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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现在他要考虑的,不是好人和坏人的问题,而是把这两缸酒卖掉。
陈元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把酒铺旁边的那条大狗给拉走。
不管那只狗有没有影响到酒铺的生意,但是总有一些人是怕狗的,特别是孩子。
而在这个年代,那些经常打散酒喝的大多为给人干活的苦力。干了一天活,回到家里是一步都不愿意走。想喝上两口解解乏,就差遣孩子出来给自己跑个腿。
这是一种客户,陈元必须保证自己的酒铺周围没有阻碍这些给大人打酒的孩子的任何东西,包括一条可能会让他们害怕的狗。
然后,他开始投资了。
所谓的投资也就是花本钱,陈元现在身上的本钱加在一起一共一百三十文。
对面有个卖卤肉的,他家煮的花生米非常好吃,四文钱一大盘,这个东西用来下酒的话,对那些打散酒的人来说再合适不过。
陈元花了七十文钱,一下买光了那人所有的花生米。因为这也算是批发,便宜许多,七十文买了二十多盘吧。
今天晚上想用这家的花生米下酒的人,只能来找陈元了。而陈元的花生米是不卖的,白送,作为酒的配头。二十多盘花生米被陈元包成小包,估计能包两百包左右。
七十文钱就够了么?当然不够!投资的最大化才能带来利润的最大化,陈元深深明白这个道理。
街口来个卖糖球的,一文钱一串。
三文钱四串,全要了,卖不卖?
卖了,连插糖球的大棒子都免费送给陈元了。一共五十多串糖球,应该够打发那些替大人打酒的孩子了。
做完这些之后,还有十五文钱,当然不能留着。
天黑的时候就是大多数人吃饭的时候,也是那些酒席上的酒客们开喝的时候。陈元挥毫写了十五封信,信的内容完全一样:“本店陈年老酒,色香味醇,绝无兑水。如贵店需要,小店可送货上门。”
他准备分别是送给附近的多个大小酒楼。
问题是,陈元还要看铺子,不可能亲自去送信的。而且不管是陈元还是陈世美,现在对那些汴京高档的酒楼都不是很熟悉,所以陈元决定用剩下的十五个大钱,请熟悉酒楼的人去帮自己送信。
熟悉酒楼的有两种人,一种是经常去酒楼吃饭的,另一种是经常去酒楼讨饭的。
他走到客栈的拐角处,哪里是一群乞丐聚集的地方。再说一句,杨掌柜真的是个好人。乞丐之所以在这个地方聚集,是因为杨掌柜有时候会帮他们一把。
陈元走向这些人的时候,很多只拿着破碗的手朝他伸了过来。
陈元在众乞丐之中打量了一下,马上认定坐在一棵槐树底下的一瘸腿乞丐,必定是这帮人的头目。
于是径直走到那乞丐的面前:“诸位大哥,兄弟有些麻烦,需要诸位大哥帮忙。”
客气,是一个生意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不管跟谁,你都要客客气气的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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