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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求学时代
1749年8月28日中午,在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市,当教堂的钟声敲响12下的时候,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声,一个婴儿呱呱坠地,他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德意志大文豪约翰·沃尔夫冈·歌德。钟声似乎在为这位巨人的降生而高歌。不可思议的是,83年后的1832年3月22日,当歌德在魏玛去世的时候,教堂的钟声同样敲响了12下,这一切的巧合似乎都宣示着这位大文学家的与众不同。
歌德走上文学的道路并不是偶然的,他的家族就是文化世家,他的父亲是一位德高望重的皇家顾问,曾经获得过法学博士学位,他的母亲是法兰克福市长的千金。同样的门第,同样的爱好,让这对伉俪恩爱有加。不知道是不是遗传了父母优秀的基因,歌德在童年时就展现出了过人的聪颖,8岁的他能将拉丁文练习题翻译成德文,并且已经开始学习法语、英语、意大利语和希伯来语,语言的天赋表露无遗。和所有望子成龙的父亲一样,歌德的父亲也在为儿子规划未来,他不愿意让儿子当个靠码字赚钱的墨客,而是希望儿子像自己一样学习法律,踏入政坛。1765年8月,无奈的歌德屈从于父亲的压力,来到莱比锡学习法律。5年之后,学业有成的他前往斯特拉斯堡继续学业。凭借着聪明和勤奋,歌德很快就获得了法学博士的学位,满足了父亲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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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爱一个人爱到恨不得他死,这样自己就能够解脱了吗?别再拖累他了,他恨她也好,怨她也好,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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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要结婚?她看了眼裸着上身的他,猛烈点头。这是最后一次陪你,从今以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这下知道我的金箍棒不短了吧?你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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