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晋侯(..)”!
话又说回来,五千人的军队就要配备一万人的后勤补给,那么十数万的铁骑,需要的后勤补给那是更为骇人,可想而知是何等的骇人!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那就是这里的是草原,血夷部落出动的也几乎是骑兵,那么后勤补给的压力就会少了很多!
因为可以通过战争掠夺的方式进行补给!
没错,
荒草部落作为一个标准的中型部落,除了人口之外就是好几万头的牛羊和粮食,这些完全能够做到就地补给来完成食物的进补。
这也是为什么说血夷部落后勤压力其实并不大的主要原因!
…………
…………
另一边。
哈怒·赤尔奴嘴角带着似有似无的笑意,看着打闹的两个部落孩子逐渐远去,似乎想起了什么,低声说了一句:
“我们现在所做的就是为了他们!”
“……”
这句话,血夷·谕华接不上来。
事实上不管是自己的父亲也好,还是面前的赤尔奴将军也好,他们的内心深处一定有着某种梦想,坚持着他们隐忍了足有十几年的时间。
实际上血夷·谕华觉得他们这种说是梦想,更不如说是一种执念,如果说没有这个执念,她的父亲和将军们也不会坚持到现在。
虽然说血夷·谕华并不能理解这种想法,但并不妨碍她去揣摩这里面的核心思想和顺从,从中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没有那么高尚的情怀,说什么带领部落怎么样,说白了无论是修行武道,还是掌握军权,都是为了满足自己心中的私欲!
就是为了让自己能活的舒服,想要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这才是一直以来血夷·谕华的动力,没有那么多高大上的理由,但也没有什么太无趣的目标,她想要的东西也很多,可总而言之就是为了自己的身心更自由、更舒服!
…………
这句话虽然血夷·谕华不好接,但是她很聪明,旋即便是开口说道:“想小的时候,我也是跟浮华这般打闹,硬是被追了好几十里地!”
说到这里的时候,谕华也想起了小时候她与浮华的故事,忍不住笑了两声。
说实话,在圣族里,在血夷部落里,像方才那两个男孩做出的打闹看似有些过火,实际上在赤尔奴和谕华看来,实在是太过稀松平常了,就真的只是在打闹。
这要是在一个中原地方出身长大的人来看的话,可能也许接受不了,要知道方才那个小男孩使出的力气可不小,又是用肘子直接攻击到腹部,要是弄不好……那可真是会出人命的!
但可别忘记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草原。
在这里出生且能够长大的孩子,可没有那么娇嫩,他们度过的每一天都是与死神在拼搏,能够争取到一丝能够活下来的机会。
混在模特公司的小神医 快穿之炮灰她又黑化了 开局就显圣渡劫 垃圾重塑:我垄断了全球资源 走漏风声 故归旧乡已成仙 神尊师父喜欢我[仙侠] 穿成九千岁的掌心娇 神明之后 茶艺直播间[无限] 电影世界幕后黑手 漫画最强肝帝系统 幻世纷争帝国雄风 盖世强者 族长大人 网游之这个剑士有亿点猛 锦鲤小农女 富豪的自我修养 穿书后我成了男主毒唯 最强山贼
‘大‘小姐和大‘小‘姐你们别折腾我了行不我求你们了拥有亿万身家的刘星不愿意朱门酒肉臭和勾心斗角的生活,放弃了家族的大公司,而是选择在一个小公司当一个普普通通的白领。在餐厅的一次英雄救美使他结识了一位大美女,而这个美女竟然是刘星所在公司在上海总公司老板的女儿,换句话来说也就是他的大小姐。但是表面上很美看似优雅的大小姐却有不为人知的一面,真是要人命呀给我当保姆?大小姐,你开什么玩笑,你什么都不会做,还给我当保姆?老板有两个女儿?这么说自己白天刁难的那美女是二小姐恩?什么?你也决定住在这里?啊!别折腾我了!一个就够我受的了,又来一个。可真是‘大’‘小’姐呀!‘大’小姐外表优雅温柔但却十分迷糊大条,大‘小’姐外表冰艳绝伦但却十分热辣泼妇,而且两姐妹从小到大水火不容,这回都住在我家,这家可真是热闹了想泡美女的却被‘大’‘小’姐给‘泡’了!啊还让不让人活了...
本书讲述,一位高级机甲设计师,重生到45年前,原本想当一次小人物,轻轻松松的找几个漂亮的老婆过完一生.可是现实不允许他这样,星际战争即将爆发,为了保护自己身边的朋友,只能高举拯救世界的大旗...
第一次。公子别怕,我只劫财,不劫色。她明眸流转,话语轻柔。你不防劫一个看看。男子冷眸微眯,声音一出,惊天动地,万物肃静,无人敢不从,无人敢违抗。恩,...
婚礼当天我被绿了。为了报复,我主动找上前男友小叔,我以为我和赵天易之间只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却没有想到的是我在赵天易眼中看来不过就是一个牺牲品,一个替代品,我决心要离开,不曾想我却怀上了赵天易的孩子...
喂,你们是黑白无常?我只是骨折而已啊,收错人命了吧!阎王不好意思,一不小心搞错了作为补偿送你个APP玩玩?我本是个平凡人,结果死后一切都改变了!你耍流氓,我黄巾力士附身,打得你头破血流!你人多欺负人少,我天兵天将铺天盖地!你金钱无数,来来来,财神爷给我用钱砸死他!你权势通天,抬起头瞧瞧,我上头有神仙!你美女如云,不好意思我按下手机,七仙女嫦娥九天玄女通通下凡!...
★★★本书简介★★★堂堂大佬装穷装傻做上门女婿是什么体验。没有人比我更适合回答这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