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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色白皙,火红长袍烈烈生风,银色长靴勾勒出踩着马鞍的笔直的小腿轮廓。墨色长发仅用一根细细的红绳斜系在白如石膏的颈测,额前留了一缕散着的斜斜碎发,额中有一缕血红的火焰图案。再往下,那双摄入心魄的桃花眼依然明朗清丽,上挑的弧度令人莫不动心,只是此刻平添了几分怒气。
任由谷内黑烟阵阵,浓雾滚滚,哀声遍野,可寂宁眼中,却只看见了来人的容颜。脚踏业火,红衣潋滟,像是忘川之上鲜红的彼岸花,是天地间他最后的救赎。
也不知为何,竟不知不觉地落下泪来。
白马停在寂宁面前,所有怪物都不敢轻易靠近如此危险之人,靠近即被火球吞噬。
只见那人伸出一只手,道:“你答应过我的,不会再以身涉险了。”随即一只手便将寂宁拉上了马,让他坐在自己身前。整个过程不过半柱香,在寂宁看来却仿若时间静止般漫长。
寂宁靠在谢随晔的胸口,见谢随晔双手将自己紧紧揽住,一路驾着白马逃离那幽黑的谷底和箭雨,问道:“你……”
“你是想问,我是谢随晔,还是谢韶,或是子归木,对吧?”那人拉着缰绳,一路飞驰奔波,也不知去向何处,不知是正是邪,但寂宁却一点都不慌张。
因为这个人同梦中的那个红衣男子,颇有几分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的地方,比如深褐色的瞳孔和血红色的火焰纹路,梦里的那个人不曾有过。
虽然寂宁不知道他说的前两个人是谁,但是,却还是像被荆棘刺痛一般,胸口突然一窒。
“是谁都好。”
“无论是谢韶还是谢随晔,都会保护你。”说罢,那人便侧过头来,轻轻吻去寂宁眼角的泪。
寂宁的眼泪来得更是汹涌,不受控制,整张昳丽的脸顿时湿漉漉,本就白皙的脸庞更是明亮,像是一块融化的冰,泪水不停地往下淌。
那人好生心疼,伸出手去捧住寂宁冰冷的脸,道:“别哭,我回来了。”
“你还会走吗?是不是,我做完这个梦,你就要离开了?”
那人伏在在他左侧肩膀上,轻轻一凑,吻了一下他的左脸颊。
“我发誓,再也不会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撒花~
下面是后记
——
自娱自乐纯粹为了自己爽的碎碎念后记
首先声明,作者对自己的定位十分很清楚,不是什么大神,写后记纯粹是为了满足作者本人的恶趣味,谈谈这篇文,以及自己的感想与初衷。然后你们被虐到了或者被雷到了的话我先道个歉,别骂我(逃
接下来就是小透明作者神经质的碎碎念了。不喜便退,感谢。
[以下有剧透,怕剧透的小朋友可以退啦~]
●篇幅
一开始,我没有想到,这篇文竟然会有十六万多字。因为我最初的想法,只是想写一个拿来练练手的小短篇,最多就10w字。
所以,也抱着扑街的决心,没有什么宏大的世界观设定,简单来说就是“雪山之上为天宫,雪山之下为古镇”三个地方来回转。更没有没有精细的人物小传,纯粹是在写作的过程中,才与两位主人公开始熟稔。大家应该也看得出来,后半部分才是真正的精髓所在,也是我想表达的内容。
一开始与人物不熟,真的十分劝退读者,这个我也很清楚。但是要再修改,也不知道往哪个方向改比较好,总觉得会少了点什么。后来想想,不论怎样,也算是写作路上的印记,留在那也未必不可。
现在看来,和我当初的构想真的有很大的不同,没有这么多人物和复杂的剧情。我当初想的很简单,jt一个因爱生恨的小故事。但作者热爱狗血,无药可救。所以中间各种偏大纲放飞自我(大纲其实算不上,就1000字左右的故事梗概)最后和基友哭诉写不完……其实作者是个语文废,一到大场面和设定描写,就头疼。前前后后,加情节,改词语,修改了很多遍,苦水就不吐给你们了。
●初衷
我觉得身为一个作者,最开始的热情往往是源自于一时脑海中的画面,继而想为这个画面加骨补肉,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然后希望有更多人来加入这个故事的讨论中。当时写的时候,想得很简单,完全没有去care什么热门题材,什么榜单,什么积分等等。后知后觉才发现,哇,原来古风仙侠在jj这么扑,只有我五分之一字数的快穿文新晋都排我前面!当然,写都写完了,就算糊穿地心也要发,不发白不发,只要有一个人看也ok啊!
《寻梅处》是我写的第一篇耽美文,原名《重囿》,为什么叫《重囿》微博上有写,在此不赘述。改名的原因很简单,第一,此名太过高深莫测,会让很多人不明觉厉,《寻梅处》虽然我依旧不是特别满意,但我想表达一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千帆过尽终于等到你”的圆满感和归宿感,而且“梅”这个意象贯穿全文,自带颜色,也是寂宁最喜欢的事物。第二,就是我家人朋友已经知道《重囿》这篇文是我写的了,我害怕被挖到马甲呜呜呜(卑微,其实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这篇文的灵感在高中时就有了,当时脑海中浮现的是两幅画面:一红一白二人在银装素裹的雪山上,红衣人舞剑,白衣人煮酒,梅花在他们身后簌簌飘落,在雪地上铺了一地。此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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