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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魔王哭了(第2页)

钱松觉得某些日漫里的傻b主角们虽然挺欢乐的,但如果让他们穿越到漫威来,绝对活不过第三章。

钱松刚才问魔王,有没有听说过天神组。

这么问,用心歹毒至极。

很明显,他这是祸水东引而已。

要是墨菲斯托不自量力,去找一众天神组报仇,那乐子可就大了。

话说回来……他手上这把剑,的确和天神组有那么一丢丢渊源。

在无数个纪元之前的远古时期,这把剑的祖宗,曾经斩下过一个天神组成员的脑袋!

没错,这把剑,是活的。

它的名字,叫做“血清”!

钱松是在墨菲斯托之前来到简·福斯特的病房的,为了给简治疗癌症,他早已经通知了身为共生体的“血清”赶过来。

共生体的祖先,是纳尔的神剑——【黑死剑】。

黑死剑有另一个不祥之名——弑神之剑!

“血清”原本是共生体毒液,被钱松改造成了现在的“血清”,已经不需要再依赖寄生别的生物就能独自存活。

现在,它体内“绿针”组成的骨架变形成了剑心的样子,它也就顺势变成了一把长剑。

这是它初代祖先原本的样子,只是黑死剑是纯黑的,它是纯白的。

这段时间以来,“血清”已经净化并吞噬了很多邪恶共生体了,全球总共也只降落了大概100只共生体,已经有40多只被它吃掉了。

虽然还无法和自己那位足以弑神的祖先相比,可如今的“血清”,早已不是当初的“共生体一族loser”了。

“血清”还不是弑神剑,墨菲斯托也不是神明,更何况,现在病房里的墨菲斯托,也只是一具化身而已。

所以,“血清”完克这样的魔法生命体。

正如【黑死剑】完克天神组一样。

…………

墨菲斯托放弃了挣扎,也放弃了思考。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同归于尽的想法。

是的,既然无法再从钱松嘴里套出更多的情报来,那与其继续被这把剑吞噬生机,还不如拉钱松垫背。

自爆是最好的同归于尽的方法,可是他现在的魔力全被锁住了,连自爆都做不到。

更可怕的是,钱松的右手突然变成了植物根须的模样,插入了墨菲斯托被利刃刨开的腹中!

他·在·吸·魔·力!

墨菲斯托这下真的打心底里感到恐惧了,对于他们这些靠魔法吃饭,甚至整个身体都已经魔法化了的高等生命来说,类似钱松这样的“噬魔者”本来就是克星。

“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吧!”

墨菲斯托面目狰狞地大吼着,血色的西装全部破碎,身体迅速蹿高了半米,强忍着痛苦,他变身成了本体的样子——恶魔之躯。

然后,一只小小的卷轴被他从嘴里吐出,疯狂地笑道:“怪物!你不是自称秦始皇吗?现在,我就带你去见他……咱俩,谁也别想活!”

说完,卷轴被魔王捏碎,一个空间魔法发动了。

这个空间魔法并不需要消耗墨菲斯托的魔力,因为这是一个魔法卷轴,事先早已存够了魔力在里面。

这个空间魔法指向的空间坐标是:

秦始皇陵!

红楼之快活人生  长生种劫  杀中杀之死魂来信  我能够无限刷副本  天泉圣子  我的迷人小娇妻  晚辈真的做不到啊  神魔进化之地  我太想进步了  一座女生宿舍  快穿之腹黑主人别撩我(快穿之厨子太腹黑)  在斗罗中成神  我每30天换一个系统  最强玄帝  我真没想成大佬  神婿  战神之王  江湖有一剑  仙帝忘尘  世界想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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