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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赔,就从你的工资里扣。从明天起你得给我白干活了。”
真够小气的。阮筝心里腹腓着,将脸别到一边做鬼脸。徐天颂斜眼看她的表现,冷冷说了句:“幼稚。”
“您这么有钱,打碎一个花瓶都要问我收钱,您比我更幼稚吧。”阮筝一手抓着徐天颂的手,一手扶着扶手,整个人简直像是挂在上面。但她现在只有一只脚能使力,不挂在扶手上就只能挂在徐天颂身上了。
她虽然之前有意无意勾引过徐天颂,但并不打算用美色来对他进行报复。她只不过是想看看对方见到女人投怀送抱时的反应。试验的结果令她有些失望,徐天颂对她这样的完全不感兴趣,连看都没多看一眼。
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她的策略是正确的。如果她一开始就打着色诱徐天颂的目的,那她现在估计连他的衣服边儿都还没摸着吧。
面对阮筝的抱怨,徐天颂不置可否,抿着唇一言不发。阮筝艰难地迈着步,还在纠结刚才那个问题:“您似乎早就回来了吧,这么晚还在楼下,是在等我吗?”
徐天颂晃了晃另一只手里的水杯:“喝水。”顿了顿他又补了一句,“我以为你今晚根本不会回来。”
“瞧您说的,我是正经人,不做夜不归宿的蠢事。”
阮筝说到“正经人”三个字的时候,徐天颂脸上似有若无地露出一抹浅笑。那笑容带着几丝讽刺的意味,阮筝看了后不由翻了个白眼。
她觉得徐天颂对自己一定存有偏见,或许他以为自己跟他儿子早上过床了。事实上他们两个纯洁得就像幼儿园的小朋友,阮筝至今连男人的那玩意还没摸过呢。
但这话不适合在这种情况下讲,她唯有当作没看见那个嘲讽的笑容,继续认真地往上挪。十几分钟后她终于挪到了房门口,徐天颂放手后转身就走,连片刻留恋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老徐明显吃醋了,傲骄得一塌糊涂,再次开启毒舌模式。我其实还蛮喜欢写这种类型的男主的,每当他们毒舌的时候,我就觉得是自己在过瘾,哈哈。
☆、吃醋
其实不用顾知桐说,霍明远的案子阮筝第二天就了解了个底儿掉。
这年头有一种叫记者的生物,平生最喜欢挖掘各种八卦新闻。淀山湖桥洞下死了个吸毒者,还是让人一刀刺破心脏挑断手筋脚筋这么凶残的死法,实在太值得上头版头条了。
阮筝第二天起来吃早餐,一眼就瞅见了徐天颂手里报纸上的报道。她歪着脑袋凑过去看,突然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就发现整张报纸都罩在了脑袋上。
“拿去看吧。”徐天颂的语气特别大方,带着一脸欠扁的严肃感。
阮筝没跟他计较,拿下报纸来细细看着,心里暗暗佩服这些记者。真是神通广大,几乎把这家伙的老底都给挖了出来,连几天前在商场里抢了她包的事情都被人知道了。所幸那些人并不知道阮筝的身份,也没有将她的照片放上去。
报道里详细描述了案发现场的情形,死者死相可怖,胸前插着一把常见的匕首,四肢布满鲜血,发现的时候尸体已流了不少血,伤口处已结了血痂。除此之外尸体上没有其他明显的外伤。
死者的基本信息也已经被记者们挖了出来。报道里隐去了他的真实姓名,只以霍xx代替。据说他是个无业人员,今年大约四十多岁。案发现场离他租住的出租屋不远,围观群众中有人认出了死者,说他整日里不务正业,也不知道做什么行当,有时候手头会有点小钱,但基本很快就会花光。大部分时间都过得相当落魄,吃了上顿没下顿。那人倒也不知道他常年吸毒,只是看他面黄饥瘦,一直以为他身上有病。
阮筝边看边嘀咕:“他们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不过一夜时间,就可以写出这么详细的报道了。
徐天颂在旁边喝咖啡,接了一句嘴:“跑这条线的记者在警局通常都有内线。”
确实是这样,吃这碗饭就得跟警察打交道。有时候内部人员稍微透露出一点讯息来,也比他们跑断腿找到的有爆点得多。
阮筝不由庆幸:“幸好没把我供出来。”
徐天颂放下咖啡杯,若有所思道:“报道里说的那个被抢女人就是你?”
原来他已经看过了。刚才看他一本正经浏览财经页,阮筝还以为他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呢。于是她简短地把前几天在商场发生的事情说了一下,顺便提到了何慕则:“……当时他也在场,居然没出手替我追小偷,太不仗义了。”
“他要出手那才怪了。阿慕向来这样,不过他要是知道对方是个吸毒的倒说不定会出手。”
“为什么?”
徐天颂顿了顿,轻咳两声,在阮筝充满八卦的眼神里无情地说了句:“没什么。”
阮筝不由撇撇嘴,继续看那报道,手里的蔬菜卷吃了半天也没咬掉多少。她正看得起劲,突然听徐天颂在那里说道:“有件事情我想跟你提一下。”
阮筝愣了下:“什么?”
“虽说我一向赞成个人自由,也没想过约束你什么。不过我毕竟是阿琛的父亲。你们俩是订过婚的,下次如果你再想找人约会,请记得千万不要让我看到。否则我将来对阿琛比较没交代。”
他说了一大堆,阮筝一下子没怎么听明白。她仔细回味了一下才醒过神来。昨天他都看到了!顾知桐送自己回来时他一定在楼下某扇窗户前,他一定看到了对方才会说这番话。难怪他会在楼下喝水,要知道楼上的每个房间都配有独立冷热饮水机,哪里需要下楼去倒水。
他是特意在那里等着她的,或许就想说刚才那番话。只是后来发生了她伤了脚的事情,这番话才被压到今天才说吧。
阮筝斜眼看他,只见徐天颂俊美的脸上写满了“认真”二字,看自己的眼神真诚而不做作,似乎真是一个好父亲的完美形象。他的薄唇紧紧地抿着,给人一种坚毅的感觉,似乎自己这种不以为然的态度是对他的一种冒犯。
阮筝想了想,索性实话实说:“其实我昨天出门就是为了这桩案子去的。送我回来的是警察局的顾警官。那天在商场就是他帮我把包抢回来的。昨天出了这个事情后他请我去协助调查。”
“想看你是不是跟这个霍某某认识,或是抢包之后有没有再见过他?”
阮筝惊讶于徐天颂的未卜先知。他明明不是警察,但却跟警察有着同样的思路。略一纠结后阮筝就明白了。徐天颂是什么人物,曾经的香港青膺帮老大,是个手上沾满鲜血犯案累累的重犯。只不过一来他犯案手段高明,从来不曾留下什么把柄给人。二来他杀的那些人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不是毒贩就是军火商,本身也背着十多条重罪。他杀了他们虽不能说是为民除害,但当年的警方也不曾太过重视。
所以他现在才能摇身一变成为知名企业家,将青膺彻底洗白,成了做正经生意的商人。不过他再怎么正经,骨子里还是一副邪气,肯定不喜欢顾知桐这种充满正义感的年轻警察。像顾知桐这样的人,不懂得圆滑不懂得世故,办事一本正经没有回旋的余地,肯定特招徐天颂这种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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