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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莫跟在后面奔跑了三公里,忽然气喘吁吁地说:“追马先生,我有点饿了,咱们吃点儿东西再赶路吧。”听到杜莫说饿,我的胃部咕噜响了一下,这才记起被坦克车吓醒后,一路狂奔到这里未曾充分进食。那根儿果腹的香蕉,早给急速奔跑的有氧运动榨干吸净。
第三张咬人的嘴(3)
“好吧,跑到前面那片树木较为集中的地方,咱们就坐下来进餐。而且,你还可以睡上几个小时。”杜莫听完大为高兴,但朝我所指的方向望去,不觉有点泄气。
“这么远啊,那不得跑到天亮吗?”我听完淡淡一笑,继续提高跑速度。“趁着天凉得多跑一会儿,你我可不是太阳能赛车,顶着烈日赶路太消耗体能,背包里的食物和淡水已经不多。”
杜莫听完哦了一声,不再抱怨我行进中的苛刻要求。东方渐渐露出鱼肚白,我和杜莫终于奔到那片茂盛的大树脚下,四周全是葱葱郁郁的青草,假使再有装甲车经过,我俩只需往地上一趴,没入植物的海洋隐蔽。
“哎唉!还剩最后一袋儿,吃完这些,我杜莫就可怜喽!”杜莫将腊肠拎高到眼前,一脸无耐地叹了口气。
“你不是还有几包饼干吗,这会儿离真正的饥饿还远着呢,留点情绪到那会儿再抱怨吧。”
我冷冷说完,撕开手里的长筒饼干,开始填进嘴巴咀嚼。“我发现啊,这有钱没处花也挺折磨人,靴子里的欧元若是能变成几包腊肠该多好,真不愿意吃这些不压胃的小饼干儿。”
杜莫每次吃腊肠,都像进行一场仪式,他总得先找个合适的位置,仰靠着背包躺下来,把一腿粗腿翘到另一只膝盖上,等到完全放松下来,才举着油晃晃的腊肠到嘴边,先伸出舌头添几下,再用黑亮的鼻头使劲嗅吸,接着便对准腊肠猛咬一大口,满脸无穷回味地咀嚼起来,二郎腿竟还配合嚼动颤悠。
我吃了几片饼干儿,又拿起望远镜子朝四周侦查,防止食物的味道引来危险的动物。
“在马达加斯加的贝鲁酒店时,附近多得是卖腊肠的商店,可惜你魂儿都给美色勾了去,这会儿坐在草地上知道惆怅了。哼哼,你这副德行!”
一边挖苦杜莫的抱怨,一边把望远镜放在了背包上面。“嘿嘿,我随便说说,随便说说。”话刚一说完,他又长声叹了一口气说:“唉呀!现在想想,真怀念那会儿的时光!”这家伙一脸嬉皮,两条耸动的粗眉毛间,泛起无限陶醉的快意。
我没再搭理他,再次拔出寒光闪闪的匕首,站到树下削砍枝条,然后把它们插在身体和行李四周,围成一圈绿色屏障,提防远处的了望。
“吃完先别睡,你也照我的样子,给自己围出一个伪装圈,不然中了子弹,这辈子别想美事儿。还有,吃完把食物残渣埋进土壤,防止气味儿扩撒。”我冷冷说完,拿出一块儿绿色背心盖在脸上,开始抱着AK-47步枪睡觉。”
杜莫吃完最后一根腊肠,又把那只油光光的包装袋翻过来添了半天,才慢悠悠在地上挖坑。“亲爱的腊肠,我下一顿该吃素食了,再见。”
这个肥壮的黑科多兽,一边没精打采地掩埋土坑,一边自言自语地啰嗦着。
一切整理完毕,杜莫开始抱着AK-47步枪执勤。在我睡醒之前,他必须时刻注意周遭,这会儿若有猛兽或着毒虫靠近,不比遭遇坦克车好到哪儿去。
睡了三个小时,我从沉乏的梦中睁开眼睛,杜莫坐在一旁的草地上,怀抱着步枪不断耷拉下脑袋又抬起。他已经困到了极限。“嘘,嘘嘘。”我对他小声示意了一下,他举起已是满头大汗的黑脸蛋儿,努力上挑着黑亮的眼皮,朝我瞄了一下之后,完全后仰躺在了包裹上,不到半分钟,呼呼的鼾声雷动。
我吞咽了一口唾沫,才觉嗓子干得近乎冒烟儿,忙拉过背包,拿出半瓶清水润润了喉咙。一颗炽芒四射的大太阳,高高悬吊在头顶,周围的植物,全部耷拉下来叶子,仿佛躲进休眠才能避开这燥热。
