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界幅员辽阔,论起疆域,三千世界或许没有哪一个世界能够比得上。
也因此,这横跨天界的极南极北之行,耗时也短不了。封烨保守估计,这一行差不多得走六个月,半年的时间才能从北冥到达南海。
这还是因为他和郝沉游的比较快,而且各自都能飞行,遇到崇山峻岭也不会被阻碍,飞过去就得了,若是单靠一双脚走,估计时间还得再番个几倍。
不过,半年而已,郝沉睡个觉都能几十上百年,这段旅途说长也长,说短吧,也就是那么回事。
而且他们两个都是海陆空三栖,赶路时一个人变成原型背着另一个,背累了就换个人继续,一点都不耽搁。
郝沉那一肚子送别酒没有白灌,在刚上路的一个月,他冲劲十足,高速游动时身后带着激荡的白色水线,简直有种恨不得立马飞到南海去见岳父的急切。
但是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在赶路一个月后,郝沉就游的不是那么卖力了,尾巴后面的水流也趋向平缓,勉强还算是正常行进速度。
盛了满肚子的酒发酵了大部分,那股被酒意催发出的胆气也在慢慢消散,像是被戳破了一个小洞的气球,走一路,漏一路。
再而衰后边就是三而竭,在出发的第六个月,郝沉的胆气和豪情壮志一起,漏光了。
他游的越来越慢不算,现在基本就是一动不动,要不是海浪一直在朝南涌动,他根本就是漂浮在原地。
这也就罢了,他还三五不时的找借口。
“我好像忘了东西。”
这是郝沉今天的借口。
封烨手里拿着本旅途中买的话本,躺在郝沉的背鳍旁,他用手臂枕着头,摆着舒服的姿势,正专注的看着话本,听到下方这条鱼传来的声响,也没有移开眼。
一是因为这话本编的确实很有意思,二是因为这已经是郝沉第五次说他忘了东西了。
第一次郝沉说他忘了东西时,封烨很认真的帮他想办法,甚至还特地绕路去了一处人类聚集的集镇帮郝沉买了一个替代品。
郝沉拿着替代品,虽然也面带微笑,但封烨却感觉,郝沉似乎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果然,没隔多久,郝沉又忘了东西,这一回的物品比上回要难找的多,封烨又一次改变航向,翻了几座山才在一座山林里栖息着的妖族部落里找到了可以替代郝沉忘记的东西的物品。
然后就是第三次,第四次忘记东西,封烨已经从这越来越快的频率察觉到了什么,但他还是迁就的一次次帮郝沉找到了替代物。
这是第五次,封烨不打算再傻傻的去瞎跑白忙活了,反正他怎么找,郝沉总会找到个新的东西忘记带。
“又忘了什么?”
他一边懒洋洋的回了一句,一边将手上的话本翻了个页。
“就是...很重要的东西...”郝沉支支吾吾的,也不说具体是什么东西,只强调“很重要”这三个字。
他显然从前四次的失败中学到了教训,他说什么封烨都能想办法找个替代品,不如干脆不说。
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封烨这回也不按以往的套路出牌了,直接语气敷衍的回了一句:“很重要是多重要?北冥有的东西南海应该也都有,等到了蓬莱我再帮你想办法。”
到了蓬莱还想什么办法?他就是不想去蓬莱才会一直忘东西的!郝沉在内心腹诽。
但是封烨将他的后路堵住了,郝沉一时没有再说话。
封烨也不管这条鱼在动着什么歪脑筋,他专心致志的看书。他手上这本话本是在郝沉第二次忘东西的妖族部落里买的,这妖怪到底跟人类的思维不太一样,妖怪编的话本也很是神奇。
像人类写的话本,写穷苦书生在山中听到怪异的声响,寻声过去,原来是一只受伤的狐狸,书生将狐狸救下,处理好伤口后放归山林。
之后的剧情一般就是,几日后狐狸变成人形,回来向书生报恩,貌美如花是必备的,贤妻良母也是必备的,而除了扫撒打杂的技艺样样俱全外,还要对书生痴心不改,甘愿放弃修为也要与书生白头偕老。
同样的故事,妖族的话本是这样写的:七月十五,狐首洞洞主赤狐大王与隔壁厉鬼大战三百回合,不幸被厉鬼偷袭得逞,打成重伤。
赤狐大王一边咒骂这厉鬼不是个东西,竟然使偷袭这么下作的手段,一边在心里可惜,要不是他那一招狐毒放的慢了一步,最后偷袭得手的就是自己了!
