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叶晨一边在街上游荡,一边哼着一首很多人从小听到大的儿歌。
他在找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店铺,比如说是五金店啊,服装店,或者卖什么游戏电动的店,搬几台游戏机回家。
他打算把这一带逛完之后,就去市区看看。
末日里除了丧尸的嚎叫声外几乎没有什么声音,刚才告别赵昊那伙人之后,走了快一公里,没看到除了动物之外一个活物。
他已经想好自己晚饭吃什么,他在刚刚瞎逛的时候看到一只两米高的肥猪,正好等一下回去的时候,宰了可以做红烧肉吃。
还有什么糖醋里脊啊,粉蒸排骨啊、糖醋排骨、京酱肉丝、咸蛋黄蒸肉、锅包肉红烧肥肠都可以做大大的一盆。
想想都很舒服。
然后再煮一桶米饭、开几个黄桃罐头,再在旁边摆上大瓶装可乐,这小日子过的美滋滋。
“不过现在,也有类似的超能力者了啊,虽然这也是肯定的,毕竟凭啥丧尸能变异,动物能够变异,为什么人类不行吗?”
“希望人类能越来越强吧,虽然随着人的强弱变化,社会也肯定会有些许变化吧。”
叶晨开始想着之前的问的问题,然后又摇了摇脑袋,这些问题目前也不关他什么事情,他目前就是一个独行侠,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那种。
除非有的人想来抢他的食物,那问题可就大了。
现在街上遇到的丧尸,他能杀的都杀了,第一是因为丧尸长得实在是很恶心,眼睛泛白,没有瞳孔,浑身烂肉的,很辣眼睛,二是他的黑化,看之前的介绍就是和击杀变异生物有关,并且这样的行为在未来说不定还能救几个人的性命,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说末日里面,人命就如同路边杂草一般不值钱,但是他还是觉得在自己有能力并且愿意救下的时候,他会去把可能会丧失性命的人救下来。
他根本不想在有力量的情况下,还要去适应什么对他而言狗屁不通的末日规则,去遵循什么末世了就要丢掉人性什么的东西。
要适应也应该是那些想要遵循末日规则的人来适应他。
如果为了根本没有意义的事情、或者是为了更多的利益而随意的杀戮同类。
如果明明有强大的力量,看到有同类被丧尸随意杀戮而自己却在旁边拍手叫好,直到最后人被杀的所剩无几才出来杀死丧尸。
这对他而言是一件很恶心的事,会导致长期的念头不通达。
他做不到那种要救天下所有人的圣母,被人道德绑架,但是同样也做不到那种没有一丝情感,眼里只有利益的末日疯子。
蛇皮袋已经装满了四袋,其中三袋是之前收集的药物,另外一袋是路上一家金银饰品店里的各种饰品。
金银还有玉打造的发饰、颈饰、耳饰、手饰和佩饰,看起来很漂亮,如果以后自己遇到了喜欢的人,也可以当作礼物来赠送。
我的特种兵兄弟 没错,我的天赋亿点点 重生之美味关系 都市之战神归来 奇异探寻家 重生之后宫成群 我和女神的荒岛幸福生活 尉爷的萌妻很撩人 无敌选择系统季枫苏钰 马甲大佬A爆了 地球经史 长生歌 国运绑定:开局觉醒植物大师 重生之望妻成瘾 大秦:诸子百家?拿来吧你! 林风苏雅 文娱从吐槽大会开始 我家徒弟不简单 护妻狂魔:庞总恋爱了 我挣钱的那些年
荒郊的一段意外邂逅,一次激烈交锋的抵死缠绵,他食髓知味,她连连溃逃。辣妻,狼君,又该如何华丽收场?都是我的人了,你还想逃?她努力把小身子往后藏你谁啊,大叔,我可不认识你,别乱认亲戚。他笑得分外邪佞,穿上衣衫就不认?那我脱了你再认认。...
六年前,他成家族弃子,遭受陷害,与女人发生关系,被迫离开。六年后,一代战神,重返故里,只为让妻女幸福一世。...
主角是赵峰赵雪的小说叫做天眼通赵峰,它的作者是快餐店倾心创作的一本玄幻科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他意志坚韧,不甘平庸,却资质平平,出自卑微的支族。一次意外,他融合一只太古神灵的眼睛,从此鲤鱼跃龙门,如彗星般崛起,踏上传奇修行之路。从渺小蝼蚁的世界底层,步步生莲,踏入这个宗门林立天才如云远古万族神话争锋波澜壮阔的大时代。...
一场车祸,让一个普通医生拥有了透视的能力,第二天,自己竟然成了自己的仇家的女婿?...
...
随身携带训练场银行医院和保险柜,且看仙二代丁浩如何游戏人生,振兴家族,俘虏美人心。书友群309668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