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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学(第3页)

“真想”和“真相”是个两个非常熬人的字眼,甚或是痛苦。纳斯金卡难道没有经历过这些煎熬和痛苦?她从没想过我学妹所想的那些听起来似乎很是荒唐的事?

可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不写这些。他老是盯着细枝末节写,写那些不着皮毛不痛不痒的小清新,佯装文艺。所以说,我觉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学基本是脱离社会真实、缺乏烟火气的文学,他回避了所有依附于人性的真实。违反真实的东西,于我而言,不读也罢。

2o岁之前,我和我母亲的抵牾或者说不合拍基本都是来源于此。

纳斯金卡等了年轻房客整整一年。这一年应该发生了许多事,如果我写,那就是365天的煎熬,5o万字的生活写真,小1oo个春梦。但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一切都省略从简了,时间大踏步跳跃……

故事很快跳跃到在一年期限将要来临的时候。

年轻的房客走了快到一年的那些日子,小纳斯金卡在涅瓦河桥上痴守了四天。如果我没记错,小说是以“第一天”、“第二天”……的方式展开,一共有四个章节,每天一个章节。

那四天,正值彼得堡的“白夜”,因而每一天都显得格外漫长,足够作家倾尽心力用文字来铺排。

…………

我们趁黑进到又小又破的夜店。

新加坡没有白夜。倘若那时候我们就知道世界上有“白夜”现象,那么我们一定会有所期盼。我们每个人的内心其实都是有一个白夜情结的。每一个人2o岁之前都希望白天很长很长,过也过不完,因为一到擦黑,就到了人归宿鸟归巢的时间,而回家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严重的身心束缚。

尽管我们撒把子在外飞,但因为天黑,多少有些顾忌,怕家里惦记着鸟不归巢,怕手机里问“你在哪儿?”“几点到家?”这是很不爽的事。

在夜店的齐胸高的台子上我们就把作业做了。我不做。我有那么多冲我放电的学妹,还有小狗似屁颠屁颠如影随形的死党,哪里还需要我自己动手做作业?我一边就着beer咬热狗,一边监视他们别把我的作业写得太规整,字也不可过于秀气,否则老师一看就知道我雇用了枪手。老师都是很腹黑却很眼尖的那种。

那几年,新加坡连着闹了几起体罚学生的风波,教育部开始关注此类事件。之后,体罚的事少了许多,但让你站到教室走廊上,构不成正儿八经的体罚。那时,我身高已经有一米八几,虽然不怕罚站,但那么高,杵那儿毕竟事件很丢糗的事,正所谓“树大招风”,我要是被罚站,一定是学校当天最显眼的景观,最劲爆的新闻。

作业做了,热狗和啤酒把肚子也填圆了,我们就下池子disco,混迹于那些泡妹的烂仔中。热衷“蹦的”烂仔都比我们年长,着装非常风骚,准确地说是偏好肉=感的那种。肉-感两个字不仅可以用于女生,在新加坡同样可以用来形容男生。他们都是一群不喜欢白天的人,基本把夜晚当白天过。

我不会蹦的,扭腰摆臀那些绝非我所擅长。我只是喜欢那里的气氛,人挤人人撞人,看着灯光下汗水旋出一个个珠环,特别有存在感。

舞池里汗气蒸腾,充满了呛人的荷尔蒙气味。空气稀薄使每个人都大张其口,像一池子觅食的鱼。人在行将窒息的当口,其本能就是蹦跶,而“蹦的”在我看来,就是一群行将窒息的人,挤到一块挣扎,乱了生活原本的节奏,乱了世界的套。

我拉着学妹跑出夜店的时候已然大汗淋漓,无袖恤卷到胸线处,裤腿提到膝盖以上,露出的部位都是我身上最好看的部位,出了汗,油汪汪,更是好看。我把学妹按在墙角,汗淋淋的身子就压了上去。

