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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他决定带她走。

那个夜晚,他领着她走了。他又带着她翻了一次墙,他又带着她要求了一次自由。整个过程里,他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心情。他仿佛回到了他的十三岁。他轻巧地一跃而过,就翻过了那铁栏杆的围墙。而她就伏在他的背上,非常地乖。他翻过的时候,她以为自己飞了起来,于是又开始了欢愉的笑。生活对于她,像是一场又一场的游戏,总能令她兴奋不已。

她没有任何行李,除了脚上的红鞋。第三章他带她坐火车离开了那个城市。她脚上的鞋子太大,根本无法便利地走路,他就把红鞋收起来,然后把她背在肩上。一路上她一直在他的肩膀上生活,她非常习惯,于是变得怎么都不肯下来。他给她买了樱桃吃,她就把樱桃核从他的脖子后面吐进他的衣服里面。她有点感冒了,小鼻子不断淌出鼻涕来,她就也把鼻涕抹在他的背上。

他从那时就应当意识到,他太宠溺她了。他路过卖气球的,就给她买气球,她接过去的时候亦是欢喜,可是拿着玩一会儿,就放它飞走了。他看到卖棉花糖的,亦买给她,她吃得却不怎么尽心,弄得他整个背上都是。一路上,他还给她买了风车,买了甘蔗,买了一串一串的铃兰花。她都喜欢,都欢喜地接过去。可是把玩片刻就扔掉了。她似乎对这些东西都只有冷淡的欢喜,总也长不了。

他带着她来到一个陌生的小镇。因为他们坐了很久的火车,停靠在这个小镇的时候已是黄昏。他把头从火车里探出来。小镇的天显得特别高,初秋的叶子挂在树上,透出微微的桔红色,和傍晚时分天空中浮游的云霞纠缠在了一起,让这里看起来充满了母性慈爱包容的光辉。炊烟从附近低矮的楼群中升起来,带着南方特有的米香。他凝神地看着,而她忽然从他的背上跳下来,然后从他身前钻出来,亦把头探向窗外,看着,眨着眼睛。

他于是领着她下了火车。他们走进漫天的云霞里,小镇的音响店里放着粗犷的男声情歌,火辣辣的。这里的生活一定是很带劲的。

他没有再和她提起小时候的事情。她亦是奇怪的孩子,有着非常神奇的康复能力,就好像那块长在她肚皮上的伤疤一样。小时候的事情对她的成长似乎没有任何影响,她就像完全没有旁枝的小树苗一般地只是兀自生长,屏弃了所有阻悖她的。他有时想起她妈妈那倒在血泊里的脸,亦感到恻然。不过他转而安慰自己说,事实上他不过是一只用来行凶的枪,而她的母亲死于情杀。

他就是在去杀她的母亲的时候,才见到这女人第一面,虽然他之前亦听说过她,因她是有名的女画家。这位姿态优雅的女画家是上流社会的交际花,整日纠缠于豪门贵族的男子之间,生性风流是出了名的。人们传说她的女儿亦是来自于“意外事故”,没有人知道她的父亲是谁。不过好在这女孩并没有妨碍她的妈妈重返交际圈,她仍是那么地让男人着迷,男人为着她争风吃醋的事情时有发生。她生前最后一个情人是一个著名的作家,她对他似乎是动了真情,两个人迅速陷入了情网,在各种公众场合出双入对。男人亦是常常来女画家这里过夜。男作家的妻子终于不堪忍受了。可是她在家相夫教子多年,孩子亦已长大,她再无凭借可以与那丰姿卓越的女画家相抗衡。唯有男人自己回心转意。于是她找来了杀手。她给他丰厚的钱,要他去杀死女画家,当然,他会保守一切秘密,这是他的职业准则。

于是他来到她家,并杀死了她。不过遇见她的小女儿是计划之外的事情,而给她小女儿一枪则又是他职业准则之内的事,可是她奇迹般的没死却是意料之外的事情。更意外的是他再次见到了她。于是他又做了一件计划之外的事情,带着她走了。

他们在小镇落户,他买了舒服的房子。给她布置了一件华丽的小房间。她酷爱红色,他就给她买了玫红色的小床和洋红色的布沙发,配上深红色的落地灯,还有落叶红色的地毯。他把那双鞋子擦好,细心地涂好颜色,它又像新的那么红艳了。他把它放在她房间的陈列柜里,她常常拿出来把玩。

