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到底是怎么个想法?”
老脸再次一黑,三代雷影真的很想恩将仇报的戳死这小子。
“我只是让他先行融合出电磁遁而已,等将来融合出电磁遁血继限界后再用分裂之术将这部分血继分裂出来,然后以之为材料打造喵喵锤。
因为是夜月艾本身融合出来的血继限界,再加上分裂体的配合,绝对能完美的操控喵喵锤。
到时候艾兄弟本身的实力也应该差不多了,跟大婶你走上属性融合的道路。
扉间细胞虽然寿命不长,提供的全属性资质维持不了太长时间,但用来进行属性吞噬还是不成问题的。”
道出对未来马仔夜月艾的规划,志村玄鼎早就将这个马仔安排的妥妥当当的了。
给夜月艾移植融合扉间细胞并非让其使用全属性的忍术,而是为属性吞噬路线做准备。
在云隐村这边他需要一个强力的马仔守护好二尾和八尾的本体,未来大筒木班真的开始收集尾兽,或者大筒木桃式等人降临也不至于让对方轻松获得两大尾兽本体。
如此一来自己就能有一个缓冲时间,不至于等人家将九大尾兽集齐了召唤神龙…不,是融合出十尾神树才发现,然后被动迎击。
对于由十尾神树发动的无限月读那种世界性的术他还是挺发憷的,真要让那些家伙用这玩意将人类给灭绝了,他还怎么享受大少爷的性福生活?
所以云隐村这里的谋划至关重要!
“你们能用活人类打造忍具?”
面色一变,三代雷影对志村家族深厚的底蕴和残忍的作风有了更深的认知。
没想到对方竟然研发出了用活人制作忍具,并且还能保留血继限界的方法。
这也太匪夷所思也太过残忍了!
“很难吗?”
斜了眼过去,志村玄鼎没理会三代雷影的胡思乱想,而且这事真的不难。
毕竟人家砂隐村就开发出了能够保留血继限界的人傀儡禁术,他只是在此基础上将之完善了一波。
不过不是制作人傀儡,而是制作成所需要的忍具。
其实认真来讲,人傀儡也算是一种特殊的忍具。
看看原著中被制作成最强手办的三代风影,哪里还有半点人类的本质。
至于说残忍,我用我自己的分裂体分身打造忍具碍着你们什么事了?
接下来便陷入了沉默,两人都默默地涮着火锅,喝着特供版的志村二锅头。
只不过在最后,三代雷影好似想起了什么,左右看了看,低声道:“能给老夫也提升一下不,价钱好商量。”
开始还有点疑惑,但当看到三代雷影指向下边的手指后,志村玄鼎恍然,知道有大生意上门了。
“当然可以,一公斤雷属性查克拉金属。”
满面笑容的道出医疗费,志村玄鼎也不坑人,一个小目标的医疗费已经很高了,再高会吓跑客人的。
果然,听到这个高价让三代雷影有些犹豫,毕竟这是私人问题,不能去动用村子的财产给他报销,只能用自家积累的雷属性查克拉金属来作为医疗费,可他们家自身积存的雷属性查克拉金属也不多。
更别说昨天还被儿子弄走了一吨作为身体改造的费用,甚至现在还欠着那小子三吨,如此一来剩下的可就不多了。
不过一想到自己那只能算普通水平的双胞胎弟弟,一咬牙,决定干了。
“成交!”
在霍格沃茨抽卡的日子 开局老婆以为我吹牛,想和我离婚 斗罗之朱竹清开始签到 穿越初唐从上吊开始 重生之财源滚滚 反派:开局被女主偷听心声 凤凰醉:邪君盛宠杀手妃白宛灵君澜 斗罗之腾蛇传说 京都泡沫时代:从变卖亿万家产开始 逆天小医仙 求求你们别还钱 大秦帝国之二世皇帝 从白蛇开始诸天改命 从聊斋开始浪迹诸天 战国纵横:鬼谷子的局(1-15册) 心尖宠 泣血王座 震惊全网,这个纨绔啥都会 甜蜜攻略:爹地别太傲娇林绾绾萧夜凌 海贼:开局提问大和
简介造反文,召唤历史人物,主角性格乱臣贼子穿越帝国皇朝,镇守万里长城十年,功高盖主,被女帝赐死。上将军陆离,所行无度,性格乖张,赐毒酒一杯,钦此!陆离看着传旨老太监,心中冷笑女帝那婊砸居然敢对我出手?果断造反!叮!奖励隋唐名将秦琼(大圣境七重)。叮!奖励三千玄甲精骑(小圣境七重)。叮!奖励春秋战国刺客荆轲(大圣境二重)。叮!奖励魔龙飞辇(圣帝境)。叮陆离挥军南下,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一柄魔刀入帝都!...
作者秋十的经典小说试婚夺爱总裁的千金宠妻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试婚夺爱总裁的千金宠妻母亲病倒,父亲公司破产,未婚夫劈腿千金小姐担负起家庭的重任,卑微的工作,刁难的客人,以及那个处处针对自己的男人宫灏。她好恨,恨自己的父亲,更恨那个爱了几年的渣男。我,韩伊人,在这里发誓,一定会让你们付出代价!!!...
养龙,养凤,其实跟养母鸡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前者是传说中的神物,后者是随处可见的凡物。许耀意外之下,获得了一个养殖空间,里面有许多秘密等着他去发掘,至于能不能养龙养凤,就看大家的收藏和推荐给不给力了...
梦里繁花皆是你字数642751传言有钱有权有势又有颜的易少娶了一个离婚的二手女人,碎了全城少女心一个采访中某记者问其原因传言是因为您有特殊爱好,对吗?易少一本正经我只喜欢她这一个。...
...
一个落魄的世家少爷,一群风味不同的女子,一部不屈的斗战史。一个拥有神奇战兽的少年,不屈于命运,一步步踏上巅峰,赢得无数美女欢心,与天抗争?天又有什么资格跟我争?...