他骂人骂的兴起,严重的伤势都没能阻碍他的叫声。是的,叫声,因为他是用狐狸语骂的,在人类耳中,就是狐狸凄厉的嚎叫。
书生听到狐狸叫声,找了过来,于是,一狐一人相遇了。
赤狐大王看着书生的眼睛都在发光,因为这个没毛的怪物长得很是诱人,让狐狸忍不住想...用爪子掏开他的胸膛,挖出他的心脏,大快朵颐。
“没毛的怪物”是妖怪对人类的称谓,赤狐大王并不觉得这个书生英俊,只觉得没有毛发的人类又丑又秃。
但是秃也秃的好处,下嘴前就不用拔毛了,简直不能更方便了。
书生将狐狸抱在怀里,细细的包扎,而狐狸将爪子放在书生的胸口,在脑子里想着做人肉的一百种方法。
赤狐大王很想现在就把这个人类吃了,但是他受伤了,现在可能打不过人类,遂作罢。
这个炮灰我罩了![快穿] 我在解密游戏装NPC的日子 网游之局中局 医女璃之仇 大觉醒 凡人修仙,我有一座残破仙府 这设定崩了 不许觊觎漂亮系统!! 电竞魔王集结营 信息素说你不单纯 温柔攻陷 黄历师 四合院:开局轧钢厂办公室 音乐家们的手指 有钱君和装穷君 迁坟大队 我天师,我对象邪祟 斗地主之恋 妖孽小医圣 和爱豆隐婚后我竟然红了
主角会异能吗?很能打吗?不会。天上会掉下异能法宝什么的砸主角脑袋上吗?根本不可能。那么主角是不是很帅,走到哪里都能惹得女生尖叫?而且,还是个情场高手?不,在学校内的最不想选择当男朋友的排行榜上,他总是得票最高。好吧,主角到底是什么货色?旁人通常称主角是疯子,变态,精神异常者。但是,主角对自己却总是有一个很明确的自称。是什么?我,是个科学家。...
重生之前,他是她未婚夫的小舅舅,宛如高岭之花出场自带冰雪特效。重生之后他把她带回家还让渣男未婚夫叫她小舅妈花语表示,有点爽。网传不近女色心狠手辣屌炸天的余二爷竟然秘密在家里养了只小兔子!佣人王妈表示,二爷把某人宠上天,还要抱着喂饭饭,屠尽京城单身狗记者采访金牌经纪人花语听说二爷婚后把你宠的无法无天是真的吗!花语这一点我承认,但是在外面浪天浪地风光无限是有代价的!记者举个栗子?二爷不好意思,时间到了我们该休息了。花语大哭救我!!...
霍向空意外的被天外仙屋砸中了,原本乏味的生活从此变得多姿多彩起来,妹妹御姐萝莉女星等各种各样的美女一个接一个进入他的视线,并争当仙屋女主人。...
intro...
在玩游戏的时候,苏云惊奇的发现,自己获得了一张激活码,成为了一名玩家,可以随意进出奇幻异世界!然而,等他穿越后才发现是不是有点奇怪了,怎么变得这么可爱,女装正太or大O萝莉?坑爹呢这是!...
欲成仙者得天命,得天命者命苍天。这是一句自古便流传在修炼界的古言。东荒星第一强者独孤傲天偶得天命珠,却在闭关之时遭自己侍妾联合外敌偷袭至死。再次醒来,独孤傲天发现自己带着天命珠,灵魂重生到了海蓝星一个叫李傲天的平庸少爷身上。怀抱绝色天香,脚踩各路天骄,为报前世之仇,李傲天逆袭崛起,踏上了一条重攀巅峰之路真正的强者,就应该站在苍穹之巅,指点江山!李傲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