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提示:第十章不知道什么原因跑到上一卷末尾去了,抱歉,翻一下就看到了。)
……
不管是低位圣剑帕希瓦尔,还是中位圣剑汀德兰,它们的风格外形都偏向于宽刃大剑。
杜恩猜测,这是因为作为它们原型的极古圣剑就是宽刃剑,所以本着赝品贴合真品的原则,低位和中位这两种量产型的圣剑才有着如此相似的外形。
当然,也有着这种形态下,咒力线能够更稳定的连接构成剑身的符文碎片原因。
但是此时出现在杜恩手中的长剑,却刷新了他对圣剑的印象。
或许是因为巨鲸帮它挡住了绝大部分来自剑光的攻击,又或许是因为它本身足够坚固,只有其他两种型号的圣剑三分之一宽的剑身,类似中世纪的骑士长剑,从巨鲸连残骸都不剩下的身体中掉落。
只有一侧开刃,与其说是剑,更像是刀片一样的长剑被杜恩自然的握着。
为什么圣剑会出现在巨鲸的体内,杜恩想,大概是和巨鲸战斗的勇者战败,然后连同圣剑一起被巨鲸吞进了肚子里。
然后,在握住长剑的那一瞬间,杜恩知道了它的名字。
温蒂妮克斯!
并非是杜恩动用了兰斯洛特的加护,而是剑自己把名字告诉了杜恩。
明明握住帕希瓦尔和汀德兰这两种圣剑的时候都没有半点反应,只有动用〈骑士不徒手而亡〉的加护才能使用,杜恩认为,他没有什么成为勇者的资格。
但是此时出现在杜恩面前的这把剑,却将自己的名字告诉给了杜恩。
意思是,他被承认了吗?
在教会的藏书中看过不少的传记,杜恩自然知道被圣剑告知姓名的意义,这意味着得到了圣剑的认可,可以自如的使用圣剑。
在教会的藏书中,只有能够得到圣剑认可的人才有成为勇者的资格,即使是最低位的圣剑,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使用的。
而出现在杜恩手中的这把剑,怎么看也不像是普通的圣剑,很可能是性能更在中位圣剑汀德兰之上的高位圣剑。
那可是连专门锻造圣剑的机构都没有办法量产的逸品,可以说是仅次于作为原型的极古圣剑的最高杰作。
也不是没有人想要完美的复制真正的极古圣剑,但是每一把极古圣剑的成因都是各种机缘巧合,几乎没有复制的可能性。
所以,对于几百年前的人类来说,高位圣剑其实就是相当珍贵的存在了。
至于手中的长剑会不会是作为原型的五把极古圣剑之一,杜恩根本没有考虑过,这简直和买彩票中五百一样,以他的运气,这把长剑怎么可能是全世界都只有五把的极古圣剑?
而且,拥有极古圣剑的人,据说都有着成为正规勇者的资格,怎么说呢,杜恩在一篇杂谈里看到,成为正规勇者的人,好像都挺惨的。
一般来说,只有祖先曾经出过勇者,或者拥有神明的血脉,超乎常人的资质的人,才有成为勇者的资格。
然后,想要成为正规的勇者,还必须有着与这个身份相符合的遭遇。
简单的来说,想成为正规勇者,没车没房,父母双亡是标配。
如果还有着订婚对象被强行退婚这样的戏码也不是不能接受。
最好还是亡国的王子或者公主,而且亲眼见证王国覆灭亲人被杀,并且没有被仇恨蒙蔽双眼,反而奋发图强……
只有经历了一系列的惨剧,还坚守自己信念的人,才有成为正规勇者的资格。
总之,杜恩看到成为正规勇者的条件居然这么“苛刻”后,已经无数次的怀疑定义勇者的赞光教会高层脑子是不是都进了水,有病。
这种人怎么可能存在嘛?
哦,不对,这么一想,他脑海中不就有好几个人选么?
漆黑的子弹世界,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即使身体被部分改造,却仍然秉持正义的里见莲太郎。
型月世界,家人死于大火,身为普通人的后裔,却有着成为魔术师的资格,一直追求着正义,不惜奉献自身的卫宫士郎。
我 !秦始皇! 打钱 乡村超品农民 大佬穿书后反派总想套路她 浩然凌霄 忆昔大唐贞观世 陪你数星星 与崇祯皇帝的那些日子 从一人之下掠夺万界 慕先生,终遇你 离婚半年,前妻发现上将证 末日丧尸任我砍 快穿之拯救木偶计划 我是只豹猫! 成为星界之上 快穿:反派boos总撩我 小鸣子回家记 混沌女择夫记 写小说的我,开局被追杀 玉龙大帝 莲绝天下
云小九是一只小凶兽,每天除了吃,就是嘤嘤嘤,有天不小心穿进一本年代文里。 云家一连生了八个孙子,好不容易得来一个大孙女,全家上下都当金疙瘩疼着宠着。 村民以为云家孙女肯定很凶,毕竟他们一家子极品,家里的大鹅都见人就叼。 直到云家大婶子抱着刚满月的云小九出来遛弯,小奶团子粉粉嫩嫩,睫毛又翘又长,大眼睛随时包着两泡金豆豆,要哭不哭,萌人一脸血。 大婶子,小九这是怎么了? 云家大婶子看云小九一眼,着急往家赶,遭了,又饿了。 自从小凶兽来到云家,云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好吃懒做悍妇妈妈起...
宝贝,这门亲事是在你小的时候就已经定下的,不能毁约!九重天上,玉皇大帝的小女儿因为一门亲事,在天宫之内大闹了一场,闯出南天门,与西王母之子大战三百回合,最后受伤落入凡间。星月大陆,朝堂之上,皇上正与国师商讨国家生存大事。启禀皇上,微臣观看天象得知,近日会有天人降临,得天人者得天下!天佑我朝啊!...
真心换来的不是爱情,而是小三打上门,被迫净身出户。曲婉从人人羡慕的凌太太,变成一无所有的可怜虫。本以为这辈子永不再相见了,却又被命运捉弄,再次栽在凌慕白手上。我求求你,放过我好吗?偷了我的种子,还想让我放过你?...
我不小心得罪了一位美女模特,惹得她杀上门,住进了我的单身小屋。我这是做了什么孽,惹上了你这是天定的。你就认了吧!喂,你准备住多久?也许三五天,也可能三五十年?那我们可是同居!同居就同居呗,怕什么?这个对你不太好。没什么,我发过誓,让你甘心为奴,永世不得翻身!说实话,我很想试一试。试试就试试,谁怕谁!...
穿成又懒又馋,又胖又作的村姑一枚。却偏偏父慈母爱,是全家人捧在手心的宝贝蛋。面对如此厚爱,江初月觉得自己要是不追回那个品貌端正的未婚夫,斗倒那一堆堆的极品,拳打一直欺骗自己的渣男再带领全家致富奔小康,都对不起这老天給的机会。...
那个矜贵又清俊的男人自蹭了她车之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侵占了她的家。先生,我们好像不太熟吧。胥薇薇纠结良久,还是将他拒之门外。胥薇薇几夜噩梦,梦里影影倬倬都是那个男人。他再次出现,一本正经地道薇薇,我观你脉象,必是忧虑过重,缺一味药。胥薇薇皱眉什么药?男人俯身亲了过去我这款苦口良药。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