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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活着(第3页)

可这个世界的创作环境和公众对于作品的接受程度,完全能够接纳这些严肃的文学作品,所以林秋才会决心发布。

只不过《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书籍,注定不会有《哈利波特》那样恐怖的人数受众,想要做到上亿销量,更是天方夜谭。

随着《活着》故事的展开,张德华认真的投入了进去。

“真有氛围感啊。”

张德华暗暗惊叹道。

其实老贼的辞藻,并不算华丽,可就是在叙述之中,那股多年前的乡村气息扑面而来。

特别是类似于什么【宽边草帽】【田间小道】【尘土飞扬】还有【扇子】这种的物和景,实在是有画面感了。

到了这个年代,实际上用扇子的都渐渐稀少了下来。

在第一章的故事里,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

而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了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着福贵讲述着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里的写作视角,瞬间就转到了福贵的视角。

话说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在家境还没有败落前,嗜赌成性。

而且还不止如此,年轻时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过。

……

“原来是那个年代。”

“老贼竟然写的是这个年代的故事!”

“这作者太神秘了。”

张德华摇了摇头,只是感觉到惊奇。

网络上对于老贼的真实身份以及真实年龄,有过很多的猜测,因为《仙剑》《未闻花名》《四月》这样的作品,有说老贼的年纪实际上很年轻的。

也有说老贼的文字功底深厚,猜测年纪比较大的。

可这本《活着》一出,应该是实锤了!

老贼的年纪,至少超过四十岁。

要不是四十岁,根本写不出这种感觉的文字来。

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怎么知道那个时代的感觉?

……

从里的人物塑造来看,福贵还真不是个什么好人。

吃喝嫖赌,而且还有妻子家珍在家,自然不知晓福贵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而且更加令人皱眉的是,家珍还是一个贤惠的女人,按照文字的描述就是【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福贵在外面胡闹,家珍从来都是逆来顺受,即便知道,都从不说什么。

光是看到这一行行文字,张德华就微微一叹。

那个时代的女人,有时候比文字描写的还要可悲。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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