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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赌注是你
“你说老大是怎么了?”麦金托什的话飘进了我的耳朵,我没理他。
卡加斯摇了摇头,在自己胸口夸张的比划着:“还记得被老大欺负的那个漂亮魔法师吗?就是打了他一耳光的那个,我估摸着,她可能是给老大下咒了。”
“卡加斯,他是你们军乐团的人吧?是不是吓疯了?怎么天天弄着几块铁板,吹着进行曲在兵站里溜达?”巡逻的哨兵也在看热闹。
“老大疯了?”麦金托什吓了一跳,随后竟然点点头:“确实像。”
“要不要送到军医那看看,明天就开拔了,可别拖大家后腿。”哨兵好心提醒道。
‘咣’,魔力或者说脑力耗尽,我忍着剧烈的头疼,两眼昏花的坐在地上,看了看旁边的沙漏,那是找后勤借来的,每颠倒一次,大概是十分钟,这次还是一样,沙漏刚漏完,就撑不住了。
铁板,我呸,铁盾,已经做好了,那个买了我专利的铁匠,手艺确实好,尽最大能力去除了盾牌的杂质,只不过他用祖传秘方,让铁盾表面光亮如镜,还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明光盾’。
第一次看到‘明光盾’的我,还以为他想杀我灭口,站在队列前面的笛手就够醒目的了,再带上几面闪闪发亮的盾牌,这是嫌敌人看不见我?还是嘲讽敌人拉仇恨?
可是铁匠解释后,我就明白了,他曾经也是个步兵,所以了解战争,他是在凭着自己的经验,用尽一切办法救我的命,北方都是兽人和矮人,矮人数量稀少,不参与战争,冲锋陷阵的都是兽人,可兽人的眼睛都不能直视强烈的阳光,所以必定背对阳光作战,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们没有火炮,移动迅速。
帝国军队也无所谓,因为人类的眼睛没那么脆弱,而且三角军帽,都能遮阳,所以,我面对阳光走向敌人的时候,明光盾就会反射强烈的光芒,让兽人的强弓手无法直视,看不清我的位置,这不是他的独创,军用盾牌中间都有这么一面巴掌大的光滑铁镜,起一样的效果。
按照铁匠的说法,上阵的笛手,要在军帽上插一根艳丽的红色羽毛,还要披上红色的披风,以吸引火力,不是,是吸引其他战友的注意力,因为我的位置只能是阵列中央的最前端,他们会跟着我走,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果我被箭射中,倒在地上,后面的军官就能立刻看到,或者派其他笛手来接替,保持队伍前进,或者直接下命令冲锋,不过我听到另一个说法……
两天前,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在训练操作这些盾牌的时候,几个新兵在跟老兵闲聊,询问战阵上保命的诀窍,老兵指了指我:“看见那个疯子没?记住他,他铁定第一个上,到时候,他会穿一身红色,如果他倒下了,那就说明我们敌人弓弩的有效射程了,前排的盾牌手,就会举起盾牌,你们一定要尽量躲在盾牌手后面,避免被箭矢射中,如果盾牌手倒下了,不要犹豫,立刻丢了武器,捡起盾牌,遮挡箭矢。”
在一个说法中,我是定位器,另一个说法中,我是测距仪,不过用法都是我被箭射中后……
所以,笛手已经够耀眼了,无所谓再显眼一点,你就是光着屁股涂满夜光粉,或者穿的像麦当劳叔叔,只要戴上红羽毛,披上红披风,那就是死路一条,除非运气好,敌人今天出门刚巧忘了带弓箭,或者……下雨。
雨水会导致空气潮湿,除了极少量弩弦用钢丝绞制而成的强弩,大部分都是动物跟腱胶合的弓弦或者弩弦,雨天都会受到影响,变得没有力量,射程会大大降低,威力也会减弱,不仅如此,地面泥泞,也会导致骑兵速度减慢,甚至无法前行,战斗力下降都是最好的结果,加农炮的火药受潮也会打不响,所以没有哪个指挥官会为了一名笛手,拿全部士兵的性命开玩笑,所以下雨意味着……休战。
我的明光盾从带回兵站起,就遭到各种的猜测和讽刺,盾牌手的大队长,还特地跑过来参观了一下,可是这种盾牌,每一面的重量高达惊人的60公斤,他们没人能举太长时间,更不用说就是块铁板,没有束缚带和把手,怎么举?所以他临走时丢下一句很中肯的话:‘神经病。’
我会点魔法的事情,大家都是知道的,可没人当回事,用魔法举着四面盾牌上战场,能撑多久?老撒加也对这个笨办法嗤之以鼻,但我依然把全部热情投入到训练中,我要尽可能久的多撑一会,只要指挥官下令冲锋,就没我的事了,按照条令,我可以立刻想办法离开战场,保全自己的小命,这是笛手的特权,不过很多笛手,还没能等到那一刻,就成了刺猬,据传说,中箭最少的笛手,尸体上也有13根……
每天苦练三到四次,每次都头疼的要死,欧格雅导师给的魔法药剂很珍贵,我只能靠尼古丁镇痛,两天下来,香烟倒是抽了一大半,可我的魔力,没有任何增长,就如同打了我一耳光的欧格雅导师所说,魔法没有捷径,要么是天分,要么是勤奋,勤奋很重要,但跟天分比起来,只能笑笑算了。我的训练,与其说是提高魔法能力,不如说是适应操作步骤。⑦⑧中文全网更新最快ωωω.七8zω.cδм
我掏出铁匠给的一大块鹿皮,擦拭明光盾,别看这几面盾牌,亮的跟304不锈钢一样,可依然是货真价实的纯铁,如果不擦,就会生锈,所以我每天要花两、三个钟头的时间,擦拭它们,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个世界中,金属防锈技术已经延续了数百年,可明光盾既不能上油脂,也不能掺杂其他金属,那就只能天天擦了,同理可证,天分不足,勤奋来补。
“还没放弃?”老撒加走出了军乐团的宿舍,如果是以往,他上午会训练大家,吃过午饭就开始喝酒,天天喝的烂醉,可能是快要开拔了,他这两天酒是照喝不误,却没见他喝醉,不过每天下午,他都会出来晒着太阳讥笑我一会,因为我是军乐团除他以外,唯一会留在兵站的人,简单说,他就是闲的难受。
“扯犊子的时间又到了呗?”我损了他一句,老东西开心的笑了起来。
我哼了一声:“老子怕死,不会放弃的。”
“咱们团的后勤,开了个局,赌你上阵能不能活下来。”老撒加不疼不痒的说道。
如果说去妓院是一个人的消遣项目,而喝酒是一群人的,那赌博,就是王城第16步兵师,第四团全体热衷的娱乐了,不过团长下过命令,军营禁赌,但后勤明目张胆的在仓库开盘坐庄,就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意思了,这也算统一管理吧?
“你也买了?”我问道,这老头不好色,但嗜酒、好赌、好音乐的毛病,这是人尽皆知的,所以他铁定参与了。
“20个金币,买你……活着。”老头故意顿了一下,卖了个关子。
我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你钱多烧的啊?花不了给我点,我好几天没吃晚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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