹净,三十六计走为上,却不料惹上的是只腹黑狼,横竖逃不出他手掌心!我只好先合理利用资源,借着他的实力,让欺负我的渣渣们全都跪在我面前!某天我包袱款款,第99次准备开溜,被腹黑狼一把逮住几个小时后,我揉着散了架的小腰欲哭无泪,这次阳台,上次厨房,再上次沙发,再再上次家里能咚的地方都咚遍了这是对逃婚,最好的惩罚。某男修长手指挑着我下巴,魅力无边地唱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