他从来都不懂怎么照顾一个小孩子,甚至连一个可以请教的亲戚都没有。不过好在他们的新家隔壁亦住着一位母亲。她家有个十一岁的儿子。她站在走廊里,看着他买了大件的家具搬回来,她就和善地冲着他笑笑:你一个男人带着女儿可真是不容易呵。男人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以后这家的女人做了好吃的东西,就总是给男人和女孩送来一点。她很是喜欢这女孩,因着十岁的女孩已经长得楚楚动人。由于生活稳定了下来,男人又格外宠溺她,生怕她吃不饱,总是给她买些昂贵而营养富足的食物,所以女孩比从前胖了一点,脸颊更加红润。她的令人喜欢,还在于她对人总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散落样子。隔壁的女人给她拿来糕点,她只是塞进嘴里,从不道谢,亦不看女人一样。可是似乎没有人觉得她这样有什么不对,仿佛在她的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致使人们感到她怎么傲慢都是不过分的。

男人送女孩去上学,女孩一点也不喜欢学校。她常常上着课就走出教室,站在正午浓烈的阳光下观察旁边大树上的鸟巢。她可以一直这样仰着头看着,很着迷。她于是决定爬上树去。她很擅长爬树,细长的手臂和腿非常灵活,好像是一只本来就属于森林的小松鼠。她爬上树去只是为了把那鸟巢里的蛋拿下来,她把蛋放在手里,仔细端详一会儿,然后她就把它抛向空中,这正蜷缩在蛋壳里,一心一意等待降生的小生命就这样变成了一滩稀烂的蛋浆。她当然又会露出满足而畅怀的笑容。

男人把她从学校领回家。他有些不知道拿她如何是好。可是又忍不住宠溺她。他带她上街的时候,有贵妇牵着小狗从身边走过,她一直看着那只小狗,男人觉得,她可能喜欢小狗,也许给她买只小狗可以让她懂得怎么照顾小动物,多一些关怀的爱心。于是男人给女孩买了一只毛色纯正的腊肠狗。小狗很小,生着一双杏核眼,蕴着一层薄薄的水,很让人生怜。男人又给小狗买了竹篮子编的小窝,买了狗链和洗澡用具。然后他把这些都交到女孩的手中:

小狗现在是你的了,你要好好照顾它。

女孩起先和小狗还算和睦。她喜欢牵着链子带它上街。可是后来她开始和它打架,把它当作自己的敌人。男人发现女孩的嘴角有被抓破的痕迹,而小狗的耳朵亦不断地流血。男人说:

你要好好待它,它会懂得,自然会和你做朋友。

女孩却也没有因为被小狗抓伤而伤心或者愤怒。她十分喜欢这个新敌人,她喜欢和它作战,把它逗得愤怒得全身得毛都竖起来,发出自卫的哀叫。

在不久之后的一天,男人发现小狗死了。死在它的小窝里面,身子直挺挺的,小爪子翻起来向上。男人蹲下来看它,发现在它的前额上,有一枚深深嵌进去的钉子。血从伤口涌出来,宛如一朵开在它头顶的芍药花。男人心中凛然,他开始觉得,这女孩像是上帝对他的一种惩罚,要让他亦感到内心恐惧——他一直以为作杀手那么多年,他早已不知道什么是害怕。他抱着小狗的尸体走到女孩面前,女孩没有丝毫抱歉,她安然地看着它,也许心中有的只是略微的遗憾,这个最棒的敌人终于离开了她。

隔壁女人家的儿子有点呆滞,可是人却很好,并且十分喜欢女孩。男人便让她带女孩上学去,再和女孩一起回来。女孩总是把书包让他帮忙背着,自己一个人在前面悠悠荡荡地走。男人在阳台上看到,感觉到女孩长大了肯定和她妈妈一样,是个让男人们牵肠挂肚的妖精。可是他想到这里竟感到心里酸酸的,他不想有哪个男子把她带走,他想到那男人将抚摸她的身体,粗拙的手从她的身体上掠过,亦会经过那道伤疤。他觉得那伤疤是女孩特有的,吸聚了她身上所有奇特而诡异的气质。而那是他给她的,他给她那个伤疤宛如给了她再一次的生命。他希望女孩像一件珍宝,像一件艺术品一样被他珍藏着,他不会让任何人碰她。

