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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荣耀,与你们同在。”
光怪绚烂的镁光灯下,女人长发,随意卷着,化了烟熏妆,唇角衔了一缕发,亲吻着她的木吉他。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体育馆里万人空巷,粉丝疯狂地尖叫。
摇滚巨星姜九笙,娱乐报纸上曾经登过一句话:前后十年,乐坛再无第二个姜九笙。
三张专辑,销售破亿,七场演唱会,她用三年时间,在摇滚乐坛登顶,是国内第一个在中央体育馆里开演唱会的女歌手。
演唱会后台。
女人背靠着化妆台,勾唇一笑:“演唱会很成功,现场效果好到爆表。”
她叫莫冰,是姜九笙的经纪人。
莫冰比姜九笙大了四岁,入行已经满了六个年头,在带姜九笙之前,她只是天宇传媒旗下一个不上不下的经纪人。
莫冰曾问过姜九笙,为什么挑了她,姜九笙的回答很敷衍,口气却很认真:因为顺眼。
事实证明,姜九笙很会挑,莫冰能力够强,手腕够铁,处事干脆利落,沉稳干练,对于懒散随性的姜九笙来说,铁娘子莫冰是最好的选择。最重要的一点,莫冰生得美艳,身材火辣,姜九笙喜欢赏心悦目的人与事物。
两人关系不错,相处很随意。
姜九笙回了莫冰一个浅笑:“辛苦了。”她用手把长发扎起来,用描眉的笔随便绑了个髻,“我想抽根烟,介意吗?”
莫冰反问:“我介意你就不抽吗?”
姜九笙笑笑,摇头:“我会去隔壁抽。”
她烟瘾重,尤其是写歌的时候,整盒整盒地抽,莫冰不止一次让她戒烟,可是都拿她没办法,只能千方百计地给她找各种气味与成分都偏健康的女士烟,毕竟是歌手,嗓子可是饭碗。
莫冰笑骂:“你这个小妖精!”摸到抽屉里的烟盒递给她,“悠着点,你胃不太好。”
绿摩尔,这种烟很淡,姜九笙觉得没什么味,她喜欢最浓的烟、最烈的酒,还有最美的人儿。
这些,莫冰自然是不让她碰的。
“遵命。”姜九笙做了个敬礼的手势,把烟接过去,点了一根,摩擦轮式的打火机,男士的,她用得顺手。
细长的烟夹在手指间,薄烟淡淡升起,模糊了侧脸的轮廓,她微眯了眼,懒懒地靠着椅背,慢条斯理地吞云吐雾。
莫冰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抽个烟,还能美成这样,迷人得不行,严格来说,姜九笙的模样,在美人环绕的演艺圈里并不算最顶尖,却最独树一帜,不笑时冷艳,稍稍勾唇,七分魅,三分纯,眉眼里全是英气与慵懒,神秘又优雅。
最开始莫冰给她定的人设是高岭之花,奈何姜九笙懒,懒得端着架子,怎么舒服怎么来,倒是粉丝偏偏就喜欢她那随性潇洒的性子,用粉丝的话说,攻气十足,仙气也十足。
一根烟燃尽,姜九笙掐了烟,眉宇难掩倦怠。
莫冰喊了化妆师过来给姜九笙卸妆:“他们已经去会所了。”
姜九笙并不是单独出道,莫冰口中的他们便是乐团的成员们,因为最后一首歌是姜九笙的独唱,便先她一步结束了演出。
姜九笙揉揉眉心:“我先回家洗个澡,两个小时后来接我。”
莫冰给了个OK的手势。
这时,门突然开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了进来,手里捧着一束红玫瑰,五官端正,相貌堂堂。
倒是个衣冠楚楚的,奈何,是个衣冠禽兽,莫冰自然认得这人,上前一步,嘴上挂着商业式的笑容:“简先生,下次请记得敲门。”
这位简先生大名简成宗,是简氏地产的二公子,近来对乐坛颇有兴趣,姜九笙的演唱会算得上是他的首次娱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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