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躺着一个长相俊美的男子。
只见那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剑一般的眉毛斜斜飞入鬓角落下的几缕乌发中,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有着一双魅惑多情的桃花眼,英挺的鼻梁,像玫瑰花瓣一样粉嫩的嘴唇,还有白皙的皮肤……完全就是一妖孽啊!慕轻澜不由地在心中感叹起来。
手正要去摸那光滑的令人羡慕的窒息的脸时,此时身体又传来一阵一阵的燥热袭上心头,眼前一阵晕眩,手也被一只节骨分明的手捉住了手腕。
一股清凉的味道涌上心头,让人清爽无比,让她忍不住想要汲取更多,最后,冲破了慕轻澜最后的理智。男子看着面前女子,一瞬间,挑眉,似是对面前女子充满极大兴趣。
只见面前女子一把翻身坐在面前俊美无比男人身上,用生涩的唇吻住男人,磕磕碰碰的,让面前男子皱眉,身下也慢慢起了反应。随即一笑。
随即说到:“小丫头,如果你没死,本帝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一定会找到你的!”说罢,便一个翻身压倒面前女子,吻上了女子的唇,让面前女子忍不住哼拧,“唔……”。
一夜无话,春色旖旎。
———————————————————
早上醒来,慕轻澜感觉浑身酸痛,就像被大卡车碾过一样似的,身体一阵难受。
她好像昨晚和一个男的………虽然那男的长得很帅,但毕竟自己是一个黄花大闺女,自己的初夜,就这样草率的没了!心里默默难受。
站起身子,拉正衣服,按照记忆中的路回家,她现在需要好好休息一下,补眠!
—————————————————
到达慕府,从后门走捷径进去,就看到一个破败的房子,连慕府下人住的都不如,真不知道原主是怎样承受起的。
打开房屋的门,就看见一个眼睛都哭的钟的跟核桃似的眼睛,然后感觉身体一重!
“呜呜~~~小姐!你去哪了?我好担心你啊!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呜呜!”晴雨沙哑着声音又说,“小姐,是不是,二小姐?我去找你爷爷,他一定会为小姐做主的”
慕轻澜说到“没事,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嘛!不要去打扰爷爷了,他现在年纪大了,又在闭关!”
心里却想:这里也只有原主的爷爷对“自己”好了,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我可不会像原主以前懦弱,胆小怕事。
随即对晴雨说到:“给我准备热水,我要休息!”“哎呀!我怎么忘了,小姐刚回来是需要休息的,我真笨!”晴雨说完之后,就去忙活去了!
慕轻澜乐得清闲,又滤了一遍思绪,想着:这里都崇尚灵力,而原主又是废柴,看来要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身体状况了!
想着变把手放在手腕上,查了一下,发现原主这个毒是在前世古卷上看的最厉害的毒——噬灵毒。
顾名思义,就是阔以吞噬自身灵力的毒,这也是原主无论如何修炼都不能有成果的主要原因。
这种毒之所以毒,是因为解药在现代非常难找,但在这里,估计就…………
(大雁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重生之飞将之子 我只是个穿越者 神话觉醒时代 豪门盛宠:甜妻要逃婚 平天策 超维入侵 我有点顶不住了 宋阳黄小桃 助咒为虐 红尘商霸 千年情缘赋做歌 有你的完美人生 妻痒 拾眸犹见痛心疾首 暗黑末世之死亡穿越 神医狂妃 泪涟漪梦:神女倾世谣 秦少一抱成婚 掠夺两界 尖碑漂流记
惊鸿一瞥,他不惜动用所有势力,大海捞针,只为找到那个相似的她。一场交易,两番景色,他步步为营,处处设计,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将她禁锢在身边。面对巨额医药费,她茫然无措,四处打工,操劳过度送医治疗,他傲立在床边,声音清冷要钱很简单,只要你嫁给我。刚毅的铁臂让她无处可逃,被迫承受他的所有,她以为自己很幸运被他看中,就在一片芳心沦陷时,他发泄过后,趴在她身上,嘴里念着的却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婚后她的生活天翻地覆,拿下奥斯卡,打败心机婊,开了挂的人生让她从此闪耀夺目。人人都说他爱她,她却笑的心里发凉,因为她知道,自始至终。他爱的不过是这张酷似前妻的脸,而不是她但恢复记忆的那一刻,她却潸然泪下...
英雄联盟职业ADC刚踏上最高舞台lpl,甚至来不及打一场比赛,就被一手带起来的徒弟排挤出了战队,并带上了一个终身不碰ADC的紧箍咒。是就此放弃电竞梦想,还是转型重新开始,上演王者归来?失败并不可怕,但尊严却不能被践踏!当站上那荣耀的舞台,享受万千瞩目的时候,那些曾经看轻自己的人们,是否会感到羞愧?踏过这条满是荆棘的成功之路,只为证明自己,逆转人生!...
封神之后三万年,西游之前六百年。一名后世穿越而来成为妖族的家伙,在西牛贺州崛起,成就绝世大妖的故事!...
...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南宋末年,金国衰落,蒙古崛起,中原大地群雄纷起,烽火燃遍,上演着一场混乱的三国大战。那一年,成吉思汗五十二岁,老头儿一个,还能蹦跶十三个寒暑那一年,忽必烈一岁半,只是个吃奶的屎娃娃那一年,穿越重生的孟九成十八岁,风华正茂,意气风发。那一年的某一天,孟九成突然激灵一下,产生了宏伟的想法,发出了心底的呐喊再也不能这样活啦!俺要革命,不,是造反。俺要打老的,欺小的,纵横四海,天下无敌呃,先从死人头系统换个小镜子,贿赂,不,请示一下俺那天下无敌的老婆大人,俺想再娶个软妹子给你当闺蜜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