女孩读初中了。十分迷恋恐怖电影。他常常买了碟片,和女孩一起观看。他和女孩并排坐在沙发上,他能感到女孩看得聚精会神。女孩不像那些寻常的小姑娘,她看恐怖片从不会感到害怕,亦不会尖叫。她只是看着,看到十分血腥或者惊惧的镜头,还会露出一副心满意足的表情。这让男人有点怅惘,男人也许更加希望女孩可以如寻常女孩那般,那么当她看到害怕的地方,她就会钻到他的怀里了——他一直没有抱过她,因着他从来都是不懂得向别人索取的人,在他的心里,人与人之间是彼此独立并且毫不相欠的,他从未指望过谁会给予他什么,帮助他什么。而他亦没有想过要帮助别人什么。可是对女孩除外,他对女孩的给予是一种根本无法控制的情感,他对此亦感到困惑。总之,他不会向女孩要求什么,哪怕他心中有企盼。

那日他们看了一部电影,女人和一只大狗寂寞地住在非常大的院子里面。女人十分宠爱大狗,可是不喜欢它的牙齿,女人就用冰塞在狗的嘴里,直到狗的口腔里变得没有痛觉。然后她用钳子把狗的牙齿一颗一颗地拔下来。狗张着血淋淋的嘴,女人却很开心,她亲吻了狗,狗的嘴里只有肉泥般柔软的石头,多么好。

女孩看这段看得格外认真,她的眼睛圆睁着,像是进入了一片从未到达的洞天。她那么尽心地看着,仿佛在进行一场观摩学习。

没过几天之后,女孩就做了这场观摩学习的练习。那天女孩比平时晚回来一些。但是并无异常。她照旧吃饭,看电视节目,听乱糟糟的音乐。忽然男人听到有人砸门。还有女人发出的哭号。他开门一看,是住在隔壁的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已经哭得满脸是泪,她见了男人就大喊:

你的女儿她是人吗?她是不是人啊,还是妖精?

女人的身后站着她钝滞的儿子。男人看到那男孩满嘴都是血,还有淡色的组织液,粘稠地混在一起,像是个不断涌出臭水的阴沟。他张大了嘴,男人看到,他嘴里一颗牙齿也没有了,空洞洞的口腔和前些天他们在电视里看到那只狗的,一模一样。第四章男人给了隔壁的女人一大笔钱,然后他带着女孩搬走了。他们一共在小镇上住了三年,现在又上了火车。男人把屋子里面的多数东西都送给了那位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母亲,不过他还是给她带上了红鞋。

在火车上,他们面对面坐着,徐徐的颠簸状态让她宛如一片小小而顽皮的云彩,在他的眼前悠悠地漂浮。他看着她,他很久没有这样正对着她,看着她。而她现在已经十三岁,他在她的床头看到过卫生巾的袋子,他知道她已经来cháo,是个大姑娘了。并且她和她死去的母亲越来越像了。她生着饱满的额头和脸颊,下巴却是尖尖的,是非常媚人的一类长相。眼睛是长而大的,瞳仁格外明亮,而她的嘴唇略厚,尤其是上嘴唇,像是两片依偎在一起的花瓣,妩媚动人。她喜欢把头发分成两半,束起来,挽在头顶,像是十八世纪的法国公主——这是她从电视里学来的,她已经很懂得如何让自己更加动人。而挽起头发恰恰就露出了她的锁骨。她的锁骨十分凸出,如果她耸一耸身子,锁骨的位置就会形成两个凹陷的长圆形小碗,洁白如莲花瓣的形状。她仍是瘦,手脚都细长,尤其是手指,他猜想也许是遗传了她母亲的艺术天分,天生有一双用来作画的手。他的目光又落在她的脚上。她的脚天生格外细长,透露了她注定的好身段,这样的人是一生都不会胖起来的。她已经不再穿着她妈妈的那双红鞋,可是仍旧喜欢着红色鞋子,他亦看到红色鞋子就买给她。所以她已经有很多双红色鞋子,小方口的,系着纤细的红色小丝带的,绣着波斯ju的,镂空梅花的,嵌着星星点点的小碎钻的。她格外喜欢夏天,她可以赤脚穿着红鞋,随时可以脱下来,把小脚放在阳光下面晒一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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