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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惫懒少年,不明白什么叫作一见钟情,可能许多人听了会觉得颇为可笑,一个屁大点的孩子能懂什么是感情吗?
我不敢去轻易反驳,因为即使现在,我都不知道我是否真的理解了“爱情”这两个字的真谛,只是无法忘记当初看到她时那种全身心的细胞都随之兴奋的那种感觉。
她的发、她的眉、她的鼻,她的唇,她的一切的一切都仿佛是从我的梦里走出来的一样,一如契合无比的模型。
“这个傻小子是谁啊?”
这是我听清楚的她说的第一句话,自然,这个傻小子就是我了,我露出了我认为地最纯真的笑容,可在她的眼里,笑得颇为憨傻。
她问的是我的同班同学,肖晓筱,一个性子大大咧咧,很讲义气的女孩子,她们两个是顶顶要好的闺蜜。
肖晓筱是这么在我面前卖弄她和她的关系的。
就这样,我就和她认识了,她叫李多儿,但我叫她小丫头,因为她一直叫我傻小子。
那时正值初三,我都不知道中考是什么玩意的时候,中考便悄悄地来了,跟小鬼子进村一样,所幸那时候从小学遗留下来的老本硬是让我通过了市重点中学的重点班的考试,以至于我和几个同学成了班里最为游手好闲的几人,就是在这一段时间里,我认识了小丫头。
只不过,没有几天,我们几个人就被班主任勒令回家了,游手好闲不说还影响同学们的备考,当然,我们是昂着头颅离开的,那时候,总觉得这样啃老本出来的成绩也是特牛逼的一件事。
小丫头笑呵呵地说了一句,“傻小子一点都不傻,还聪明过了头!”
我至今不明白小丫头说这句话时,小脑袋里究竟想的是什么。
这是我第一次对班主任这个“地中海”老头心存不满,因为他断绝了我和小丫头光明正大的见面的机会,我们成了初中学校里那几个不受欢迎的人。
坐在家里的四脚小板凳上,我总是喜欢看着路过的行人发呆,最爱的篮球也成了可有可无的边边角角,直到某一天,一个梳着马尾辫,手中抱着个橡胶篮球的女孩子亭亭玉立地站在我的面前。
我仰头看她,只看到阳光下的一片阴影,但我很清楚地知道这个女孩子在笑,别问我怎么看到的,我就是这么觉得的,她在笑,而且笑得很美。
“傻小子,肖晓筱叫你一起去打篮球!”
声音清脆,听着像是百灵鸟在唱歌,我记得我在当时的作文水准里面用的最多的能够想到的就是这样一种形容方式,反正很动听就是了。
“那她干嘛不来叫我,偏偏让你来叫我?再说了,你们女孩子打什么篮球?”
我嘴硬道,其实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虎扑的jr们听到我的话,一定会将我称之为钢铁直男的。
“不去拉倒!哼——”小丫头从鼻子里开始出气,听在我耳里竟也是那么可爱。
我站起身子,扑腾地拍着屁股,露出一口不算白也不算整齐的牙齿,道:“去、去,干嘛不去,待会让你看看我的高超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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