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慕晨曦打通了哥哥的电话,“哥,我回来了。”
电话的那头,正忙的焦头烂额的慕晨风听道这个声音,无比激动,手中的文件和笔全都掉到了地上:“晨曦!你回来了?”
慕晨曦轻笑:“是啊!哥,我回来了。”
慕晨风欣喜若狂,很快又一脸担忧:“要回那个家吗?”
慕晨曦脸上的笑容蓦然消失,声音带着些许忧伤:“嗯!你在哪?我来找你。”
电话毕,慕晨曦头疼了,忘记和哥哥要辆车了。现在怎么去找他呀?
另一边,韩宇墨也在机场门口要把人押走呢!
慕晨曦看见她,眼珠子一转。迈开步子朝他走去。
韩宇墨没注意到,他身旁的秦俊注意到了,推了推韩宇墨的肩膀,示意他看旁边。
韩宇墨转头见慕晨曦向他走来,转身面相她。
慕晨曦也不含糊,开门见山:“接我辆车吧!”
韩宇墨有一丝惊讶,很快便戏弄地说道:“为什么?我认识你吗?”
慕晨曦轻笑,清澈的眸子对上他那幽暗深邃的双眸:“刚刚是谁跟我搭话的,现在装不认识,哼!”
韩宇墨面不改色,嘴角勾起一个迷人的角度。
他也不小气拿出一把车钥匙和一张烫金名片一块儿递了过去:“你懂的。”
“谢谢!”慕晨曦把钥匙铐在手指上转动着,又只留给韩宇墨一个美丽动人的背影。
韩宇墨回神,接着做事。
突然,听见一阵喇叭声。
韩宇墨抬眸,只见一辆火焰红的敞篷跑车上,慕晨曦对着他抛了个媚眼:“bye~!”
韩宇墨低头笑了笑,不语。
一路驰骋,一会儿就到了慕氏集团。
慕晨曦下车,走到前台,对前台小姐说:“带我去找慕晨风。”
前台的小姐听她的口气就不爽质问道:“你是谁?敢直呼我们总经理的名讳!”
“我是慕晨风的——慕晨曦。”慕晨曦忍笑答道。
前台小姐上下打量了她下:全身上下穿的不是名牌,什么地摊货吧!哟!以为编个跟总经理差不多的名字我就相信了?切!
慕晨曦身上穿的衣服虽然看着是有些朴素,但是这都是美国顶级设计师独家为她定做的,仅此一套,都还没上市,她怎么会见过呢!
“你赶紧走,我可不知道总经理有什么,有一个,那也不是你啊。”前台小姐打发她走。
慕晨曦往后退了几步,讽刺一笑,打通了哥哥的电话:“哥,下楼来接我,你的前台不让我进,还说我不是你妹。”
慕晨风听了,站起身,丢下了一个会议室的人下楼去接慕晨曦。
一路小跑,看见慕晨曦上去就是一个大大的拥抱。
慕晨曦差点摔跤:“哥呀!不用这么热情吧!赶紧解决问题。”
慕晨风反应过来,对着前台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那位前台还在疑惑总经理怎么下来了,就已经被开除了。
接着,慕晨风朝所有人宣布:“这才是我的,谁要是再敢欺负她,就跟她一样。”指着那个刚丢了工的女人。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天下混沌之至尊无心 神秘老公,撩又宠! 夜半尸语:冥王大人请放手 风流王爷好生俏 用一个光年的时间来爱你 末世黑化小纯洁 落花霏霏凤染殇 半江白骨 快穿之配角逆袭之战 绝色医妃,邪王请爱我 中华小厨娘 冰焰帝尊 白羊少女 作家拖更就会被面瘫太子盯上! 娱乐圈小翻译 提督的二次元大冒险 一世诺 大唐顽主 邪王追妻:魔医天下 妖王独宠妃
惊鸿一瞥,他不惜动用所有势力,大海捞针,只为找到那个相似的她。一场交易,两番景色,他步步为营,处处设计,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将她禁锢在身边。面对巨额医药费,她茫然无措,四处打工,操劳过度送医治疗,他傲立在床边,声音清冷要钱很简单,只要你嫁给我。刚毅的铁臂让她无处可逃,被迫承受他的所有,她以为自己很幸运被他看中,就在一片芳心沦陷时,他发泄过后,趴在她身上,嘴里念着的却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婚后她的生活天翻地覆,拿下奥斯卡,打败心机婊,开了挂的人生让她从此闪耀夺目。人人都说他爱她,她却笑的心里发凉,因为她知道,自始至终。他爱的不过是这张酷似前妻的脸,而不是她但恢复记忆的那一刻,她却潸然泪下...
英雄联盟职业ADC刚踏上最高舞台lpl,甚至来不及打一场比赛,就被一手带起来的徒弟排挤出了战队,并带上了一个终身不碰ADC的紧箍咒。是就此放弃电竞梦想,还是转型重新开始,上演王者归来?失败并不可怕,但尊严却不能被践踏!当站上那荣耀的舞台,享受万千瞩目的时候,那些曾经看轻自己的人们,是否会感到羞愧?踏过这条满是荆棘的成功之路,只为证明自己,逆转人生!...
封神之后三万年,西游之前六百年。一名后世穿越而来成为妖族的家伙,在西牛贺州崛起,成就绝世大妖的故事!...
...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南宋末年,金国衰落,蒙古崛起,中原大地群雄纷起,烽火燃遍,上演着一场混乱的三国大战。那一年,成吉思汗五十二岁,老头儿一个,还能蹦跶十三个寒暑那一年,忽必烈一岁半,只是个吃奶的屎娃娃那一年,穿越重生的孟九成十八岁,风华正茂,意气风发。那一年的某一天,孟九成突然激灵一下,产生了宏伟的想法,发出了心底的呐喊再也不能这样活啦!俺要革命,不,是造反。俺要打老的,欺小的,纵横四海,天下无敌呃,先从死人头系统换个小镜子,贿赂,不,请示一下俺那天下无敌的老婆大人,俺想再娶个软妹子给你当闺蜜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