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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年一度的秋收节。
过完秋收节后的第三天,就该是格拉佛的生日了。
我今年到底是多少岁来着?格拉佛闭上双眼,努力的回忆着,五十七?五十八?还是已经六十了?哎,记不清咯......反正,反正也没人在乎......除了自己,这个世界上恐怕已经没人还记得我的生日了吧......
格拉佛伸出如枯树枝桠般满是褶皱的右手,用力的揉了揉自己早已花白的鬓角,无声的叹了口气,人生啊......
自从当年离开家乡,进入佣兵这一行当开始,生日就和其它许多东西,比如爱情、安宁、家庭一样,全都变成了毫无意义却又难以得到的奢望。
格拉佛原本只是暴风城郊一名普通平民的儿子。
和许许多多同龄人一样,年轻时的他每日起早贪黑修炼武技,梦想着能成为一名光荣的骑士,以改变自己祖祖辈辈平凡而卑贱的命运。但他资质平平,既没有高明的传承,又没有神效的灵药,武技始终进展缓慢,唯一的希望就只剩下能在四方游历中有所奇遇,又或在战斗中磨练出高明的武技,而酒馆里吟游诗人传唱的佣兵传奇就成了像他这样的年轻人所追求的生活。
抱着对未来的期待,多年前,他毅然告别父母妻女的泪水,离开了并不富裕但足够温馨的家,过上了居无定所、刀头舔血的佣兵生涯。
佣兵的故事是酒馆里吟游诗人们的最爱,他们所吟唱的佣兵故事里满是四海为家的浪漫和行侠仗义的传说。但真正走上这条路后格拉佛才发现,所谓的四海为家倒是真的,可行侠仗义压根就不存在,每天所重复经历的不过是无尽的厮杀搏命,用血汗换来王公贵族提供的那一点点赏金。
大约五年前,格拉佛终于突破到了高阶剑士境界,有了再进一步的资格。但他悲哀的发现,自己的肉体早已在年复一年的杀戮和奔波中气血衰败,再也无力冲击骑士境界,而任务赚取的赏金也都在战斗后的疗伤和放纵中耗尽。
他想过离开这行,但既没有积蓄,父母也早已故去,妻子也早已带着唯一的女儿改嫁。除了武技和探险经历,他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一无所有的他只能继续重复着每日杀戮的佣兵生涯,靠着些许赏金维持生计,有事杀人,无事买醉。
每当在寂寞的夜晚无法入眠时,他会拿上一壶酒,独自望着月亮畅想唏嘘,我为什么没有在迷雾山脉的那次遇险中死去?又或在鱼人沼泽被陷时变成泥潭的一具枯骨?也许只有这样的结局才是佣兵最了无牵挂的吧。
格拉佛本以为自己就会这样一直浑浑噩噩的活着,要么在杀人的过程中被杀,要么活到再也动不了的那天,在某个城镇的某个角落里默默死去。但就在一个多月前的一个深夜,正在暴风城的一家旅店里酣睡的格拉佛被强烈的危机感惊醒,在睁开眼前的一瞬间,他便下意识的伸出右手,去摸从来都放在枕边的战锤,并已做好准备一拿到战锤便就势滚到床下躲避。但让他惊恐的是,他的右手居然摸了个空。
他这才看清楚,一名全身穿着麻布斗篷的高大男子此时正背对着窗站立在床头,斗篷下一片阴暗看不清面容,而格拉佛珍若性命的战锤此时正被他好整以暇的拿在手上上下把玩。
逃!一个字眼浮现在他脑海,格拉佛立刻准备夺门而出,多年与死亡擦肩而过的佣兵生涯让他敏锐的感觉到面前的男子绝不是自己所能够抗衡,哪怕是在没有失去战锤的情况下。
但在千分之一秒钟之后,他便放弃了逃跑的念头,乖乖的站在了男子面前,只因在这名高大男子对他伸出的手掌掌心上,稳稳的放着一枚发夹,简陋的铜发夹。
发夹的铜底上已泛着陈旧的绿色,上面雕刻着蝴蝶图案,唯一的特点是上面的蝴蝶刻得格外生动。这种发夹在街角的杂货店似乎随处可见,两个银币?至多不超过三个银币便可买到。但眼前的这枚对于格拉佛来说无疑价值千金,因为他第一眼就已认出来了高大男子掌心的这枚铜发夹。发夹上的蝴蝶图案是他亲手所刻,正是当年格拉佛离家时送给女儿艾美的礼物。
穿着麻布斗篷的男子语调冷淡的告诉格拉佛,这枚发夹的主人是暴风城内一名每天辛勤工作的洗衣女,现已在他们的控制之中,只要他能完成一项并不复杂的任务,便可和女儿团聚,而且还会得到一百枚金盾的丰厚奖励,将和女儿一起在暴风城过上衣食无忧的晚年生活。如果他没能回来......男子承诺,这一百枚金盾同样会交到艾美手中,让她过上好日子,再也不用每日劳役受苦。
但如果格拉佛没能按所要求的去做……男子并没有说下去,但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老佣兵爽快的答应了男子的要求并踏上了征程。只因格拉佛心中明白,他压根就没得选。不做,后果他不敢想,做了......他压根就不信男子的鬼话,不敢奢望能得到什么晚年生活、金盾奖励,但至少......艾美应该能平安无事吧。
这就够了,格拉佛暗暗叹息,自己早就该死了,没尽到父亲职责的自己能在死前悄悄为女儿做点什么,这样死去,也算值了。
直到男子离开,格拉佛都没搞清楚对方的身份,试探性的询问也遭到了果断的拒绝,在留给老格拉佛一颗散发着诡异气息的水晶后他便转身离去,袍底翻起的衣角上,隐约现出一朵黄色小花……
按照男子的要求,格拉佛在佣兵公会接了个猎捕妖兽的任务,并以此为名趁机潜入黑杉森林,并赶在秋收节前以需要休整补充物资的名义进入了峭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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