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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常和我在一起玩儿的小伙伴,就连大人们,比如我常去的邻居崔大崔娘一家,小时候总和我们一起玩儿的大舅二舅(那时候他们还叫大庆二庆),姥家那些姨舅等等人都很好,这里的好,不仅仅是指人好,而是他们都没有什么不良嗜好,让我从小就没有被带偏。
是的,这个真的值得庆幸,因为被带偏真的很容易,只要身边有那样的人常和你接触。
一张白纸最初的时候画上什么就是什么,而一旦画上去,未来想改起来就太难了,甚至根本就改不过来或画上去的东西太多了自己本身就不想改了。
破窗原理是很恐怖的。
万幸我还是一张白纸的时候因为我的父母都是老师,所以家里是不缺少书的,在当年许多家庭根本找不到一本书那样的环境下,身边有着许多书的我和别的小伙伴比起来就有了一个可以随时看书的优势!
是的,我可以随时看书,而印象中他们基本上都是要和我借,虽然我现在除了那个管我借《那(哪)托(吒)闹海》的人外已经完全想不起都谁借过什么书了,但我确实也没记起谁没和我借过书,从这段回忆也可以看出当年的我没有把书特意借给某个邻家女生,也就同时可以遗憾地说明了自己没有文人标配的青梅或竹马。
左邻右舍的小伙伴都借过。
毕竟那个时候没有手机,天亮的时候可以在外边疯玩儿,但回到家后就没什么事儿做了。
看书就是一件极好的事儿了。
人们总说互联网是有记忆的,这种记忆是体现在你多年前传上去的话发出的图片对某件事的评论可能你早就忘记了,但这些东西却是一直以字节的格式存放着,直到有一天你不经意遇到或别人帮你遇到。
有记忆的不止是互联网,当年看的书也是有记忆的。
有人常说说一个人会莫名其妙地觉得许多事情是经历过的。
我就有过这样的经历。
我曾在很长一段时间觉得我怕一个极为恐怖的怪物,然后还有个叼着铅笔的人总追我......
但怎么也不记得什么样的怪物能让我害怕,对这个让我害怕的怪物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想象。
直到前些时候父母把我小时候看过的书给我的时候,我一眼就记起了当年正是我极小的时候(顶天一两岁)看的这个画报,而且一下子就找到了这些年恐怖的源头。
里边有个黑猫就是那个令我恐怖的怪物,当年的我绝对只有一岁多点儿,自己一个人看这个肯定会害怕。在我的记忆中没有父母给我读书的场景,这自然不是因为当年他们忙的没有时间,而是认字很早的我几乎都是自己看书。这种情况也被我用于下一代教育上,对他们我也从没像许多家长那样,不停地念同一个故事。我基本上都是教他们认字,然后就让他们自己读书去了。尽管他们有时候会把王语嫣读成王吾妈,把黑大公寓读成黑大公窝,但总体上并不影响他们自己读书。
那个当年我一直念念不忘总追我的铅笔人也找到了,只不过记忆出现了偏差,铅笔不是叼在嘴里,是长在鼻子上。
也不知道他们当年给我选择这样的书看干什么。
全外文的说明我今天也看不懂,何况当年呢。
现在想起来这个也可以算一个路口,如果当年学了,现在的我是不是如何如何了呢。
当年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个可以学习外文的机会摆在了我面前而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假如......
只能假如一下了。
在2018年1月17号,我写下了《镜殇》一文,里边对我小时候的读书情况作了一个大概的回忆。
我在前文中不止一次的说过,我的众多爱好缘于儿时的我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wifi,那时最大的乐趣就是看书,从那本有着众多繁体字的《宋诗一百首》开始,我沉迷在各种我能找到的书中,从幼儿时没有封面的外文画报(就是上边有那个黑猫的杂志)到有着小天真小问号的《动脑筋爷爷》(前几天我收拾书柜时还找到了一本,当我把这三个漫画人物发到朋友圈竟然没有一个人认得了-也或许他们当年就没有读过),从一本一本收集《三国演义》《基度山伯爵》《成皋大战》等小人书到父母从没间断给订阅的半月一本的《中国少年报》、《儿童时代》、《儿童文学》,从《岳飞传》《兴唐传》等各种评书到《思索五分钟》等科学丛书......小时候的我就有两个很大的书箱。
书多了自然要看。
看书就需要时间。
尽管我小时没有家庭作业,每天下午还只有两节课,按理说时间应该足够了吧!可惜儿时的我极淘气,每每和小伙伴一起疯玩儿,自然是常常忘记时间。
所以,只能从百忙的玩儿中挤出时间来看书。
嘿嘿!没有写错,是从玩儿中挤出时间看书。
上学路上是个好的选择。
从我家到学校要走半小时,之所以要走半小时,是因为我总在走路的时候看书。
那个时候街上是极难见到一辆汽车的,常见的是一些马车。
所以边走路边看书的我是很少受到打扰的。
早上还好些,中午太阳高悬,记不清多少人告诫我,在烈日下走动着看书是对眼睛的最大伤害,这样下去,要戴上近视镜的。
不过,那时候几乎没人戴眼镜,所以这个威胁我根本没放在心上,照样天天走,天天看。
我看书还有个毛病,喜欢一气呵成,拿到一本新书后那是必要看完的,还记得小学一年级有一次星期天上午拿着自己新削的小木枪去班主任吴桂芳老师家找她的两个儿子玩战斗游戏,正遇到她给孩子新买了一本《木偶奇遇记》,我拿出本想炫耀的木枪给了他们两个玩,自然没人和我抢书了,我是一气看完,应该是下午四五点钟回的家,一直沉醉在书中的情节,以至于回家的时候忘记找他们拿回木枪了,一直到他们搬家了也没去取回(最主要的原因是父亲从上海给我买了全县第一只发火机关枪,是用砂轮磨火石发的火-就是我第一章写的那把),但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放在他们家中的仓房里的我的那把枪的样子。再次友情提示:千万别得罪天蝎座的人,他记忆力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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