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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是因为发现自己可能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回不了家,小王子的本性渐渐暴露出来,他再怎么学得有礼貌、有教养,到底是被娇宠长大的。
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王位已经准备传给哥哥了,姐姐又是巫女一族千百年难得一遇的圣女。
于是家里没人逼着他一定要做出什么成绩来、一定要爬上最高的位置。
小王子是被捧在掌心里长大的。
他从小便生得可爱,人也讨喜,谁见了都喜欢,让人在看见他的第一眼,便控制不住想把所有好东西都给他。
这也就导致了,小王子的性格是有一点娇纵的。
这点微弱的娇纵在外人面前不会表露出来,在他亲近的、值得信任的人面前却是表露无遗。
知道他所有小秘密,日后还会被他带回海底的秦戈便是处在这个范畴内。
祁云会习惯性地跟在这个范畴里的人撒娇。
比如说现在,他正在对自己的猫猫吉祥撒娇。
秦戈第一次感受到了,祁云面对几只打架的猫猫时是什么感受。
他比不得小王子,从小哄人哄到大,只能笨拙地用爪爪拍拍祁云的手臂,试图用自己软绵绵的肉垫唤回他的理智。
“我不是这个意思。”
祁云委屈巴巴地看着他,“可是你帮他说话,你还主动说想去他家。”
秦戈:“……”
他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
他怎么不知道。
祁云委屈巴巴道:“不行,不可以把你给副将哥哥,副将哥哥想把你抢走。”
秦戈解释无果,在祁云怀里思忖半晌,最终一抬手,用自己毛茸茸的手臂抱住了祁云的脖颈,将小胡须、小肚皮连带小肉垫等主动上缴。
“小云别生气,耳朵尾巴都给你摸。”
小王子没出息地不出声了。
他太馋秦戈的尾巴耳朵了。
吉祥是只喜欢粘人、但是不怎么粘人的猫猫。
小王子捏他的耳朵、揉他的小肚皮、摸他的小尾巴时,他通常不会直接表现出不高兴,而是默默转移走小王子的注意力。
久而久之,祁云便也不再主动去碰这些地方了。
……不碰不代表不眼馋。
小王子要馋成小鱼干了。
他捏了捏猫猫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绒毛的耳朵。指腹的触感绵软又轻薄,像一团棉花糖,又像软乎乎的小面饼,舒服得不可思议。
尾巴也是!
又软,又覆盖了一层毛绒绒,虽然没有兔兔的圆球球尾巴那么软、那么舒服,可以当暖手宝握在手里,但是也非常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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