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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外篇,既然公众版不能更新,写地点外篇同人来补偿大家吧。
【顺便说一句:本书不会是纯粹的战争小说,我对什么统一两个大陆没多大兴趣,战争不过是一部分内容而已,而且估计还是一小部分。】
其实我一直都不太喜欢骑马。
从小我就不喜欢骑马,我的梦想是当一个铁匠,因为我的父亲就是一个铁匠。可惜,他死了。所以,我去当了兵。
或许我是幸运的吧,我被入选了“雷神之鞭”,帝国的最精锐的队伍。一年有五个金币的军饷,这比当一个铁匠要高多了。而且,我们的长官齐格大人从来不克扣军饷。我知道,其他营的弟兄每年只能拿到三个金币。
齐格大人是个好人,就是太严厉了。我同帐的一个弟兄,就是因为骑马的时候在马上睡着摔了下去,结果被打了二十军棍。
其实那天我也差点睡着,毕竟在马上奔驰了连续六个时辰,大家都累坏了。
齐格大人说了,西北那个地方,有一个强大的敌人,他们从小在马背上长大,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吃在马背上睡在马背上。他现在这么严格训练我们,是为了将来我们在战场上能有更多活命的机会。
我的箭术很好,和我同帐的弟兄没有一个能比得上我。我从小跟父亲打铁,膀子有力气,咱们中央骑兵军团的铁弓,我毫不费力气就能拉开。一口气能射十七八箭。
开始的时候,他们都笑我,说我力气大没用,但是那天校场的射练,我射了十支箭,七箭都中了红心,从此他们就都不笑我了。齐格大人那天心情很好,下令提升我为小队长,我们帐篷里的人,和旁边一个帐篷里的人都归我管。
我对当军官没什么兴趣,但是当军官后我一年的军饷从五个金币升到了七个金币,这还是让我非常高兴的。
父亲还没死的时候就说,要我存钱,将来好娶个媳妇。
我想,等我存够了钱,将来退伍了,就可以去把阿花娶回来了。
阿花就住在我隔壁,长得很秀气,小的时候,她总是喜欢喊我弟弟,因为我比她小一岁。后来有一天,我告诉她,我不想当她弟弟,我想当她男人的时候,阿花的脸都红了。在我当兵的那天,阿花送了我一个小小的翡翠花。我知道,这个是他爹说将来要给她当嫁妆用的。
那天晚上我高兴的在家里床上翻了几个跟头,把床弄坏了也无所谓。我知道,阿花今后就是我媳妇了。
尽管在中央骑兵军团训练得很苦,但是我不怕,我会赚够钱去娶阿花!
兵营每个月都会放一天假,让我们出去逛逛,我从来不和其他的弟兄去喝酒,一出兵营就回去看阿花。帝国的平民是不准带武器的,但是我可以,我是中央骑兵军团的士兵。每次我穿着军服,腰下带着一把剑回家的时候,都觉得很神气,周围的人也都在看我。阿花也很高兴,但是她从来不肯和我多说一句话,一说话就脸红,一脸红就跑回家。
其实我知道,每次她跑回家后都会躲在门后面偷偷看我。
等我当了军官的第二天,我立刻就拿着七个金币回家,我要把钱给阿花,让她等我!
可是那天我站在路口,眼看着阿花被一匹马接走了。她也看到我了,只是这次脸没有红,反而很白很白。
接她走的是后面那条街的布店老板,听他们说,阿花被他接回家当小老婆了。
我自己也忘记了我那天是怎么回军营的。后来发现口袋里的七个金币没有了,想了半天才想起来是我随手扔给几个乞丐了。
后来第二天对练的时候,我只用了一剑就把一个弟兄劈倒了,他后来再也不敢和我对练,那天他们说我瞪着眼睛,眼睛里全是血丝,好像要吃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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