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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容晓晓显得分神。
她不需要听陈树名说,就能知道红山大队的环境。
那是父亲的老家,如果当年不是太困难,肯定不会背井离乡。
能到举家逃荒的程度,自然代表着不仅仅是因为粮食无法收成,还有周边的情况很糟糕。
也就说,他们之前的村子无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红山大队的地势真的很糟糕。
有山坡有河流,偏偏鸡肋。
高山上一片黄埃,遍地只见一片荒土,连根野草都没有。
河流平日倒是好。
但一遇天旱就干涸,一遇暴雨日就涨水。
真要说起来,这对于知青来说真不是一个常住的好地方。
只是家里有家里的考量。
容水根离开红山村的时候才十五六岁,他在这里生活了十五六年,与村子里的人相熟。
哪怕二十几年过去,红山村已经变成红山大队,但这里总是容家的根,在这里有他相熟的远亲和同伴。
更重要的是,容水根知道老家的人大部分都十分淳朴,一个女孩子家家在这里不会发生不好的事。
当然,也不是说这里没坏心思的人。
毕竟都已经二十几年过去,谁也没法确定红山大队是不是和以前一样,但有一点比其他地方来的要强。
最少,她现在去到红山大队不会遇到罗庄大队的情况,就算大队的人排外,也不会排到她身上去。
运气好,总有那么一两个父亲的亲戚愿意照拂一下。
就是不知道她能不能被分到红山大队,就算没分到,也希望离着不远吧。
容晓晓想着,好歹也是个穿越人员,不说什么大杀四方、勇斗极品,但一点点的主角光环还是有吧?
运道应该不会太差。
然而……
她想错了。
等了两个小时的样子,总算等来最后一批人。
最后来的这一批人相对比其他人来说,要格外的亮眼。
不仅仅是容貌亮眼,还有他们的穿着打扮。
漂亮的的确良衣裤,还是特稀罕的颜色,走到哪里都十分吸睛。
脚踩着精致的小皮鞋,走起路来‘嗒嗒嗒’响,周边人的眼睛就忍不住往地面上看。
“这一身下来得五六十吧。”
“不止呢,我在省里的供销社看过类似的小皮鞋,一双就得三十块,更别说他们身上穿着的的确良,这个颜色,我都没见过有卖的。”
容晓晓也是望着那边的一员。
别看她身上带了不少钱,但穿得是破破烂烂。
一件洗得发白的布衣,上面最少有三处补丁,一双快要破洞的布鞋,看着很乱,其实穿着还蛮舒服,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双脚都没觉得太疲倦。
反正从哪里来看,她都像是小地方来的土包子。
其实家里不是少了给她买衣服鞋子的钱,就连拎着的大包里面都有两件厚实的新棉衣。
这些带着补丁的衣物是吴传芳特意找出来,为的就是路上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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