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你们要的东西!”莫高斯最近几天都没有再去决斗场了,专心致志的完成了两把斯塔隆剑的打造。之前莫甘娜每天都会到决斗场,倒不是她想要看那些骑士拙劣的比武。
莫高斯本身就身手不凡,有道是穷人孩子早当家,莫高斯的遭遇可比那些穷孩子苦的多,二十年前的家破人亡,让莫高斯快速成长,为了复仇她不仅跟着妮微学习了一身魔法,就连连一般巫师的短板——弱鸡的身体素质。也被她利用天赋补齐。她拼命的压榨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个没有弱点的人。
就身手而言,莫高斯非常自信,在她看来场上那些骑士除了亚瑟和高文之外,都不值一提。
她之所以会去看那些拙劣的表演,完全是为了看自己的妹妹。
莫甘娜作为公主,在亚瑟参战的情况下,她就必须陪着乌瑟王一起观看比赛。毕竟不能让王室就乌瑟王一个老头在那杵在那吧。本来凯是一个好选择,可比赛进行到了现在,还能留在赛场上的都是精英骑士,而这些精英已经有资格让凯担任仲裁了。
所以骑士比武这个项目必须让凯作为仲裁在场下,莫甘娜就只能陪着乌瑟王坐在主席台了。乌瑟王倒是一场不落的观看所有的比赛。骑士大会这段时间,对乌瑟王来说简直是天堂,他恨不得能全天二十四小时的呆在这里。
就这样,莫甘娜只能不情不愿的跟着乌瑟王观战了。实际上她对这种血淋漓的比赛一点兴趣都没有。每次看到有人受伤甚至死亡,她就揪心。但碍于礼节她只能陪同。
莫高斯就是为了看莫甘娜过的好不好,才天天去决斗场。
至少从现在看来,莫甘娜的确过的非常好。虽然在莫高斯看来,乌瑟王是一个假仁假义的暴君,可不管怎么说对待莫甘娜的确非常好,只看莫甘娜身上的衣服首饰和公主王冠,都不是凡品,每一件都异常昂贵。从这方面就看就知道乌瑟王的确将莫甘娜当做一个真正的公主在对待。
更令莫高斯感到欣慰的是,莫甘娜还有一个异常优秀的伴侣。
凯。
这个名字莫高斯听过不知道多少遍,正直,勇敢,长相英俊,实力更是出类拔萃,号称诸国第一骑士。在高文出现之前,凯算是最受欢迎的骑士,为此不知道多少女人都羡慕莫甘娜。
莫高斯当然希望自己的妹妹能得到最好的。
但这同样是莫高斯的最大的苦恼,想要杀死乌瑟王,就必须要面对凯。作为乌瑟王的养子,凯无愧于他忠诚的名声。凯救亚瑟的故事现在已经传开,虽然所有人都在称赞凯的忠诚。可不知道多少人在暗地里觉得凯就是一个大蠢蛋。
明明只要等亚瑟死去,他就最有可能成为国王继承人,可凯却偏偏费劲千辛万苦救活了亚瑟。
莫高斯也是如此想的。
她甚至觉得,如果事情真的发展,那她或许不需要费劲复仇了。因为这绝对是对乌瑟王最好的报复,不管乌瑟王如何残暴,虚伪,可他费劲心力最后王位却还是落在了她妹妹和妹夫手中。
可惜,凯选择了忠诚。
这让莫高斯气恼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凯。她曾经想过将当年的真相告诉莫甘娜,然后利用莫甘娜将凯拉到他们这一边。不过在冷静分析之后,莫高斯放弃了这个想法。
因为她拿不准凯得知真相之后的选择,毕竟凯本身和乌瑟王不仅没有任何仇怨,相反从小被乌瑟王养大,情分比亲生儿子还要深,一旦事情不能朝她预料的发展,那么凯和莫甘娜的姻缘就会遇到大问题。
看到自己妹妹每次和凯交流时,流露出的幸福,莫高斯就不愿意破坏他们之间的感情了。
在这个世界上,莫高斯只剩下莫甘娜这一个亲人了,她不愿意伤害她。
直到陶伦的人找上她,莫高斯的心思才又活泛了起来。一旦陶伦人杀死了亚瑟,那凯不一样可以继承王位?更重要的是,这件事不是她出手。
