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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欢用古剑刮了刮自己的胡茬,顿时感觉年轻了几分。
“果然还是没有胡子的时候比较帅气。”
朱欢看了看水中自己的倒影十分满意。
他虽不是很高,但身体十分结实。
黑亮垂直的头发束在脑后,英挺剑眉下有一双透着冷漠而又深邃的眼睛。
穿着一身普普通通的衣衫,头上却系着一根十分具有年代感的剑穗。
这剑穗原是古剑剑柄上的,朱欢母亲在他小时候把它从古剑上取下来便一直系在朱欢头上。
母亲经常告诫朱欢,不管发生什么事,任何时候都不能将这剑穗取下。
朱欢一直铭记在心,虽然他没想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他知道母亲的话肯定有她的道理。
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是永远放在第一位的。
朱欢独自游历了四年,寻找母亲也已有许多时日,只不过一直没有半点关于母亲的消息。
说好听点叫四处游历,说难听点是四处漂泊。所以朱欢一直在穷游,一路走来靠的就是好心人行善。
作为出家的僧人来说这叫化缘。
作为普通人来说这可能就叫做要饭吧!
只不过面子上过得去,软饭硬吃呗!
由于前几日有一好心土财主十分大方送得朱欢一些银钱,朱欢口袋里有了一些钱,心里也就膨胀起来,势必过一过有钱人的生活,过一把“暴发户”的瘾。
朱欢索性把心一横,决定不过日子了。
今天要去酒馆喝酒。
朱欢选了一家小酒馆,虽说要当一次“暴发户”,但朱欢心底也不踏实,不知道自己口袋里的钱到底够不够他挥霍的。
所以尽可能的选了一家比较小的酒馆。
尽管它再小,但是它也毕竟是酒馆啊,不是普通人愿意去消费的。
一来普通老百姓平时干活就十分辛苦了,通常早出晚归。二来就算平时爱喝点酒也会选择去商店购买便宜的酒水,或者自己酿造的米酒。
那些富贵人家为了面子去的也是大酒馆。
所以小酒馆里虽说不大,但是来喝酒的人也并不算太多。都是一些无所事事的老酒,或者是一些平日里和酒馆老板关系较好的客人。
小酒馆虽生意不瘟不火,倒也可以维持生计。
其实朱欢不会喝酒。
不是说从来没喝过,只是朱欢从小就不喜欢喝酒。他觉得酒水苦涩无味,毫无感觉。
他很难理解他们酷爱喝酒、嗜酒如命的人。
今天突然奇想的想到酒馆喝酒也真是十分稀奇。
“酒保,上酒!”
朱欢轻轻的对着打扮像是酒保的年轻人说道。
那年轻人道:“客人面生啊,第一次来我们这吧!我是酒馆的酒保,我们这有上好的烧酒,自家秘制的米酒,二十年的葡萄酒和三年老黄酒。”
“先给我上桌好菜,填填肚子。”朱欢也不问价格就叫酒保上菜,似乎就算是不够钱付账也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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