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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稿
三稿
咏蔷薇
谢朓
低树讵胜叶,轻香增自通。发萼初攒此,余采尚霏红。
新花对白日,故蕊逐行风。参差不俱曜,谁肯盼微丛?
深薇姓李。
这真是个好名字。自出生之日起,就注定她将不凡于世。深薇生来便是来做不平凡的女子,她亦坚信。
是的,生来她就不凡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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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没有读过多少诗书,却知道小谢写的《咏蔷薇》,知道“新花对白日,故蕊逐行风”,十五岁父母死了,做了隐巢妓,就在窄小的家院子后面种了一蓬蔷薇。隐巢妓,就是不归官府管制,私底下做皮肉生意的民妓,来的客人自然也不是什么官家子弟,是个有两三钱就能享乐的去处。十六岁到二十七八,断断续续打掉过、生过、卖过若干孩子,却不知道为什么留下个李深薇,似乎是因为这孩子的父亲“发了毒誓要她带着这孩子嫁回家去”,然而深薇长得很大了,从未见过那男人。
她是早春生的,那年母亲院子里那丛蔷薇开得异常的早,似乎是争相来看深薇来的。母亲将她抱着,对着那丛深红而幽然的蔷薇,为她顺口取的名字。这女孩自会说话以来便沉默寡言,真如那丛花儿化的精华似的。她从小喜爱红色玩意,这般家境却又让她无法穿着,每每见了街上偶然走过丫鬟搀着富家女儿,金红绣褙、赤色绉裙,满头的石榴样珠玉,她总要看呆了眼。
家里唯一的红色,只有院子角落里那簇蔷薇花。那蔷薇花也长得并不好,生在阴处,花朵小而稀疏,刺却出奇尖利。
这蔷薇在院子里即使如此珍稀,深薇仍是不爱看它,恨它难看又扎人,正如她讨厌这院子里的一切。母亲也是难看又扎人的——深薇越长大,娘就越衰老,那男人就越不可能再来。她总当深薇时有时无,深薇也不依恋她。唯有想起那发了毒誓却没有现身的男人时,会对深薇拳脚相加,之后却又抱着她絮絮叨叨地抱歉,除此之外,深薇像是个摆设似的。
小巷拐角的李深薇——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名字的,有的时候也简称为李娃——脸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不爱出声,只爱坐在后院门前看来往的过客。李娃这名字,虽是随口叫叫,倒也名副其实。她年纪尚小,脸色黧黄伤痕累累,身体也瘦弱,但长了一对十分明艳的眉眼,嘴唇很薄,看着是位坚毅不屈的美人。小李娃一旦长大,就是大李娃,就是这院子新的主角了;这事,来往的客人都知道,深薇的母亲也知道,唯有深薇自己到了六七岁才模模糊糊地明白。有时客人喜欢时,出来也给深薇施舍些铜钱和吃食,调笑她道,要她长快些长胖些,他们等不及了,诸如此类。
深薇总是把吃食当着他们面扔在蔷薇丛里,若是钱,就默不作声地揣在袖中。客人们给完钱,还要恶声咒骂她两句,这才算做完全部想做的事情,摇摇晃晃地从那窄门里踱出去。
她渐渐长大后,家里的杂事母亲便尽数推给她做,她也不免抛头露面地去街边采购吃用。自她第一次独身出门起,便免不了被四邻白眼唾骂,说她“晦气”、“妖媚”。之后便演变成有少年来揍她取乐——她没有父亲,母亲更是低贱下流,打她简直像是天经地义的事。更何况她不过七岁,又是个瘦弱雏鸡,看着哪里来的半分还手之力。那帮少年最大的不过十五岁,其实也不过是周围小商贩和工人的儿子,为了欺负李深薇这一共同乐趣,组成一个“天理会”,打李深薇乃是替街坊清扫恶气,替天行道的大事。李深薇一旦出现,是必须人人喊打的。
深薇对这似懂非懂,有时她觉得自己这样确实该打,有时却又想不明白凭什么应该挨打。她只是模糊知道所有人都取笑她、厌恶她,自己是个“腌臢”的,没依没靠的东西,可又完全不明白这和该挨打究竟有什么关系。
