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酷文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二章 花与泥(第1页)

简单的吃了些饼子,喝了些水。

我们出了山洞,继续往东攀爬。

有了前一日的经验,我步伐加快了不少,跟在离王身后,已经不会再拖慢他的行进速度。

昨日黄昏日暮之时,也不知道离王是不是听到了宵寒和我的说话声,进而可能产生的不愉快。也因着今早的那颗“葡萄精”而烟消云散。

我摸了摸唇上仍旧一扯到就痛的伤口,强行把“葡萄精”驱逐出脑海,低头跟在离王身后专心赶路。

一路行行重行行,渴了喝口山泉,饿了吃口饼子。

终于在日暮时分,来到了兰嫂所说的小镇上。

虽说是小镇!

但这镇子,却并不小!

熙熙攘攘的镇上,来来往往的商队络绎不绝。

酒肆,客栈,茶馆,米面,绸缎,胭脂,成衣铺子,青楼楚馆,赌坊,应有尽有。

我和离王的脸上,此时早就让他不知用了什么法子,给易容成了相貌普通的一对男女。

临出林子前,离王说为了不引人注目,让我把罩在衣裙外的,号称一寸纱一寸金的云雾纱裙给脱了下来,在林坳间挖了个坑埋了。

我静静坐在一旁,看着离王大材小用的,认真用他那把削铁如泥的宝剑,挖着泥土碎石。

让我有一种,亲眼看到我未婚夫给我建衣冠冢的错觉……

挖好坑以后,又看他小心翼翼的把叠好的纱裙,在坑里放好,站在旁边沉默了一会,宝剑往袍角处一挥,竟割下一节袍角,放到我的纱裙之上。

我惊问“你这是做何?”

离王抬首,望着我平静答曰“我怕你一个人孤单。”

我······

“小花,在想什么?快看看这店里的衣裳罗裙,可是有欢喜的?”一旁化名阿泥的离王牵了我的手,柔柔道。

想起这两个名字,我比亲眼看着自己未婚夫给自己挖衣冠冢更加郁闷!

离王给我起名叫“小花”,本来倒是没什么,挺符合低调接地气的定位,不惹人注意。

但是他非得让我叫他“阿泥……”

说什么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他唤做“阿泥”,这样更能保护好化名“小花”的我!

我当时,看着他那一身,虽赶了两天山路,却真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洁白锦袍,尽可能的把注意力都集中放在,袍角那几条跳崖落水刮出来口子上。

说服自己,无语的接受了他这个和真人反差巨大的任性要求……

心下却深深庆幸道幸好这离王没有任性到,非要让我唤他“春泥……”

春泥……蠢妮儿……

面对面前这个,虽然遮了冠绝大雍第一美貌的平凡男子。

我实在是不能处之泰然,心大到可以面不改色的唤他“蠢妮儿……”

倒不是我唤不出口,实在是我怕他真的应了我时,我会忍不住,在原地笑的让山坳处那座崭新的,无名衣冠冢变得名副其实起来!

离王见我又走了神,紧了紧握着我的手,柔声道“小花,快看看哪件喜欢,叫店家拿了,到后面试试合不合身!”

窃古之灵  超神学院之化身万界  踏郊遇未名  斗罗大陆之东皇钟  笑傲之问道巅峰  从杀马特到巨星  东辰哥,请自重  求缨  浓雾锁金秋  我在修仙世界当玛丽苏的日子  干物男观察日记  王牌特工:飞鸢九天  终极狂兵之上门女婿俏总裁  鲛泪珠  属性提取系统  我能氪命升级  其实我就是丧尸母体  从超神学院开始修炼  造化武皇  疯狂分身进化系统  

热门小说推荐
锦绣农家:娇妻又甜又飒

锦绣农家:娇妻又甜又飒

陆瑶,医学天才,一朝穿越,成为耳不能听的孤女。脑海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原来她可以听到别人的心声,这金手指还不错!穿越第一天,婶婶将她嫁给村里的无赖,且看她如何修理人,谁答应的谁嫁!门前捡了一个流浪汉,众人劝她别管闲事!本着医生的天性,陆瑶不忍见死不救,毅然决然带回家。从此,这个男人,宠她,护她,做她行走的耳朵。陆瑶表示,捡了个男人真不亏。男人木着脸纠正是相公。...

神婿奶爸

神婿奶爸

一万三千多年,林呈依靠对老婆和孩子们的留恋,脚踩千万修仙者的尸体,终呈现成帝尊,实力万神之上,察觉到孩子们有危险,不惜耗费大半修为劈开时空,回到2027年的地球,他亲眼看着骨肉被人虐待抽血,修仙界最强大佬pk修炼界蝼蚁,众人跪地卑微哀求,大佬,求跪舔!...

天才女友

天才女友

作者桃桃小仙的经典小说天才女友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林予问,作为备胎从出生到18岁的所有生轨迹都被安排的明明白白,连名字都不是自己能决定的,而这个恶魔就是扶持女主家公司成为大集团的全球富豪榜榜首的顾氏掌门人顾城。18年前林予问的姐姐死于火灾,顾城等林予问长大,要复制姐姐的路线给林予问,林予问逃了。想让我嫁给你,等你赢了我再说吧!作为讯客榜排名数一数二的高手,林予问很嚣张。你们家彩礼都收了,你已经是我的人了!顾城发现自己错了,错的很离谱,林予...

第一杀手女婿

第一杀手女婿

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软饭最好吃,硬吃是王道。...

斗罗之神级抽奖系统

斗罗之神级抽奖系统

新书七月七号发布,书名诸天万界之不死阎王系统,作者名星空龙麟。无敌文无限流爱青果首发,新书请前往爱青果搜索我的笔名。他曾一身白衣杀了无数人,白衣滴血未沾,被人称为白衣修罗。他曾一身白衣,杀得白衣染成血衣,又被人唤为血衣魔神。不管是修罗也好,魔神也罢,他只知道自己问心无愧。amphellipamphellip星斗大森林中,一只玉兔跟在他后面一口一个爸爸。amphellipamphellip青山镇下,一个紫发小女孩一直依赖着他。amphellipamphellip长留山上,她为他挡下一剑,他第一次大开杀戒,杀得...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