因为命运的预言中,亚瑟不能被她们这些巫师女巫杀死,可又没有说过不能被叛军杀死。
东西十二宫 所谓魔法都是汉字 山河纵我 提前登陆武侠世界 夫人每天都在线打脸 神明与宝藏 天才神医:野性夫君,乖 电竞之时拿九稳 我有几百斤房产证 金翅羽与信陵镜 如遇君子结伴登仙 凤门之嫡女归来 重生八零:甜妻要致富 科技戒指 天意难偎 海贼之黑色降临 乱世小仙 我被豪门大佬缠上了 重叠的盖亚世界 裴先生娶了个200斤的胖子以后
神龙附体许诺由黑空行云倾心创作的一本玄幻科幻类型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许诺庄梦蝶程鹏,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曾经,他是万人敬仰的超级学霸!如今,他是人人鄙夷的废柴学渣!原来,是一丝神龙残魂进入了许诺的体内,融合完成,成为神龙之体的许诺,开始了他的逆袭之路,重回巅峰!...
公司里,拖厕所的勤务员陈飞,迎娶了公司冰山女总裁李青娥...
家逢变故,母亲车祸而亡,十六岁的齐欢,瞬间没了倚靠。母亲下葬当天,齐欢就被逼着接受小姨变继母,表姐变亲姐的事实,她不接受,过去疼爱她的小姨直接变脸,自坠下楼却诬赖是她所推。亲生父亲竟然不听她的解释,要将她送到少管所。就在齐欢的人生即将被成功的摧毁,他犹如天神一般的降临。帮她虐渣,供她吃穿,在她未成年的日子里,尽职尽责的做着她的监护人。成年后,她被人告知她在她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有一桩娃娃亲,娃娃亲的对象,竟然是他的亲外甥。齐欢惊悚,她这是要把哥改口为舅舅了吗?舅舅?休想,要改口,也是老公。某男听闻她说的话后,俯身压了下来,将她狠狠吻住。棒棒糖的梗婚礼当天,齐欢被一波同龄晚辈灌酒致醉。她躺在床上哼哼唧唧的一直吵着要吃棒棒糖。某个打水过来要帮她擦脸的新郎,刚伸手过来,齐欢就猛的抓住了新郎的手指,认真的舔舐起来。某人眸色沉沉,低沉的问道,好吃?齐欢真以为是棒棒糖,点点头,一脸纯真的应道,甜。某人笑了起来,一如她两岁半的时候。彼时,十二岁的他放学归来,在客厅里就撞见这被人灌醉的小丫头,她红着脸,哭哭闹闹的喊着要棒棒糖,他刚走过去,想要抱她去睡觉,她就把自己的手指,当成棒棒糖含进嘴里吸,他被吸的心动到如今。往后余生,自是一辈子。那换个更甜的棒棒糖给你,好不好?某人邪恶的诱哄着。齐欢点头,不疑有他,嗯。下一秒,齐欢眼前一片漆黑,一个湿滑柔软的棒棒糖,就这么滑到了她嘴里。...
苟利国家生死以,不以祸福趋避之!本文讲述了一个重生的落魄红三代的事迹,述说了一个以改革开放为背景的官场经历!且看主角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和头脑,在如履薄冰的官场商场道路上一路披荆斩棘,一览众山小!本人已完本作品抗战之血色残阳,近三百万字,人品保障!大家放心收藏!...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六百年的大夏倾倒,天下一分为三,其中西陵最盛,南平次之,北夏最弱。诸侯争霸,谁能问鼎中原一统天下?南麟北鹤得一可安天下,唯有风云可逆乾坤。一段六百年的谶语引来轩然大波,到底风云为何物?他是一个放浪不羁的游子,还是一个胸怀锦绣的谋臣?面对诸侯们的伸出的橄榄枝,他最终会选择那方?国仇家恨纠结的他,是血性男儿,还是阴险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