她原本从来都是忍耐过去——虽然恨得咬牙切齿,却还是忍耐到最后一刻,再回家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炊火做饭,洗衣洗脸。再难过的时候,她也没想过死,但想过逃,可又觉得这样逃走并不甘心。深薇七岁,头脑中已满是仇恨的念头。
这年年节时分,她凑足满满一捧铜钱,半买半抢地从三条街外的屠户家弄来一把旧刀,大小是她早就看好的,藏在怀里恰好。回家的路上,那群少年又纠集着等着她了:这回是四个,不算多也不算少,围成一个半圆等着。她比平日还要隐忍地走近,几乎整个头都埋下去,似乎故意装作看不到他们。
一个少年先靠上来了——先是照例的一拳头,她弯着腰躲了过去。小李娃会躲闪了,这是他们没预料到的。紧接着上来了另两个,拳头似雨点般落下,她一再弯下腰去,只不让他们看到她抽刀的手——
刀插进人的脖子,奇怪地是种弹弹的手感;那是李深薇那会儿唯一在意到的东西。她没有想别的,拔出刀转身插进另一个脖子,再是剩下那个脖子……围着她的三名少年,如今都倒在血泊里了。还余下一人站得稍远,正吓得呆若木鸡,看到深薇从那尸体间巍巍站起,这才撒腿就跑,一路上连滚带爬。
深薇站着看他那狼狈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巷子深处,心底莫名升起一股快要冲昏头的喜悦,她蹲下去往那三具少年的尸身头脸上又狠狠剜刺,直到血肉模糊,全分辨不出人的模样为止。她快步回家,取院中都已封冰的水快意冲洗一番,换上新衣,取走了母亲过年预备下的全部钱财,夺门而出。
过了这年早春,深薇就八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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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的路上,她连着生了好些病,因为衣衫单薄,头脑中又总是翻腾无数念头,害得她时时身体酸痛发热。她用泥土和灰煤涂满脸和手,披散头发装作男孩,一路上生病便躲在无人的角落忍受病痛,身体好时就去集市讨要或是盗窃吃食,直吃到肚皮发胀为止。遇到有小商人想要带她回去做工的,她也不愿意,她要的不是将来混一口饭吃,她要的比这多多了。
她想要做个侠客。
可是什么是侠客,她并说不出。若是学会了防身战斗,就再也没有人敢欺负她。可这算是侠客么?侠客岂是为了不再挨打才去学的武艺?
什么才是侠客呢?那个时代奇怪孩子总是很多,个个都妄想做仗剑天涯的侠客,出了家门过不多几个时辰就被父母从邻街赶来拎回家去。
她若是要做个侠客,更想要做个有头有脸的角色,她不想要做躲在庭院中的孤芳,她要人人都知道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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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从别人那里听到“蚀月教”这个名字的,那时候蚀月教门下约有千八百人,而教主竟是名女子。深薇一知道蚀月教主是女子,便已经下了决心要去她身边学艺了。有什么比能够让千人为己左右更叫她激动的呢?即使那是徒步从洛阳到长安的距离,也阻挡不了她了。
她向往蚀月教众身上的那个月形刺青,向往到了日思夜想的地步,她立刻就想要得到这个刺青。
她最后并未从蚀月教主武残月手下得到那枚刺青,而是亲手用自己的刀在眉心刻下了一枚月牙——那是她八岁的投诚,是她对传奇的崇拜,和对武残月本人的忠信。她自己坐上那张教主的高椅时,只有十四岁,只说那枚眉心的月痕所寓意的坚定之心,就早已注定了李深薇要坐上这把交椅的。
她梳着高髻,第一天坐上那把椅子的时候,引得底下大为哗然,一位阁主指着她的鼻子大骂荒谬,深薇也只是致以一声冷笑。
——许多事情的开头往往是荒谬的。
正是因为荒谬,才诞生出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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