我们跑出去的地方是夜店的后巷,白天这地方是运货通道,底下到处可见打碎的破酒瓶。晚上这里便是打k的好去处。巷灯昏暗,高高在上,好几只都瞎了眼。

紧贴着墙,一溜望去,打k的,掏裙底的绝不只我们一对。索性还有嗑药的。看模样,学生仔也不在少数,那般青涩稚嫩是掩饰不了的。

烫人。我自己都感觉自己身体烫得厉害,一面亲着学妹,一面汗还在大颗地往下滴。要命的新加坡,一年中没几天是凉爽的,人像是终日生活在桑拿房。室外没冷气更是催汗,我甚至感觉背上的汗都在往屁股缝里灌,裤腰全都湿了。我对面的那张脸同样是汗涔涔的,要亲到,必须掠开半个面孔的湿发。

学妹说:“他们会不会找我们?”她说的是她的同学和我的同党。

我说,找去吧。

事实上,在舞池,后半拉我就没看到我的那两个死党,没准早已经在玩“开红酒”游戏了。“开红酒”是我们死党间的暗喻,意在当木塞拔出时,红色酒液流溢。到这会儿,我突然担心,还剩下三个学妹他们是怎么分配的?我应该多带一个出来。四个妹子跟我出来泡夜,最后有一个落单,我于心不忍……

…………

纳斯金卡一直默默注视着肮脏的涅瓦河,她坚定地相信,年轻房客一定会出现在桥上,这是他对她的承诺,迟早的事。

我不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把那涅瓦河称作“肮脏的河”。事实上,这次我来到涅瓦河,证实了涅瓦河一点都不肮,这片流向芬兰湾,随后进入黑海的水域甚至给人很豪迈很清冽的感觉,气质是阳刚的,而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描述的那样,简直就是个脏婆子。

在亲眼见到涅瓦河的那一刻,我更坚定了当初读小说时的想法:所有的作家,都是以极其个人化的情绪来看待和描述当时的景物,他传递给你的信息也许根本就是错误的,他要你服从他的情绪,而不是向你展示真实。

纳斯金卡的心绪如同涅瓦河一样波澜起伏的时候,桥上确实经过一些男子,先是一个企图买春的老男,他以为伏在桥栏的纳斯金卡是个风尘女子,女孩迷蒙的眼神是在引诱每一个过路的男人。之后,桥上走来一位清俊的青年,他穿着黑色的燕尾服,打着紫色的丝绸领花。这个被陀思妥耶夫斯基称作“梦幻家”的人物,我一直认为作者是在写他自己。“梦幻家”的出现使整部小说多少变得有点悬念,有点好看。

梦幻家才是《白夜》真正的男主角。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高度自恋所产下的圣子。他上桥后驱赶走试图买春的老男,接着便与素昧平生的纳斯金卡攀谈。这时,小说的戏剧性渐渐浮出水面。梦幻家是个爱叨叨的人,有着所有小说家的坏毛病,其梦幻的特质也在他喋喋不休不知所云中尽然体现,要不怎么当得起“梦幻家”的称谓?

我已经不记得四天四夜里梦幻家和小纳金斯卡究竟说了些什么?反正都是些酸腐的往事,你一句,我一句,你来我往,像阶梯诗,更像一个梦魇者无序的呓语。留在我现在记忆里的只是那辅助情节并作为背景存在的白夜天光,那不是正常的白昼天相,有点灰,有点金,有点迷茫,有点雾气……某一处显得特别晶亮耀眼,让视物变得格外清晰,耀眼的边沿则是奇异的昏黄,慢慢洇开,于是所有的清晰无不带上梦幻的迷茫。梦幻家就是在这样的天色背景下,侃侃而谈,以他小资的口吻,用四天时间夺得了少女的芳心,让纳斯金卡从一个坚定的守望者,变为一个游移漂浮、水性杨花、试图劈腿的“文学二货”。    。

阜生  小仓鼠绝对不是沙雕  葬龙经  魏挽天倾  天域苍岚  这个我推好像不一样  穿成不知剧情的女配  我可是一个认真走剧情的NPC  人在玄幻,开局成了圣女炉鼎  人在异世,用模拟器培养顶级御兽  世纪末的旅行  诸天:被爆炸干到了尸魂界当死神  配一个喏  群雄争霸之蚁王  逃生游戏:boss她把鬼都吓哭了  玄幻:无双皇子,征战诸天txt下载  清穿之靠读心建设和谐后宫  Loser的躺平穿越生涯  师尊今天又摆烂了吗  总被直男同桌撩怎么办[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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