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今日的扮相就是为了与凤柒接触之时让她生不了惧意,也不会失了天后的颜面。
“参见天君,柒儿尚且年幼,若是整日跟着天君处理政事定会少了几分童心,倒不如跟着无忧,二人也好结伴同行。”天后微微行礼,说出心中的想法。
“你有何打算本君自然知晓,只是这件事……暂且罢,她日后跟了谁都可行,只要随了她的心便是。”
明眼人一听便知晓天后喜欢凤柒,又觉凤柒聪慧可人,若是日后与凤无忧共处,自然也是好事一桩,只是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不该牵错了红线,更何况九重天虽有凤无忧,可龙族却有墨修,二人不分伯仲,凤柒皆可选取。
“也罢,只是……柒儿还是跟着无忧玩耍为好,还望天君理解。”
这几日凤柒学了不少的本事,可仙术不见增长,学的可都是处理政务的本事,天君的想法让人难以猜测,旁人还以为天君好不容易得来公主殿下,便想凭着喜爱将其培养成储君。
虽昆仑有西王母受人敬仰,可九重天不曾出现女帝,更何况西王母有东华帝君与元始天尊相助,旁人也不敢多言。
“也罢,宣凤无忧。”
一炷香的功夫还不曾到,凤无忧便穿着冰蓝绸缎制成的长衫,上边绣着云纹和凤纹,腰间的腰带镶嵌着白玉,略有几分圆润的脸庞显得有几分可爱,精致的五官更让人吸引旁人的目光,玄色的飘带束发,青丝随着清风起舞。
他抿着小嘴,却不敢睁眼看天君,这些年他因为是皇长子的缘故刻苦钻研仙术,虽得到天下人的褒奖,却得不到天君的赞美之词,他便觉得天君是这世上最严厉之人,一个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的盖世英雄。
只是、天界近日的传闻让他对天君改了印象,天君似不是他所想的那样的人,他只是没有一个女儿,若是有了,定会日日宠着她,让众多皇子所羡慕。
此事天君也好生无奈,也不知道谁说天君有九子却无一女,搞得最后的事实也是如此。
“柒儿,这是你长兄凤无忧。”
天君招了招手,凤柒便走过去坐在他的怀中,可眼睛却一直盯着凤无忧,这是她第一次瞧见和自己一般大小的人。
“兄长是何物?”她竟然看了不少的古籍,却从未见过兄长一词,修仙之人似乎并不看重这一词,也不知道为何要专门请了一个人与她详说,还真是好生奇怪。
凤无忧额前多了几根黑线,这世上竟然有这样傻的‘清新脱俗’之人,还是本族之人,还真是丢自己的颜面,只是她生的可真好,凤无忧不想怪罪于她。
白裙上嵌着的是一只小凤凰,那是凤柒原形的模样,凤氏一族的族人对自己的外貌格外的满意,衣裙或长衫上总是绣着凤凰,而那凤凰的模样正是自己的模样,在他们的眼里非梧桐不息、非醴泉不饮、非自己不绣,只有自己的原形才能入自己的眼。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最强大反派升级系统 郢怀珞 电影救末日 星辰如月 漫威实力派英雄 我家有个睡美男 崩坏三之终焉降临 剑入天荒 时光脚印 快穿之男配心难掰 带着科技闯高武 隐婚99天:傅少小心爱! 奇葩任务 我真的是负二代 从坟墓中爬出的大帝 炼魂诀之傲世红颜 凤掌天下:宝贝,乖一点 重生娇妻别想逃 绝地求生之我只说两点 帝国吃相
惊鸿一瞥,他不惜动用所有势力,大海捞针,只为找到那个相似的她。一场交易,两番景色,他步步为营,处处设计,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将她禁锢在身边。面对巨额医药费,她茫然无措,四处打工,操劳过度送医治疗,他傲立在床边,声音清冷要钱很简单,只要你嫁给我。刚毅的铁臂让她无处可逃,被迫承受他的所有,她以为自己很幸运被他看中,就在一片芳心沦陷时,他发泄过后,趴在她身上,嘴里念着的却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婚后她的生活天翻地覆,拿下奥斯卡,打败心机婊,开了挂的人生让她从此闪耀夺目。人人都说他爱她,她却笑的心里发凉,因为她知道,自始至终。他爱的不过是这张酷似前妻的脸,而不是她但恢复记忆的那一刻,她却潸然泪下...
英雄联盟职业ADC刚踏上最高舞台lpl,甚至来不及打一场比赛,就被一手带起来的徒弟排挤出了战队,并带上了一个终身不碰ADC的紧箍咒。是就此放弃电竞梦想,还是转型重新开始,上演王者归来?失败并不可怕,但尊严却不能被践踏!当站上那荣耀的舞台,享受万千瞩目的时候,那些曾经看轻自己的人们,是否会感到羞愧?踏过这条满是荆棘的成功之路,只为证明自己,逆转人生!...
封神之后三万年,西游之前六百年。一名后世穿越而来成为妖族的家伙,在西牛贺州崛起,成就绝世大妖的故事!...
...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南宋末年,金国衰落,蒙古崛起,中原大地群雄纷起,烽火燃遍,上演着一场混乱的三国大战。那一年,成吉思汗五十二岁,老头儿一个,还能蹦跶十三个寒暑那一年,忽必烈一岁半,只是个吃奶的屎娃娃那一年,穿越重生的孟九成十八岁,风华正茂,意气风发。那一年的某一天,孟九成突然激灵一下,产生了宏伟的想法,发出了心底的呐喊再也不能这样活啦!俺要革命,不,是造反。俺要打老的,欺小的,纵横四海,天下无敌呃,先从死人头系统换个小镜子,贿赂,不,请示一下俺那天下无敌的老婆大人,俺想再娶个软妹子给你当闺蜜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