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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先贤,人族才会一步步地从角落的夹缝中走到今天,又称为洪荒世界的根基物种。
过了一会儿,秦清忽然又有些疑惑道:“你怀中不是有一只透明的笔么?它不能在皮上写字吗?”
“能啊!”
仓颉点了点头后,又摇头叹息道:“只是那支笔何等珍贵,实属天工之物,我怎么能浪费它呢?”
“……”
秦清不再言语。
洪荒之中,其实也有笔有毛皮绢布,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颜料上的文字终究不能长久,因此大家还是以刀笔刻在竹简、甲壳或者金属之上。
若是修士的话,只需法力刻字即可,倒是方便得很。
然而整个人族,修士的比例其实不足万一。
牛车行进的速度实在是太慢。
哪怕是道历城的街道宽阔,然而牛就是一头普通的牛,也不是金鳌岛的大罗金仙青牛,它走得就是很慢。
过了一会儿,秦清有些无聊,看着仓颉在毛皮上画着一只羊,又画了一个奇奇怪怪的叉子。
“这是什么?”
“……”
老人沉默很长时间之后,才缓缓开口道:“义,君臣之义的义,朋友之义的义。”
“……”
秦清不住地挠头,因为他实在看不懂仓颉的字,只觉得写起来太过麻烦,忍不住有点儿想写一个楷体字。
仓颉望着毛皮上最终定型下来的字,嘴角微微笑了出来,转头看向了秦清:“上仙觉得这个义字好看么?”
“挺好的。”
秦清说的话有点儿违心,后世的汉字演化了那么些年,那是何等的优美?只是那些字终究是从仓颉笔下的字里改良美化的。
正当他的话音刚落,就看到一道金色的光芒在他面前一闪而逝,化作一个金色的圆球出现在仓颉的掌心,治愈了老人的伤口。
“上天也认可了这个义字么?”
仓颉缓缓叹了一口气,再次拿出了自己那支透明的笔,目视着那团金球落入了笔中。
秦清有点儿好奇:“这是?”
“功德。”
仓颉看着那一团金光完全融入了笔中,轻声继续道:“每当我造出来一字的时候,上天都会赐下一道金光,后来丞相告诉我,那就是功德。”
“…要不,我来写一个吧!”
秦清终于有点儿按捺不住,跃跃欲试,功德对于一个洪荒大负翁来说,吸引力简直不要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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