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猎首族有着淳朴的生活方式——他们狩猎到什么,就吃什么。
他们从来不考虑农耕,也不考虑在一处停留栖息,而是游荡在荒原,就近寻找食物,如果找不到食物,那身边的同伴就是最好的食物。
最初的猎首族只是一群逃难人类流民,在异族遍地的荒原大地,人类显得弱小无助,他们哀嚎呻吟,祈求着帮助,可所有的异族都拒绝了他们,嘲笑他们,甚至以杀戮他们取乐。
他们经历了摧残、痛苦、折磨之后,终于有人爆发了,他们不再祈求异族的帮助,而是想办法狩猎异族,缺少物资,那就去偷,去抢,缺少食物,那就去杀戮,去生吃那些嘲笑他们的异族!
许多流民死去,但总有一些会活下来,得以进化,变得更强,更疯狂,一代代的延续下来,形成了现在的猎首族,他们掠夺成性,疯狂嗜杀,居无定所,是荒原的毒瘤,哪怕异族也畏惧他们。
猎首族承认自己祖先的身份是人类,但却不承认现在的自己是人类,他们认为自己是超越了人类的存在,因为他们是人类的时候,所有人都嘲笑他们,驱赶他们,屠戮他们,但现在不会。
事实上,现在猎首族的模样也和人类有很大区别,要不然李子瑜也不会把他们定义为亚人类。
反复磨砺,进化,猎首族的形态更加方便于在荒原行动。
他们的身体瘦长,仿佛皮包骨,但实际上皮下却是坚硬如同石头一般的肌肉,这让他们拥有强大的爆发力,长腿长手,让他们更加善于奔跑,为了增加战斗力,他们长出了爪子,牙齿变得尖利,如同野兽。
为了生存,他们的胃肠能适应生肉,各种寄生虫、病毒、毒素对他们也几乎没有影响,武器来源于敌人,他们不掠夺敌人的武器,而是用敌人的骨头做武器,选取敌人身上最坚硬的骨骼,通过凿、磨,制造出自己所需要的器物。
作为荒原大地上的毒瘤,其他部族对于他们忌讳莫深,甚至就连蜥蜴人、哥布林等部族也会躲开他们,不希望产生冲突,皆是因为他们太疯狂了。
猎首族的进攻极为迅猛,发现猎物之后,他们会四肢着地,突然爆发出强大的力量,以极快的速度靠近猎物,冲向亡灵堡垒的时候,就好像一条条黑线,笔直的冲杀而来。
他们取下身上缠绕的藤绳、草绳,在绳子的一段系着石头、骨头等物,在空中旋绕两圈之后,投向堡垒,石头、骨头卡在缝隙之中,猎首族拉近绳子,顺势向上攀爬。
有些猎首族在远处停下,拿出弓箭,向着堡垒射出箭矢来掩护攀爬的族人。
往常这样的进攻很好用,可惜,他们似乎忽略了这次进攻的对象是亡灵,一群没有痛觉,没有恐惧,无畏死亡的存在,箭矢对亡灵的伤害可以说是忽略不计,从建筑上分解出来的亡灵,丝毫不在乎箭矢,提着武器对准了攀爬上来的猎首族。
这些家伙攀爬的速度极快,就好像壁虎加青蛙的结合,迅速攀爬几下,然后再跃起一段,第一个猎首族在亡灵刚刚出现,就已经冲上了堡垒。
“他们上来了!”见到跃上堡垒的猎首族,牛头人顿时惊叫。
声音未落,三个亡灵就已经迎了上去,打头的亡灵,毫不犹豫的挥起骨刀就砍了过去,骨刀好像切在了皮甲上,硬还坚韧,一刀下去,居然没有砍破猎首族的皮肤。
天赋·韧皮!
长时间的进化,猎首族可不单单是力量速度上的提升,他们的防御力同样出众,皮肤早已和正常人类不同,变得坚韧,哪怕不穿戴任何装备,他们也有防御力。
猎首族低头看了看被砍的位置,又抬头看看面前握着骨刀的亡灵,脸上露出了狞笑,既然你砍不死我,那你就完蛋了。
末日基地:在废墟中打造科技王国 太极轩辕诀 就喜欢你不喜欢我的样子 原神【开局转生狂风之核】 七零宠婚,嫁给最强硬汉 都市:签到从获得读心术开始 一觉醒来,六个好大儿都找我啃老 邪王狂宠医毒妃 有事狐仙大人,没事就哈基咪? 开局封王,从建立镇诡司开始 我有一刀,只分生死! 全民,夭寿了,我的召唤物怎么全是灾厄级?! 穿越古代开局分家 逃荒种田,农门长姐养家忙 请君携魂赴前尘 重生后,顾总和他的白月光重逢了 一剑枭首 山村美女图 真千金下乡记 末世囤物资,她靠异能杀疯了
云小九是一只小凶兽,每天除了吃,就是嘤嘤嘤,有天不小心穿进一本年代文里。 云家一连生了八个孙子,好不容易得来一个大孙女,全家上下都当金疙瘩疼着宠着。 村民以为云家孙女肯定很凶,毕竟他们一家子极品,家里的大鹅都见人就叼。 直到云家大婶子抱着刚满月的云小九出来遛弯,小奶团子粉粉嫩嫩,睫毛又翘又长,大眼睛随时包着两泡金豆豆,要哭不哭,萌人一脸血。 大婶子,小九这是怎么了? 云家大婶子看云小九一眼,着急往家赶,遭了,又饿了。 自从小凶兽来到云家,云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好吃懒做悍妇妈妈起...
宝贝,这门亲事是在你小的时候就已经定下的,不能毁约!九重天上,玉皇大帝的小女儿因为一门亲事,在天宫之内大闹了一场,闯出南天门,与西王母之子大战三百回合,最后受伤落入凡间。星月大陆,朝堂之上,皇上正与国师商讨国家生存大事。启禀皇上,微臣观看天象得知,近日会有天人降临,得天人者得天下!天佑我朝啊!...
真心换来的不是爱情,而是小三打上门,被迫净身出户。曲婉从人人羡慕的凌太太,变成一无所有的可怜虫。本以为这辈子永不再相见了,却又被命运捉弄,再次栽在凌慕白手上。我求求你,放过我好吗?偷了我的种子,还想让我放过你?...
我不小心得罪了一位美女模特,惹得她杀上门,住进了我的单身小屋。我这是做了什么孽,惹上了你这是天定的。你就认了吧!喂,你准备住多久?也许三五天,也可能三五十年?那我们可是同居!同居就同居呗,怕什么?这个对你不太好。没什么,我发过誓,让你甘心为奴,永世不得翻身!说实话,我很想试一试。试试就试试,谁怕谁!...
穿成又懒又馋,又胖又作的村姑一枚。却偏偏父慈母爱,是全家人捧在手心的宝贝蛋。面对如此厚爱,江初月觉得自己要是不追回那个品貌端正的未婚夫,斗倒那一堆堆的极品,拳打一直欺骗自己的渣男再带领全家致富奔小康,都对不起这老天給的机会。...
那个矜贵又清俊的男人自蹭了她车之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侵占了她的家。先生,我们好像不太熟吧。胥薇薇纠结良久,还是将他拒之门外。胥薇薇几夜噩梦,梦里影影倬倬都是那个男人。他再次出现,一本正经地道薇薇,我观你脉象,必是忧虑过重,缺一味药。胥薇薇皱眉什么药?男人俯身亲了过去我这款苦口良药。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