第三张咬人的嘴(4)
胸口的衣襟已经湿透,裤子也黏糊糊地裹贴在肉皮上,再次举起望远镜了望四周时,看不到任何一只草禽飞过,远处融融翻滚的热气浪,像海潮般在草稍儿上鼓荡。
润过的喉咙没过一小会儿,又给吸入的干燥空气蒸发殆尽,我只得再拿水瓶,仰脖啐了一小口儿。眼前的情况有些焦心,如果前面不能出现一条小河,我和杜莫背包里的几小瓶淡水,灌进胃里不消一刻钟,就得从皮肤的毛孔里全部汗流而出。
想到这里,我慢慢站起身子,试着爬上近前的一棵高树,看看在我和杜莫的淡水耗光之前,能否走运地遇到一条河流。我把匕首刀背咬在嘴里,抱住大树开始往上攀爬,只爬到半高,但见一条颜色醒目的大毛虫横在树皮上。
大毛虫黄色的脊背上,竖着几根金亮的毛毛,脑袋前端有两颗倒牛角似的黑牙。虽然以前没见过这种虫子,但从其醒目的色泽推断,多半有毒。
看着眼前令人反胃的大毛虫,我两臂胳膊不觉泛起鸡皮。在东南亚的丛林时,倒也见过不少怪异的昆虫,但第一次踏入真正的非洲草原,偶尔见到一只个头儿如此粗大的毛虫,心里不免疑忌。
我双腿用力夹紧树干,腾出一条胳膊,抓下嘴里咬着的匕首,缓缓朝这条蜡烛般粗长的毛虫按去。这条刺儿茸茸的家伙,并无躲避之意,给匕首轻轻压住头部后,嗖地一下被拨飞出去,摔进浓密的草地不见了踪影。
我收回匕首,继续往树冠顶上攀爬,没有再看到类似恶心的东西,才放心踩蹲在一根并不是太粗的树枝上,摇摇晃晃地朝远处了望。
前面依旧是茫茫草海,那些长在草原上的歪曲树木,由于领土宽阔,彼此挨得并不是很近,即有几分树林的特征,又不免太过稀疏。
几头高大的棕点长颈鹿,正悠闲地围在一棵树下进餐,再远一点,便可看到无数角马和羚羊。我知道,这些景象说明我们离狮子和猎豹不远了。
附近应该有河流,不然这些动物不会如此密集地聚拢在这片区域。我和杜莫都没有它们那种可以嗅出水源方向的鼻子,所以,我俩如果直线跑下去,而河流却竖立在我俩的左侧或右侧,那跟奔跑在荒漠没什么两样。人到了这种境地,能多些运气再好不过。
杜莫并没睡多久,不到两个小时,他便给浑身冒出的热汗泡醒了。这家伙睁开眼睛的第一个动作便是拉开包裹找水喝。
“杜莫,我们得快些赶路,而且要寻找水迹,不然天色暗下后,视野更难发现河流。野兽的攻击距离同样会拉近。”我从树下跳下来,一边整理背包,一边对摇晃着大脑袋发蒙的杜莫说。
“我的天啊,隔了这么多年再回到非洲,抗热的韧性一点都没有了,就连打个盹儿也像躺在热锅上似的。咱们赶紧走,什么时候遇到小河,我非得躺在清凉的河水里睡它一觉。”杜莫用胳膊揩掉额头淋漓的汗珠儿,边收拾行囊边愤恨地说。
“前面有很多角马和羚羊,你能辨认哪个方向可能有水源吗?小地图上的精密度已经不够用,上面关于这片区域,毫无河流标示。”
我也擦一把额头的汗水,希望杜莫这个非洲长大的家伙能有点喜人的办法。“狮子和猎豹多会固守在水边,等那些食草动物焦渴难耐、壮着胆子过去饮水时捕杀。咱们有枪,这片草原上的淡水,咱们见一片霸占一片,看它们哪只敢不让步,再不让我痛快痛快,一律子弹伺候。”
杜莫有点暴躁,他对这种干燥闷热的环境气恼透顶,想来他背包里的淡水已接近赤字。“我问你哪里有水?没问你哪里有狮子和猎豹。”
我脸色阴沉地望着杜莫,他忽然意识到什么,忙赔笑地说:“发泄一下情绪,追马先生别介意,嘿嘿嘿,咱们边走边找吧!”
杜莫说完,端起狙击步枪大步流星地走到了前面,他仿佛要寻找狮子群落,冲上去一枪把它们全部吓跑,然受乐滋滋地享用狮子固守的淡水。
第三张咬人的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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